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人数为141.9万余人,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要求低、含金量高,很多从事财会工作和准备从事财会工作的小伙伴都会选择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注册会计师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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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注册会计证书,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分别为专业阶段考试科目6科:《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综合阶段考试科目2科:《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5年。考生需要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中,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成绩都合格。凡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均可在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的“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模块内自行查询、下载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成绩没有年限要求。考生需要一年内通过两个综合阶段科目,取得综合阶段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可以到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纸质版全科合格证。 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CPA)内容,可以收藏高顿CPA报考指南(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注册会计师的科目特点 1、会计会计是cpa双难之一,其中长股投、企业合并及合并报表是公认的最难点,会计总体上知识点多且有点杂。 2、审计cpa双难之二,特别是对于没有审计从业经验的人,审计的内容相当的虚无缥缈。 3、税法知识点非常零碎,因此记忆尤为重要。税法的重点非常明确,能非常好的掌握重点,通过考试将会变得容易很多。 4、财管财管相对容易,特点是公式较多,需要通过多做题来记住公式,然后把记住的模型写下来套数字即可。 5、战略较容易,那一定是要多背书,要把书本中各种理论烂熟于心。战略的特点是考的时候感觉不会,背的没考到,但实际上就是那些经典理论,只是考的比较活而已。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 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全部通过专业阶段6科考试后,才能报名参加综合阶段。 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考试科目: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财务成本管理。 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职业环境中综合运用专业学科知识,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报考注册会计师,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办法》: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
(一)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止不满5年者;
(二)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违规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扩展资料:
根据《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七条 实行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
第八条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第九条 参加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条所列情形外,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准予注册。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第十三条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除本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的处分的;
(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依照第一款规定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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