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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85
广播电视编导 125
以上专业均为本科,文理兼招,外语教学为英语
* 具体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报考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者不得报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报考条件:
• 男生身高在 170 厘米 以上,女生在 160 厘米以上
• 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残疾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报考条件:
• 男生身高在 168 厘米以上,女生在 158 厘米以上
• 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残疾
报考须知
• 考生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
•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省级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的彩色照片 3 张(背面应写清自己的姓名、校准考证号)
• 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字迹清楚、内容详实,务必注明文理和写清联系电话。
•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高考报名志愿表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一致。
• 录取原则:
1、 我校认可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省份有:陕西(美术类)、内蒙古(美术类)、四川、浙江、重庆,录取时以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 非陕西省生源:除录取原则1中所列省份之外,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并符合户籍所属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录取时以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 陕西省生源(按照陕招办【2010】1号文件规定):
非美术类专业:
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在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校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核办法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考试科目
笔试:写作
面试:1、语言能力测试(指定稿件)
2、即兴表达与交流(指定题材)
3、英语语音(指定材料)
4、特长展示(除自备稿件朗读外形式自选)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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