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播音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哲学、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心理、艺术、美学等多*知识;
3.具有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基本能力;
4.了解并掌握党和的新闻宣传、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
5.具有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写作、节目编辑制作的初步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课程: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主持、电视播音主持、文艺作品演播学概论、新闻学概论、新闻采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