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式公告来源及查看方式
1. 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官方网站(www.),进入陕西地区界面,即可查看最新的教师资格证笔试公告。
二、教师资格证笔试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报考条件
1. 报考人员需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或是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 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且在考试当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学历要求
1.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 报考中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1. 网上注册: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
2. 填写个人信息: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
3. 选择考区、类别、科目:按照个人情况选择相应的考区、类别和科目。
4. 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二、注意事项
1. 考生需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
2. 考生需真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等原因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3.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概览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幼儿园)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小学)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中和高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科目。具体科目及内容详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二、其他事项及成绩查询
1.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市(区)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2. 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考生需由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3. 有关笔试科目与所学专业对应及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有关报名及笔试成绩复核问题,请咨询各市(区)考试管理机构。成绩查询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
二、关于安康市错过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的处理方法
一、错过领取时间仍可领取教师资格证
1. 安康市错过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的考生,可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相关部门通知。
2.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集中发放时间领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
二、领证须知及其他事项
1. 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领取需要代领的,需携带相关材料按照规定办理代领手续。具体代领手续请咨询相关部门。三、关于陕西安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2021下半年版)
亲爱的安康市民及教育工作者们:
根据《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以及陕西省教育厅的相关公告,现将我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进行详细公告。
一、领证事宜
对于未能在集中发放时间领取证书的市民,可在2023年12月30日前的每月最后一个周五,前往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领证时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查验陕西一码通、通信行程卡,并测量体温。若陕西一码通非绿码、在隔离管控期及不符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的市民,不得进入现场领取证书。请市民全程佩戴口罩,领证后迅速离开,避免拥堵。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 申报人员范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安康市的中国公民,可在安康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相应证件。
三、申报资格及要求
1. 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申请人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 学历要求:申请不同级别的教师资格需满足不同的学历要求。具体来说,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则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 考试与证书:申请人需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方可申请。
4. 普通话水平:申请人需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5. 身体健康:申请人需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1. 申报时间:10月25日至11月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需在此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
2. 申报网址:申请人需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进行申报。安康市现场审核确认点为安康继续教育。
3. 材料准备:完成网上申报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安康继续教育完成现场审核确认。具体材料包括身份证、、近期免冠证件照等。
五、特别提示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以免影响认定进程。
六、认定与领取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和现场领取,具体事宜将在后续通知中公布。
七、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务必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希望广大市民和教育工作者们能够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和认定工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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