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是指经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报名条件
一、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按照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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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管理
取得《执业药师证书》者,应当通过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经批准注册者,由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核发药监局统一样式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单位、执业范围等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执业药师的报名条件:
拥有我国国籍或者是经过批准可以在我国工作的外籍人员,只要是遵纪守法具备以下的考试报名条件,就可以参加考试。
1.必须要符合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的条件,也可以是药学或中药学相关的专业,例如医学、护理学以及生物学等等。
2.符合专业条件的专科学历的考生,有4年的从事药学工作的经验,可以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证考试。
3.符合专业条件的本科学历的考生,有两年的在药学岗位工作的经验,可以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证考试。
4.符合专业条件的硕士学历或研究生班毕业的考生,需要有历年的在药学岗位工作的经验。
5.符合专业条件的博士生可以直接报考,不需要有任何的工作经验条件。
执业药师考试重点范围:
执业药师中药学综合科目考查常见病辨证论治、中药调剂操作的基本技能知识、中药的合理应用等。
中药学(二)科目重点考察内科常用中成药。
中药学(一)科目考查重点是中药化学成分与药效物质基础、中药制剂与剂型、常用中药的鉴别。
药事管理重点内容是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特殊管理的药品管理、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业药师不仅可以在药店工作,可以在药企、医疗机构以及医院门诊等工作,单位工作。主要是负责药师咨询、用药指导以及健康宣教等等,可以为患者提供用药方面的帮助。
报考执业药师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6、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一、药学类:
1、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2、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剂学、药物化学、药效学、药物分析;
3、药学专业知识(二);
4、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中药学类:
1、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2、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鉴定学;
3、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中药学、中成药学和方剂学;
4、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执业药师每科试卷满分为120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执业药师
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证报名条件: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部分地区有线下报名。2、报名条件有学历、专业以及工作年限,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的工作年限。
考执业药师的条件: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注意事项:
药学和中药学2个专业考试每个科目都采取多带带考试和多带带评分的形式。每科120题,每题1分,满分120分。
问题类型包括A型题(最佳选择题)、B型题(配伍选择题)、C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和X型题(多项选择题)。
《药品管理与法规》科目中的每个问题有四个选项,其他科目中的每个问题有五个选项。
执业药剂师的考试方法是笔试。
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考试当天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按规定参加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中专或地级以上城市的高考指定学校。
考执业药师资格证的条件如下: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
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在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本科后教育。
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执业药师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如下:
根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执业药师是指经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报名条件
一、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按照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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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证的价值
拥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可进入药店、药企等工作的单位工作,也可以成为药店或药企的企业法人。除此之外,拥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可以获得晋升的机会,可成为单位的管理人才。
1、执业药师证的用处比较大,拥有执业药师,可以在药店、药企以及医院门诊等单位工作。
2、拥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可以开设自己的药店或药企,能够成为医学单位的企业法人,否则会被撤销其资格。
3、只有拥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才可以从事与药学或中药学相关的工作,否则无法完成自己的日常工作,会违背药学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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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管理
取得《执业药师证书》者,应当通过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经批准注册者,由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核发药监局统一样式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单位、执业范围等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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