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内容:
关于2016年度山东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相关规定与时间安排。
发布单位:
山东省委组织部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对所属省直各部门(单位)及省属各高等院校发出通知。
内容概述:
为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此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以下招聘规定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特定情况外,均需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方案与流程
各省属事业单位需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招聘方案和招聘简章,并经过审核和备案后执行。
三、招聘方式及实施
根据岗位等级、类别和专业要求,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招聘,包括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等。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而工勤岗位则采取专业笔试与专业测试结合的方式。
对于高校毕业生和特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定向招聘的机会。对工作经历、学历性质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和界定。
四、时间节点与重要日期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至4月12日;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至4月13日;
缴费时间:成功通过初审后至规定截止时间前;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5月3日至5月7日。
五、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初审通过后需及时完成缴费;考务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者,可按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六、考试内容及标准
考试内容及形式根据不同岗位等级和专业要求而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招聘方案和公告。考试成绩的合成比例、面试方式等均有明确规定。
七、总结与备案
公开招聘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公示并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有材料和程序都需按管理权限及时进行备案和归档。对违反招聘规定的行为也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此次通知旨在确保2016年度山东省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并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各单位应严格遵循上述规定及时间安排执行。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及程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流程,是一套严谨而细致的制度。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它贯穿了整个招聘流程。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需派遣专人,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能够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需按照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个人近期免冠照片。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等,以确保应聘者的资质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对于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于确有困难无法立即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后续的考察或体检环节补交。
笔试是招聘流程中的重要一环,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别。每一类别的考试都只考一科,但内容各有侧重。综合类考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则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则侧重于教学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以确保新进人员的素质。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确保了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面试环节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需在面试前一周备案。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同时要严格组织程序,执行回避制度。
对于事业编制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公务员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但需要得到原单位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想要报考,还需注意所任职位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对于非编制人员,报考则无需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符合条件的职位即可报考。
关于公务员考试的时间,地方公务员考试通常在上半年的4月中下旬举行,而公务员考试则在每年的11月底12月上旬进行。公务员报考的条件包括国籍、年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学历要求等。具体的职位要求还需符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
拓展资料:事业编制转为公务员的途径包括参加省级或公务员考试,以及地方或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岗位或副科工作岗位。虽然事业编制不会自动转为公务员编制,但若某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且符合特定条件,也有可能破格提用。具体的情况可参考人民网的相关资料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常见的公务员招考单位包括国税局、地税局、人事局、民政局、监察局、国土局、建委、发改委等。这些单位在招聘时都会遵循严格的流程和规定,确保招聘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流程严格而规范,从资格审查到笔试、面试,每个环节都不可或缺。对于事业编制人员和公务员的招考和转岗,都有明确的条件和规定。希望以上内容能为您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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