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市红桥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通告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批准,红桥区卫生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我们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结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进行聘用。
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如下:除护理学外的所有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护理学职位则要求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08年(含2008年)前毕业的医学相关专业人员需具备初级(师)资格,护理专业则须具备执业资格。
对于报名者,我们要求专科学历及往届毕业生为天津市内六区及新四区的非农业户口,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则限本市生源或本市院校。年龄方面,要求30岁以下(即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以及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具体的招聘信息已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红桥区卫生局人事科博客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1年3月24日至4月1日。
报名时间为招聘信息发布五天后开始,具体时间为2011年3月29日至4月2日。报名地点设在红桥区卫生局大会议室。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报名表一式二份。
通过审查的人员将由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将在报名后另行通知。最终按笔试和面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招聘岗位空缺,将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将参照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最终根据考生体检、考察及公示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办理聘用手续。
如有疑问或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咨询电话:,联系人为李乐勤和刘奕然。相关招聘计划详情,请登陆红桥区卫生局人事科网页查询。
二、天津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概览
天津市的事业单位考试相关信息已汇总发布,详情请点击链接查看。报名时间为3月23日8:00至3月27日18:00。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5月16日至5月17日。考生可登录天津事业单位考试网查看招聘信息和备考资料,并加入考生交流群进行讨论,群号为417028982。天津中公教育预祝考生考试成功。
三、天津市民政局殡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市民政局所属的殡葬事业单位决定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本次招聘的单位包括天津市第一殡仪馆、天津市第二殡仪馆和天津市第三殡仪馆。各单位的地址和主要职责详见公告。本次招聘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四)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是获得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肩负着为市民提供专业殡仪服务的重任。该单位的地址设定在天津市红桥区北辛道20号,是市民可便捷到达的地点。
主要职责涵盖提供殡仪服务、应急殡仪服务、社区殡仪服务、骨灰撒海服务以及国际运尸服务等多元化业务,为市民提供全面、细致的殡仪服务。
(五)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也是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其地址位于天津市北辰区铁东路东侧,靠近市中心地带,便于市民前往。
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在天津寝园、天津憩园以及公墓等地,为主办方提供以墓地安葬为主的多种形式的骨灰安葬服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社会人员。
其中,应届毕业生定义为2023年的高校毕业生,同时包括2021年和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对于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我们将视同本科学历和专科学历人员对待。
详细的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已经列明在《天津市民政局2023年殡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中,此表已作为附件提供,供应聘者参考。
(三)优秀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是应聘的基本条件。应聘者还需要具备正常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确保能够胜任工作。
(四)应聘者必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所学专业需与标注的专业相符,并参考教育部和人社部发布的专业目录。
(五)除了以上基本条件,应聘者还需要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以及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存在犯罪记录、被开除党籍、公职以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况的人员,以及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都不得报考。
(六)在招聘过程中,若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文件所规定,相关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若因隐瞒不得参加此次招聘的内容而被聘用,一旦被举报或查出属实,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聘清退,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从2023年2月15日开始,招聘方案和岗位招聘计划将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www..cn)上进行公告。考生报名和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将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mz..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cn)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信息等,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聘用,将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不予聘用。对于一时难以查实的问题,将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提供所需的。若不能提供所需证书,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为了方便考生了解更多信息,我们提供了招聘监督电话:天津市民政局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一)此次招聘考试并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开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调整的,将在天津市民政局官网进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天津市民政局2023年殡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已随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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