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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朋友,您好!关于江苏狱警公务员考试的有关条件,我们为您提供以下详细信息。

2023年江苏狱警公务员考试的简章已出,针对有意报考的考生,现进行相关说明。江苏省公安机关在全省公务员考试中同时进行狱警的招聘工作,本年度计划公开招录狱警850名。具体信息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发布的《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执行。

报考狱警职位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个人意愿与品德

1. 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备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 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二、基本条件

1. 符合2023年全省公务员考试规定的有关条件。

2. 具备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3. 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3年2月22日至2005年2月28日之间)。公安职位的年龄限制可能会有所不同。

三、健康与体貌

1.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2. 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四、禁止报考情形

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报考狱警职位:

1. 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 曾参与或支持反言论、集会、游行等活动的。

3. 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等。

具体考试安排及要求:

1. 报名与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与全省招录公务员工作同步进行,具体网址见省、市招考简章。报名时间等具体信息详见官方公告。

2. 考试科目与内容:根据不同职位,考试科目和内容有所不同,具体见各市招录职位简章。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3. 面试与体检:面试和体检的具体安排将提前通知考生,面试前需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

4. 录用流程: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将办理录用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狱警公务员考试的相关条件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考试顺利!一、招考人民警察工作的执行标准

为确保人民警察的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我省将严格遵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及公务员局的相关规定。2013年起,我省将坚决秉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严谨办事,对招考纪律进行严格把控,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我们将严加考察,以确保其达到相应标准。为便于社会监督,我们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欢迎大家关注并登陆中公教育官方网站进行咨询,该网站提供了详细的介绍和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可向中公教育企业提问。

二、关于江苏省省考报名户籍限制问题

在江苏省的公务员考试中,具体的岗位会针对户籍有一定的要求。总体而言,对于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一般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但如有特殊规定则需遵循。

1. 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受户籍限制。

2. 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户籍要求则按照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3. 对于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军队服役满一定年限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也有相应的户籍要求。

三、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户籍要求详解

在江苏省的公务员考试中,关于户籍的要求因岗位和级别而异。一般而言,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而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则按照司法行政系统的招录简章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的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公布。对于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其户籍要求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报考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需符合省、市的相关条件。报考监狱、省属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职位的人员一般不受户籍限制。对于其他具体要求,需根据当年的考录简章来确定。

《报考指南》

一、资格要求

1. 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及硕士或以上学位(包括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考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特殊条件的人员(如分居两地的夫妻、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身边无子女的父母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3. 2016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仅限本市生源。

二、学历与户籍要求

1.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考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考生,以及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针对应届毕业生)或户籍(针对社会人员)限制。

2. 除上述第1条考录对象外,其他考生需具备本市户籍,且需在2016年1月10日(含)之前落户。

3. 以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论其生源地如何,均可报考;以硕士或以上学位身份报考的社会人员,则不受户籍限制。但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为苏州户籍。

三、特殊条件

对于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对于尚未就业但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苏州生源的毕业生,视同具有苏州户籍,可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全面放开考生生源和户籍限制,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考生不受户籍(社会在职人员)或生源地(应届毕业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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