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清华自强计划笔试后是否有加分
1. 清华自强计划通过笔试的考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2. 清华“自强计划”初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包含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或文科综合两个科目的考试,根据学生报考的学科类型进行。
3. 清华将根据初试成绩按省份和学科类别筛选通过名单,复试包括综合面试、体质测试等,时间大约在7月中旬。根据学生的初评、初试和复试情况,清华将给予“自强计划”学生降分录取的优惠,具体降分幅度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4. 清华“自强计划”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及县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要求这些学生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二、清华自强计划详解
1. “自强计划”是清华自2011年起实施的一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优惠的招录政策,使来自农村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有机会进入清华学习深造。
2. 与前几年相比,清华2023年“自强计划”的招生专业并未发生变化,涵盖理科和文科两大类。理科类专业包括建筑类、土木类、环境、化工与新材料类等15个专业。文科类专业包括社会科学类、经济、金融与管理类等4个专业。
3. 清华“自强计划”在大多数省份都有不同程度的降分政策,降分幅度根据省份不同而异。
三、北京:清华2023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相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清华将继续开展2023年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求进行组织和实施。
该招生工作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及县以下的农村高中,针对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申请学生需满足相应的报名条件、户籍和学籍要求。
申请表填写说明
b.综合信息
逐项填写“综合信息”,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以及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以及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c.专业申请理由
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专业申请理由”。
d.个人陈述
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e.推荐信
可由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和特殊事迹的推荐人为其撰写至多1封推荐信,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评审流程
1.初评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从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自强精神,高中学习发展的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
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基础(物化综合)或文科基础(文史综合),学生依据填报的学科类型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面试、体质测试等。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自强计划降分录取优惠认定,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获得认定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为准),高考填报志愿时需填报本省的相应批次,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学科类型保持一致。
为学生提供优秀校友担任其个人导师的机会,用以指导学生的个人发展。针对自强计划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将参照学校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相应批次)的最终模拟投档线。这一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对于高考改革省份的学生优惠分数,将视情况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将另行公布。
关于我校2023年自强计划的认定结果,不寄送书面认定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强计划录取的最终依据,因此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关于报名日期,自强计划报名将在2023年4月11日至4月25日进行。
大约2023年5月30日左右,我们将公布初评结果并进行公示,学生可以在报名系统内查询自己的情况。至于初试,将在大约2023年6月11日左右进行,具体测试时间以初试准考证为准。复试则会在2023年6月15日至18日进行,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最终,我们将在2023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进行公示,学生同样可以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在加强考核过程管理的也会完善招生决策机制并认真落实自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学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本着诚信的原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资格并通报给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已经入学的,将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则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认真核实所出具的材料,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关于费用方面,我校自强计划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若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具体资助申请表格可见附件。
关于考核工作方案,将视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具体的考核形式与测试环节以我校后续通知为准。关于联系方式和地址方面,通讯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为100084。咨询电话为/62782051。监督电话为(学校纪委)。.cn。关于附件和其他信息,如清华招生网址以及附件中的清华自强计划经济资助申请表等详细信息可参见相关招生网站或公告。
只要一个电话
我们免费为您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