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新的考试模式及综合素质评价
近日,辽宁省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了改革。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新的考试模式将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同时针对考试形式和内容做出了一系列的调整。
此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二是引入了综合素质评价,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应参加合格性考试,学生首次报考在高二年级,每位考生每学科报考一次。如参加高考,在高三年级还应参加等级性考试。高中生可以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要求,在等级性考试的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考试。考试在每年3月份进行,每个科目暂为在校学生提供一次考试机会。
辽宁省还建立了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每个学生都要建立个人成长记录作为写实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标志性成果等。学校会对这些记录进行公示并上传至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高校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此次改革引起了广泛关注,特别是备受考生和家长的关注。全省共有51所普通高中启动了综合素质评价试点,这些学校将为培养具有全面素质的学生提供参考。辽宁省还将缩小艺术类招生规模,加大研究生、博士生计划统筹,重点支持学科建设和高端紧缺人才培养。还将调整对口升学考试招生专业和规模,建设毕业生岗前实训培训基地等。
二、辽宁省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考试模式强调了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性,并明确了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的具体要求。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一新的实施办法是为了更好地适应高考改革的要求,提高高中教育的质量。根据该办法,高中生可以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要求,在等级性考试的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考试。考试在每年3月份进行,每个科目暂为在校学生提供一次考试机会。这一新的考试模式将有助于高校选拔更加适合的学生,同时也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该办法还规定了其他相关的要求和措施,如缩小艺术类招生规模、建设毕业生岗前实训培训基地等。这些措施旨在提高高中教育的质量,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必修内容学习的要求
对于在籍的高中考生而言,必须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否则将无法报考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二、等级性考试与合格性考试的管理与认定
等级性考试的科目成绩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认定,考生可通过网上查询成绩。从外省市转入的学生,他们在外省所取得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在我省将不予认可,需要在本省重新参加考试。合格性考试的科目成绩由省教育厅认定,同样可以通过网上查询。
三、外省市转入学生的成绩认证
外省市转入我省普通高中的学生,需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籍。若已参加过外省市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可以持相关成绩证明等材料,向我省申请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认证。我省将委托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此项工作。
四、考试成绩的用途与要求
学生选择的三个科目等级性考试成绩将计入高招录取总成绩,且该成绩仅对当年普通高校招生有效。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五、其他相关规定
1. 休学后复学到下一年级的学生,其原等级性考试成绩将无效,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2. 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其合格性考试、考查科目成绩和学分修习成绩均达到毕业要求,将由省教育厅颁发辽宁省普通高中。未能修满学分或合格性考试中有科目不合格者,将颁发辽宁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书。
六、其他科目与考试形式
高中阶段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14个科目,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等10个科目及等级性考试中的相关科目,考试时间均已安排。
七、其他建议与注意事项
1. 高中生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确保高效完成学业。
2. 积极与老师沟通,了解学科知识点和考试动态。
3. 注意合理安排娱乐和休息时间,保持身心状态的良好。
4.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锻炼综合素质。
5. 树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勇于挑战自我,为自己的未来奠定坚实基础。
八、关于2023年高中放假时间及其他信息
关于2023年高中的放假时间,因各省份情况不同,具体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请以学校安排为准。文章还提供了其他相关信息,如新房信息等。
以上就是关于高中阶段学习与考试的相关信息与建议,希望能对广生和家长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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