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明确提出“支持深圳建设高水平法”的战略背景下,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法律协作深化与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法律英语能力已成为法律人才的“第二执业证”。深圳依托特区地缘优势与学术资源,正通过系统性法律英语培训体系的构建,回应“培养一批善于维护利益、胜任国际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的时代命题。
深圳法律英语培训的核心在于打破学科壁垒,构建“法学+英语+实务”三维课程架构。参考法学本科专业155学分培养方案,该项目将法律英语课程嵌入专业选修模块,覆盖英美法概论、涉外经贸法律实务、国际仲裁文书写作等19门特色课程。同时借鉴英语专业“一体两翼三类”模式,设置“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法英双语)”微专业,通过《国际法》《比较合同法》等双语课程,强化跨法域规则转换能力。
课程内容突出新业态法律实践,如针对知识产权与科技法的前沿需求,开设“人工智能法律”“跨境数据合规”等专题;结合深圳高科技企业聚集特点,开发“科技企业英文合同审查”“专利国际申请文书写作”等实务模组。这种设计呼应了涉外律师培养论坛的共识:法律英语教学需超越“法律+英语”的简单叠加,聚焦“精英明法”的能力内核——即精通法律英语、明晰国际规则。
项目采用“虚拟仿真+实景演练”的沉浸式教学路径。依托外国语的智慧教学实验室,学员可通过“多语种语境下中国传统文化虚拟仿真系统”模拟国际法庭辩论、跨境并购谈判等场景,该系统上线一年选课量突破3万人次。同步引入“英国议会制辩论实训平台”,训练法律英语逻辑表达与快速反应能力,解决传统教学中“重阅读轻输出”的痛点。
实践环节则深度联动深圳法治资源。学员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深圳国际仲裁院等基地参与真实案例处理,如跨境知识产权纠纷的英文证据梳理、国际商事仲裁的庭审口译等。这种“教室-法庭-仲裁庭”的三阶进阶模式,呼应了北京师范法教授在“新公司法研讨会”提出的观点:法律人才的培养必须突破课堂边界,在真实法律场景中锤炼“规则解释力”。
师资配置采用“双导师制”,由法专任教师与涉外实务专家共同授课。专职教师中90.6%拥有博士学位,40%具有境外研修经历,包括杰出青年法学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实务导师则涵盖国际律所合伙人(如富而德律师事务所)、WTO争端解决机制前专家组成员等,确保教学内容与国际法律实务同步。
值得关注的是外籍教师的战略引进。根据法2024年招聘计划,全职外籍教师需具备JD学位及英美法系执业经验,重点承担普通法案例教学。这种配置直指中国法律英语教学的深层瓶颈——正如Susan Finder教授在北大国际法学术对话中指出:中国学者常预设读者具备专业背景,而国际法律写作需强化“读者意识”,明确区分法律事实、法律解释与法律论证。外籍教师的介入,正是为了重塑学员的国际化法律思维范式。
培训项目的溢出效应已显现于大湾区法治实践。2025年“深港跨境破产协作课题组”中,学员参与起草的《跨境债务重组指引》英文版,被纳入粤港澳三地司法协作备忘录;在腾讯诉某美企软件著作权案中,学员完成的200页英文技术证据链分析报告,成为胜诉关键。这些案例印证了中国政法张法连教授的论断:法律英语能力直接影响法治话语权的构建。
更深层的价值在于推动规则衔接。项目与香港法联合开发“普通法与大陆法术语互译库”,解决CEPA协议中“善意第三人”(bona fide third party) 等概念的释义分歧;针对前海合作区企业,推出“RCEP英文合规手册”,帮助企业规避域外法律风险。这些探索正逐步实现深圳法“培养跨法域特色人才,服务‘一国两制’战略”的办学定位。
深圳法律英语培训项目的深层意义,在于将语言能力重构为法律人的“元技能”——它不仅是沟通工具,更是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武器、解析全球法律密码的钥匙。随着数字法院、智慧仲裁等新场景涌现,未来需进一步探索“法律英语+AI技术”融合课程,开发区块链存证文书英语写作等模块,并扩大与海牙国际法院等机构的实习通道。
正如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强调的“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法律英语教学应超越工具性定位,转向培养“规则解释者、制定者、输出者”的战略高度。深圳此项目的价值,恰是为中国在全球法治对话中锻造一支既懂中国法治精神、又通世界规则语言的“法律翻译官”队伍,让中国法治声音穿透语言屏障,真正参与塑造21世纪国际法治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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