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精神,马龙县2014年计划面向在职人员公开考调16名教师。考调范围包括县内外符合条件的教师,具体岗位包括初中教育岗位、小学教育岗位、马龙一中(初中部)、通泉中学、通泉第二小学和县幼儿园等。考调过程中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具备考调条件的教师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平台。
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3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考试费用。
考试将于2014年7月17日进行,考试科目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和《专业知识》等。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250分。
《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针对初中和小学(幼教)两个层次设有不同的命题;《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则按照初中、小学、幼教三个层次进行命题。相关考试大纲可在《曲靖市教育局网站》下载。
2014年面向在职人员的公开考调教师工作已于7月25日后启动,报考人员可登录《马龙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或曲靖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的《曲靖市教育局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需在7月27日前向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书面申请查分。
考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调计划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若存在并列情况,将依次考虑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成绩、学历、奖项及教龄等因素。考核由县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调,空岗人数将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环节将于8月18日在《马龙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拟调人员名单。之后,在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查无实据的情况下,8月27日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涉及考调工作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时间定于2月25日,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报考者需满足一定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素质、学历等要求。考生需关注报名时间,准备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2023年云南红河州公安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50人。辅警待遇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具体待遇根据岗位和考核情况发放。报考者需符合一定条件,如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等。有不予聘用的情况包括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等。红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要求与程序说明
1. 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包括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
2. 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解雇的人员。
3. 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 目前仍在处罚期或影响期内,因违规违纪正接受审查或处罚的人员。
报名流程详解: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形式。需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电话预约报名资格,成功预约后,按照工作人员反馈的时间,本人需亲自到现场进行报名。无法到场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场代为报名,代报人员需出示相应证明及报考人员的委托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及提供相应材料的,将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 电话预约时间:2023年3月3日至3月10日。
2.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至3月11日,地点为红河警官培训中心篮球场(红河州蒙自市凤鸣街)。
3. 对于居住在边境三县的报考人员,预约电话及报名地点另有规定,具体如下:预约电话及地点包括绿春县公安局政治处、金平县公安局、河口县公安局政治处等。
三、所需材料及要求
1.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加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加分证明材料必须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3. 报名时需提供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单。
四、体能测评与面试
特定岗位需进行体能测评,包括跑跳等科目,按照一定比例计算最终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招聘流程。面试环节对于辅警岗位有特殊要求,需体能测评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阶段,其他岗位则通过资格审核即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总分为10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将不得参与后续招聘流程。
五、加分政策及条件
符合特定条件的报考者可获得面试加分,如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及警察子女等。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分项计分,不重复累加。
六、政治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和体检。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主要考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相关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包括面颈部和其他部位的文身规定等。
七、公示与试用
根据招聘程序的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红河州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红河警方”上公示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将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未按时报到的人员将取消试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检测证明等。有境外旅居史或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及检测报告。所有报考人员需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弃权。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或机构,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注意。
九、监督与解释
招聘工作由红河州公安局督察支队监督,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严肃处理。本公告由红河州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十、附件
红河州公安局辅警招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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