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学费网 > 培训机构 > 会计教学

13081913316

全国统一学习专线 8:30-21:00

会计这个职业是比较受欢迎的职业,会计有很多个小种类,今天要说的是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还要继续吗 ,对于这个职业不是很了解的可以看一下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交费需要带什么证件么,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从什么时候开始?,会计从业资格证还要接受继续教育吗?年审是什么意思,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后,会计人员还需不需要继续教育?现在有答案了。??。

1.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交费需要带什么证件么

继续教育       根据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所以取得初级职称合格证的人员,也需要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会计证年检制度: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期武汉会计证年检实行定期每二年进行一次年检制度。湖北省财政厅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每年必须完成不少于24个小时的继续教育,二年共计48小时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年检学习,即会计证每二年会计继续教育一次,连续2个周期会计证书不继续教育者,会计证将被作废。证件会计证,身份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从什么时候开始?

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当年领证的免继续教育,从领证的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相关会计继续教育规定第三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第三十二条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第三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3.会计从业资格证还要接受继续教育吗?年审是什么意思

会计从业资格证需要接受每年的继续教育。《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第五条、第六条有明确规定:第六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第五条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会计系列证都需年检,会计从业资格证也需要年检。年检需要的资料: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4.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后,会计人员还需不需要继续教育?现在有答案了。

2021年11月4日,《会计法》修订后正式发布,取消了关于会计从业人员需要取得资格证上岗的规定。各地财政部门也快速响应这一修法动作,相继通知或公告停止办理与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的一切动作,例如:江苏省财政厅在2021年1月3日发布通知《关于停止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停止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事项。在《会计法》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内容删除后,很多会计人员都认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也同步取消了,因为原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记录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上,或者是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为载体,记录在电子系统内的,即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一误解大面积存在,以致2021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很多人都不参加了。但是,2021年5月24日,财政部在其网站挂出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21〕10号),似乎动静并不大,没在会计人员群体中引发关注。(财政部网站截图)究这个文件发布的源头,可以追溯到2021年6月1日财政部网站发布的《关于征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意见的通知》,随着《会计法》的修订,基层会计人员一片欢呼,行业内似乎把这事给淡忘了。没想到在今年5月下旬,快接近六一儿童节的日期,《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正式发文,有点影响了儿童节“快乐祥和”的氛围。财政部在解释《规定》发布的必要性时,提了两点,一是《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二是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要“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现在我就文件内容和以往的要求有什么不同,提供以下归纳,供会计人员参考。一、继续教育的对象发生了变化。新的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而原来2013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适用对象是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通俗一点解读现在继续教育的对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所谓“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是指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会计职称的人员。有的单位在《会计法》修订之前就存在的一些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也没有取得会计职称的人员,以后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了。以下提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会计人员均指会计继续教育适用对象。二、继续教育的形式没有实质性变化。新的规定在第十条用四个小点概括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三)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与2013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共用了十三个小点概括继续教育形式在内容上基本一致。需要提醒的是,规定里会计人员从事继续教育的形式有这么多种,很多会计人员往往没有注意到还有除了财政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以外的形式,譬如会计职称课程通过一门、会计学历教育通过一门、发表论文、出版书籍都算是会计人员完成或者部分完成继续教育。三、实行学分制,但是学分要求有变化。新规定要求,会计人员每年需修满90学分,原2013版的规定是会计人员每年需修满24学分,差异可谓巨大。好在新规定写了折算90学分的情形包括: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门课、中专以上会计专业学历教育一门课、教育部门和行业课题结题、独立出版会计类书籍,还写了参加会计专业会议、独立或者发表论文等计10-60学分的情形。原来规定里有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学时折算1学分,现在规定里没有明确,而是规定了其它继续教育形式学分计量标准由省、直辖市层级的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四、继续教育采用登记方式和原来变化不大,在很多省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已经在网上可以查询每年的参加通过的记录。

通过小编辛苦整理的相关知识: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还要继续吗,相信对您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 详情请进入会计教学
  • 已关注:799487
  • 咨询电话:
  • 作者最新文章
  • 在线报名
申请试听课程

只要一个电话
我们免费为您回电

姓名不能为空
手机号格式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