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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渭南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日期及防疫要求

渭南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特发布以下考试防疫要求公告。

考生需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规定》,提前返回报考区域,并在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本地考生在考试前7天内尽量避免离市,外地考生需在考试前7天返回渭南,并在考试前三日每天进行核酸检测。考生需密切关注考区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考生在考试前需熟悉考点路线,提前规划住宿和出行。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保持安全距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检测并上交健康承诺书。

对于健康码或行程码非绿码、核酸检测阳性、处于隔离治疗期的新冠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密接和次密接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有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或未完成规定隔离管控措施的人员,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考生须知”规定。考试结束后,考生需按照考务人员的指示,保持安全距离,有序离场。

二、陕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21下半年)

根据《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公布2021年下半年陕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陕西省的中国公民,可在陕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也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具体的申请条件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并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

申报时间为10月21日至11月1日。申请人员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的现场审核确认点。各认定机构将组织申请人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需及时查阅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等。

关于申请认定的资格及流程说明

对于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要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完整注册信息的学生证原件。

对于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了上述资料,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若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后,将根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方式及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在信息发布网站的领取通知。

关于其他未尽事宜,请申请人关注各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个人原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关于2018年陕西渭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包括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2018届驻渭南高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渭南的社会考生。还包括2018届驻渭高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等。

按照相关规定,所有申请认定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统一使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4)。体检结果需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由体检医院加盖公章。对于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完成体检后,各县市区教师资格确认点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其资料将按学段整理汇总后,交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进行复审。最终,根据市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对于被认定为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他们需在7月下旬及时联系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及所在高校,领取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一份认定申请表。这份认定申请表需要由个人存档。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提供虚及信息参与认定的申请人,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上缴虚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同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关于渭南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工作安排,请申请人关注渭南教育网,这是唯一通知方式。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操作,及时获取网上相关信息,熟练掌握网报系统。申请人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时,需准确核对录入信息,按时参加认定工作的各个环节。未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网报或现场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如果申请人员对相关规定和自身条件有疑问,或者本公告未涵盖的事宜,他们可以通过电话或现场咨询的方式向相应的高校或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咨询。

附件:

1. 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列表

2. 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目录清单

4. 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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