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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这个职业是比较受欢迎的职业,会计有很多个小种类,今天要说的是个税申报其他扣除 ,对于这个职业不是很了解的可以看一下严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造假,还不看下你有填错吗?,个税可以退17280?不信谣不传谣,不要盲目跟风轻信!虚假申报涉嫌违法,个税申报指南,教你薅一把羊毛,个税申报系统专项扣除报税是上年迁入的,再添加专项,但是反馈后是报送失败怎么回事,个税计算案例集锦(第五期)——其他扣除,发税后工资的企业,员工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不是给企业节省了税款,哪些内容可在申报个税时扣除???。

1.严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造假,还不看下你有填错吗?

自2021年1月1日,新个税实施7个月来,为广大工薪阶层减税近5639亿元(来源:财政部),可是仍有不少人踩红线,伪造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逃避个人所得税。各地税务局自2021年1月1日,新个税实施7个月来,为广大工薪阶层减税近5639亿元(来源:财政部),可是仍有不少人踩红线,伪造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逃避个人所得税。各地税务局紧急通知!核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真实性!据不完全统计,截止今日,税务总局天津、广州、东莞、佛山、深圳、杭州、上海市、泉州、南平、武汉、十堰、昆明、玉溪、曲靖、遵义、南宁、石家庄、长春市、青岛等多个税务关网站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的公告。广州市税务局各地区税务局公告内容几乎一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广大纳税人依法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区)税务机关将随机选择部分已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并开展纳税辅导。近期,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短信、个人所得税APP消息、电话或面谈沟通等方式与纳税人取得联系,请各位纳税人予以关注,如您通过上述方式收到税务机关的提示,请按照提示认真核实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存在错漏,请及时补充、修正。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或**热线咨询。感谢您对税务机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特此公告。一、税务局怎么查专项扣除信息?1、税务机关会按一定比例抽查税务机关定期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展抽查。新的个税法规规定抽查而不是全查,也是参照了国外成熟的经验,如美国规定对个税申报信息进行抽查的比例为20%,且抽查发现虚假申报重罚。我国对个税申报信息的抽查比例及具体抽查方法另行制定,目前还未公布,但是不会远了。2、公安等其他部门协助个税法规定公安等其他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核实个人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极大加强了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征管力度。(1)公安部门:核实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户成员关系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相关出国人员信息、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信息;(2)卫生健康部门:核实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3)民政部门、外交部门和法院:核实有关婚姻状况信息;(4)教育部门:核实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核实有关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技能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6)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实有关房屋(含公租房)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7)自然资源部门:核实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8)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实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9)医疗保障部门:核实有关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信息;这些部门如未按规定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拥有涉税信息的部门或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一张对个人纳税人监控的“多维大网”已经撒开,一但抽查到你,你的不实信息会无所遁形的。二、查到不实会有什么处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三、哪些行为是严重的呢?1、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3、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4、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5、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纳税人在任职、受雇单位报送虚假扣除信息的,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同时,通知扣缴义务人。四、实施联合惩戒对个人有哪些影响?(1)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禁止参评文明单位、道德模范;(3)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4)限制住宿四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及其他高等级、高消费宾馆、酒店;限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消费;(5)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6)限制在四星级及以上星级评定宾馆及其他高等级、高消费宾馆、酒店消费;(7)限制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限制其享受旅行社提供的旅游相关的其他服务;限制在获得旅游等级评定的度假区等旅游企业消费(8)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9)限制出境;(10)限制使用国有林地;限制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限制国有草原占地审批;限制申报重点草原保护建设项目;(11)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海关认证资格情况;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对进出口货物实施严密监管;(12)限制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限制担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这些联合惩戒影响到个人的方方面面,让个人处处受限,带来极大不利影响,因此,对于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心存侥幸。五、申报信息不实,如何补救?个人"专项扣除"申报信息不实,应及时补充、修正,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比如:我2021年4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月我发现我继续教育结束时间填错。我2021年6月就取得了研究生证书,学历继续教育就应该结束,而我继续教育结束时间还是填写的2021年7月,这样会导致我多扣一个月专项附加,所以应该修正信息。修改步骤如下:第一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第二步:点击查询第三步:点击继续教育专项扣除,进入详细界面第四步:进入界面后,点击修改,并选相应的修改内容第五步:进入后,修改相应信息并确认。第六步:修改成功。修改成功后,扣缴义务人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点击下载更新即可更新我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了。更新成功后就是最新信息了,如果之前的错误已经申报,那么更新后的申报期会按照最新的数据重新累计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少交的个人所得税及时补上就行了。扣缴义务人每个月都应该下载一下更新,以免出现纳税人修改或者补充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及时处理的情况。如果你的其他扣除信息发生了错误,也是一样的修改步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由于是新政策,又是需要纳税人自行申报,填错的可能性很大,比如夫妻双方同时填报,所以应该再次检查,及时修正。六、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规则★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支出★赡养老人★大病医疗总之,大家也不必担心,坦诚申报,诚信纳税,人人有责!紧急通知!

