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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及报名条件概览

通常,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的考试时间定于3月份,报名时间则在2至3月份。至于2023年的具体考试时间,尚未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待并密切关注官方通知。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进行,报名通常在2月份启动。每年招考公告发布时间不尽相同,考生需以本年度省人事考试上的具体通知为准。

报名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 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拥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学历一般要求为大专以上,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

7. 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 满足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湖北省技能高考时间及相关政策解读

湖北省技能高考时间为4月17日至26日。技能型高考是湖北、辽宁两省首创并推行的一项重要高考改革,旨在通过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的方式,为中职学校的学生进入高等院校开辟新途径。

随着对专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增长,普通高考已不能完全适应未来人才需求。为此,加大对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职业再教育和引导,培养社会急需人才,并拓宽学生升学的通道。湖北近年来开始统一进行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试点,率先实施以技能考核为重点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院校的办法,在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搭建“立交桥”。

三、2023年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于4月2日发布了“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确定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

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拥护宪法和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拥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招聘对象包括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8日9:00至4月14日17:00。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流程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特殊岗位可按《岗位表》提示进行线下报名。

为实现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我们按照规定的比例来开展考试。在报名结束后,如果某些岗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预设的开考比例,招聘单位会提出调整申请,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备案后,会在湖北省人社厅官网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岗位计划的调整情况。对于被取消的岗位,已经缴费的考生将会收到全额退费。

笔试成绩约在笔试结束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以查询自己的成绩。面试环节主要评估应试人员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通过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的测试,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形式可能包括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

各招聘单位会根据《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果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招聘单位会提出调整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公布调整情况。面试入围人员需要携带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对于在职公务员报考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果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无法进入面试环节。对于面试人选的缺额岗位,会按照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官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具体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在面试公告发布后的指定时间内,因考生放弃等因素导致入围人选不足的情况下,可能不再进行递补。对于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会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无法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关于成绩的权重和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会按照40%和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对于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在面试环节中进行专业测试的,招聘单位会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根据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也享受同等加分优惠。这些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相应省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由省人社厅统一公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注重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如果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招聘单位会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过主管部门审定后,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官网以及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过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会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执行相关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如果未能按时报到,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可能按照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

应聘人员需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应聘人员需要出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规定。如果不服从防疫安排或违反相关法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公告中的相关政策和《岗位表》中的内容解释权归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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