2.个税可以退17280?不信谣不传谣,不要盲目跟风轻信!虚假申报涉嫌违法

6月30日是个税汇算清缴的最后一天,有传闻称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有最新消息,可以申请公务交通补贴或者办公通讯补贴,有的人甚至退了17000多;甚至还有所谓“标准”:“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中,企业职工公务用车费用税前扣除标准:每人1200 元/月;企业职工通讯费补贴税前扣除标准:每人 240 元/月,一年是17280”。那么,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呢?是假的!每个人都可以填报享受吗?不是!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属于工资薪金收入的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在税前扣除,不符合条件或者超出标准的部分需要与工资收入合并计税。“通讯费补贴”最新个税扣除标准:税务总局在1999年出台了《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文件中第二条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批准后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填写享受这些扣除,必须是自己单位提供了这个福利,你才能享受补贴退税政策!提示:如果你的单位并没有发放公务用车补贴或通讯补贴,一定不要填报该项扣除!谣言澄清1.每个省份关于交通、通信费用补贴的额度扣税标准都不一样,有些省份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标准,不可能都按17280元退。2.符合扣除条件的纳税人,补贴在公司申报个税收入时就已经扣除了,如果财务没有按规定申报,可以要求财务更正申报,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存在申报补退税的。3. 一般事业单位设有公务用车制度,有公务用车补贴。各类企业单位,参照当地行政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统一制定通讯费补贴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并留存备查,也是可以有公务用车补贴。基本政策解读《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批准后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具体规定为: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具体计征方法,按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2.实务理解——标准(当地省市税务局网站查询,且要关注文件是否有效)上述文件明确了不论是以现金形式还是票据报销等方式取得由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发生的公务用车补贴收入、通讯补贴收入,都是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支付个人补贴时,扣除一定当地省市规定标准的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当地没有制定标准(如北京市),就应该全额纳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扣除标准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一、企事业单位员工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允许在以下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一)海口、三亚、三沙、儋州、洋浦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高级管理人员1690元/人/月,其他人员1040元/人/月。(二)其他市县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高级管理人员1000元/人/月,其他人员600元/人/月。二、企事业单位员工因通讯制度改革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在100元/人/月的公务费用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3.有标准的省市需要关注是否满足条件如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通讯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税前扣除限额为每人每月300元。纳税人取得通讯补贴收入在限额内的,按实际收入全额扣除,超过限额的,按限额300元扣除。也就是说,单位发工资的时候,要有通讯补贴,没有通讯补贴就不能扣;再者扣除限额是每月300元,如果发的通讯补贴360元/月,只能个税税前扣除为300元;如果发的通讯补贴260元/月,只能个税税前扣除为260元。4. 关注单位发放工资时是否已经按标准扣除再者,如果您取得了符合扣除条件的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并且预缴申报时已经扣除,那么年度汇算时可不能再重复填报扣除了!

3.个税申报指南,教你薅一把羊毛

​最近看到个人所得税申报开始沸沸扬扬,于是我也尝试了下申报,结果美滋滋的第一次看到回头钱儿,有近2000元的退税,于是便开始大力推荐朋友去申报,一起薅羊毛。个税是怎么计算的?个税既可以选择单位帮忙申报,也可以选择自行申报,个税的申报有两个流程第一步每月发工资后会根据相应的税率进行扣税,把每月扣的税加起来,就是一年要交的税,我们叫它“总税1”。第二步税务部门在第二年的3月1日-6月30日,会根据我们的年度汇总收入,再算一遍我们该交的税,可以叫它“总税2”。总税2=(全年收入-60000年度免征额-其他免税收入)*税率-速算扣除数。最后进行统计,总税1和总税2相等则不需要补税,当然也没退还,如果总税1>总税2,则说明多交了,这时候就会有美滋滋的退税;如果总税1<总税2,不好意思需要补税了。哪些人需要申报?规定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或是计算后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以不必进行汇算清缴。但实际是只是免责了这部分用户,但考虑到你可能会有退税,不妨看看,万一有惊喜呢?有什么减少扣税的方式?专项抵扣:目前教育,大额医疗,赡养老人,租房,房贷,都有一定的专享抵扣其中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房租,房贷,可以考虑夫妻不同比例,或者一方全扣来进行减少个税大病医疗:医保报销后,自己付的钱,超过1万5。可以申请免交个税,每年最多8万块。你自己的不够,可以把配偶、子女的也加进来。个人年终奖:在2021到2021年过渡期间,年终奖可以自由选择单独计算或者合并计算,这样计算出的税额有可能是不同的,不妨试试那种对你最划算哪些人有可能会退税1.中间失业,由于是累计个人所得扣税,中间所得断层,所以有可能退税2.有副业,并且之前已交税,目前把稿酬、劳务酬劳、特许权使用费,和工资收入合并计税了。而稿酬、劳务报酬等,800块就要交税,按20%的比例交。合并计税后,变成5000块起交,已经能省点税。要是对应的税率再低于20%,那更能少交不少3.专享抵扣比较多的个税不交会怎样?1.如果要补税的,一定要补(400块以下,依据政策,可以不补),且一定要在6月30日前补齐。否则要交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2.上征信,影响你贷款买房买车;3.严重的,算是犯罪,偷税漏税,其实从你的工资里已经能计算出是否漏税,不管是否填写资料如何操作?下载个税APP,安卓和苹果商店均有其中确认提交之前都可以返回进行信息修改,貌似提交后也可以修改租房专享信息其实不需要房东或者中介同意就可以填写

4.个税申报系统专项扣除报税是上年迁入的,再添加专项,但是反馈后是报送失败怎么回事

个税申报系统专项扣除报税是上年迁入的:“专项附加扣除是每年都要重新申报”。2021年9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会议指出,要在确保2021年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5.个税计算案例集锦(第五期)——其他扣除

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它可以在计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也可以扣除。 一、政策依据《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办发〔2011〕37号)《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财税〔2013〕103号财税〔2021〕39号(商业健康保险个税)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商业健康保险个税征管)财税〔2021〕22号(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征管)《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164号《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4号) 二、年金(一)单位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标准扣除个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三)超过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四)在年金领取环节,个人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底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税率表计算纳税。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案例1:工程师张某就职于安徽省某地A上市公司,2021年5月开始,公司设立企业年金,个人和单位均按照张某上年平均工资的5%缴纳。张某上年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年职工平均工资为96000元。A上市公司于2021年8月底与张某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A上市公司一次性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420000元。张某离职后暂未就业,社保处于暂停缴纳状态)解:张某2021年在A公司工作期间累计可扣除年金10000*4%*4=1600元;超过免税标准的补偿金=420000-96000*3=132000元,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32000*10%-2520=10680元。案例2:王先生2021年供职于A公司,每月缴纳500元企业年金,企业缴费比例不高于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0%。2030年8月,王先生满60岁退休,领取年金时该如何纳税?如果王某2025年出国定居,需依法一次性提前领取年金,其个人帐户余额23万元,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解:1.如果按月领取,每人领取2157.27元,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王先生每月应纳税额2157.27*3%=64.27元如果按季领取,即王先生每季领取6471.81元,那么应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王先生每季应纳税额=(6471.81/3)*3%*3=194.15元;如果按年领取,即王先生每年领取25887.24元,王先生每年应纳税额=25887.24*3%=776.62元。2.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30000*20%-16920=29080元。 三、商业健康保险(一)限额扣除政策1.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2.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个人自行退保时,应及时告知扣缴单位。个人相关退保信息保险公司应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二)适用对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对其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可按照规定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三)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个人自行退保时,应及时告知扣缴义务人。保险公司销售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案例3:李某2021年每月工资为5100元,1月份购买了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2400元,假如李某2021年除此以外,没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021年李某商业健康保险限额是多少?解: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5100*12-60000=1200,1200小于200*11=2200。应扣除商业健康保险1200元。案例4:证券经纪人李某,户籍所在地北京昌平区,在合肥包河区工作。2021年1-12月每月从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证券公司取得佣金收入113300元,2021年1月李某购买了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保单期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并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为4800元,相关资料当月交给了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证券公司财务部。请问李某2021年其他扣除金额是多少?李某如何来办理扣除?解: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21〕39号)规定,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李某1月提交保单,从2月份扣除,全年可扣除金额为2200元(200×11)。 四、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自2021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1.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不超过当年应税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办法确定。注:新个税法施行后,居民个人所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一样,实行按年综合征税,不需要按月计算限额并扣除。2.账户资金收益暂不征税。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在缴费期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3.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征税。个人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按月或按年领取商业养老金,领取期限原则上为终身或不少于15年。个人身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商业养老金。4.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注:案例5和6摘自《个人所得税一本通》案例5:老王在上海某公司工作,2021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20000元,取得劳务报酬收入20000元,老王自2021年1月起购买了一款符合规定的税收递延型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每月需缴纳保险金800元,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除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健康以外的其他扣除。问:老王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元?解析:1.计算可扣除限额老王年度综合所得收入=120000+20000*80%=13600元;比例扣除限额=13600*6%=8160元,小于扣除最高限额,因此,老王2021年税收递延型商业保险支出扣除限额为8160元。其次,计算老王当月税前可扣除的已支付税收递延型商业商老保险费。老王月实际支付保险金800,全年实际支付9600,大于扣除限额8160元,只能税前扣除8160元。因此,老王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136000-60000-8160=6784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67840*10%-2520=4264元。案例6:老王2025年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按照其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约定,按月可领取商业养老金3000元。老王每月领取时应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解析:老王按月领取商业养老金,由保险公司在支付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00*75%*10%=225元;如果改为按年领取商业养老金,则需在领取月份,由保险公司在支付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00*12*75%*10%=2700元。来源:小颖言税 作者:严颖本文由思思老师整理编辑, 小编还有一些比较有趣的群. 由于本号无法鉴别所有转载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著作权人发现本号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及时通知我们,本号将及时处理。凡注明“来源:XXX(非久思财税)”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发税后工资的企业,员工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不是给企业节省了税款

专项附加扣除一般指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0号) 第四条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7.哪些内容可在申报个税时扣除?

以下内容可在申报个税时扣除1、按照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2、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3、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即救济金;4、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5、企业和个人按照或地方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费(金);6、省级人民、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等,均列为税前扣除项目。

通过小编辛苦整理的相关知识:个税申报其他扣除,相信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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