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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体育舞蹈专业考试将于2021年12月11~12日在昆明进行。现将体育舞蹈专业考试事项告知考生,请认真查阅并遵照要求参加考试。提醒广大考生做好考试准备,考试期间注意交通出行和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做好自我防护,根据天气变化做好防寒保暖准备。

1. 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1~12日。考生现场确认后须按《准考证》上的具体场次及考试时间安排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备考室待考。

2. 考试地点:昆明综合体育馆(云南省昆明市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昆明考点考场示意图附后,请考生提前了解、熟悉考场地理位置。

3. 所有考生及舞伴进入校园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试前48小时内由昆明市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相应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4.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持《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考试服装、在休息室(备有更衣间)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如更换好自备的舞蹈、芭蕾基训服、体育舞蹈练习服或表演服)等待工作人员第一次点名,点到名的考生由工作人员按分组序号,向考生发放背号。工作人员带领进入人脸识别区域。考生不得化浓妆,考试前需进行人脸识别,计算机人脸识别不通过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5. 进入第一备考室的考生,必须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认真听取工作人员宣读《考场纪律》。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第二次点名,点到名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身体形态测量室。

6. 由身体形态测量室教师对学生进行身体形态测试。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第二备考室(备有更衣间)。

7. 进入第二备考室的考生必须做好备考前的所有准备工作,更换好服装。工作人员在进入考场前进行第三次点名。点到名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考场。考生严格按照考场内主考教师要求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携带好个人物品,按规定线路立即离开考场。

8. 考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9.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10. 凡须携带舞伴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考生舞伴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3天内彩色纸质版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试前48小时内由昆明市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到报名点确认身份后方可参与考生伴舞。舞伴须同考生一起进场办理检录手续,严格遵守考点相关考试规定,听从考务人员指挥。若出现考生舞伴违规行为,视同考生本人违纪,按考试违纪相关规定处理。

11. 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其考试资格及已考项目成绩。

12. 考试结束后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进行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联系电话:、65098083

二、云南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统考专业考试项目及计分方法

本文中,我为大家整理了云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统考专业考试项目及计分方法,欢迎大家阅读。

按原教委、原体委颁发的《198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云南省2003年体育术科考试补充规则》以及《云南省女子足球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成绩占60%,专项技术成绩占40%。达到60分者为合格,方可参加体育专业录取。

(一)各州、市应于2021年3月17日前完成领队的选派,并以州市为单位填写《2021年体育统考领队信息汇总表》按要求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二)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专业考试实行封闭管理,只有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能进入考试区域,禁止一切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考生入场及检录时应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接受工作人员的核验。考场内禁止使用通信工具。考生应按时参加检录,若所参加的考试项目或考生所在组别开始检录15分钟后未到者禁止进入考场考试。

(三)服装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穿戴印有暴露考生身份信息的服饰(如:校服,暴露所属州市、云南艺术类专业考试安排与要求202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1年云南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的调整及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统考科类扩展及调整

为提高组考效率,降低考生考试成本,我省2021年增设了广播电视编导和书法学两个统考类别。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对音乐学进行了细分,包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表演(器乐)三个招生类别。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也将进行拆分,分为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两个统考招生类别。

二、统考组织及科目

统考专业类别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工作机制,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省招生考试院组织与管理,承办院校具体实施。其中,音乐类、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的统考工作由云南艺术负责;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的统考工作则由云南师范负责。

三、报考流程及要求

考生需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考生需按要求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参加统考的考生需按照安排进行专业统考报名、参加考试。

四、校考及成绩使用

省内、外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报名时间和方法、考试安排和要求由各招生院校确定。对于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于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可面向我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高校需明确告知考生是否需参加我省组织的专业统考,否则其校考成绩将无法得到认可。

五、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各统考科类的考试说明已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发布,考生需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做好备考工作。考生在报考校考时如不确定省统考是否合格,可自行决定是否先行报考。考生须持普通高等院校专业考试《报考证》按报考院校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为进一步做好考生服务工作,方便考生了解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要求,我院将通过多种渠道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也希望各高校能够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招生专业与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并向考生公示,以确保艺术类招生的公平、公正。

(三)艺术类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其考试科目、内容、计分标准及评分办法均由各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考生若有意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校考,可直接与所报考院校联系以了解相关考试要求,或查阅院校招生简章及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四)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省内外高校,须在2020年11月22日前向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交书面申请,注明考试科目、说明及考试时间等安排。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这些高校在我省组织的校考应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监督与安排。

关于专业统考评分工作,我们确保公平、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需由3名以上独立评委阅评并综合评定成绩;面试科目如演唱、演奏、表演、舞蹈、播音与主持等,则需组成至少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评定后的考生成绩不得改动。若发现有评卷人员作弊,将按相关法规及招生考试文件严肃处理。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艺术类本科的文化分录取控制线原则上应不低于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对于艺术类高职(专科),其文化分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本省确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云南省的高考文化总分是772分,其中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科综合及学业水平量化成绩。

考试结束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确定文化和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后公布。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后,须在录取前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一)统考考试结束后,主考院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将专业考试成绩告知考生。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发布后一周内按统考主考院校的要求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的内容主要是是否漏评、漏统(登),以及各小题得分是否与给考生的成绩一致。

(二)各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需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印发《考试合格通知单》。高校应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去年比例。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考生只有在其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参加录取。院校校考成绩应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三)校考成绩的报送将通过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进行,执行教育部的规定。

(一)艺术院校的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具体时间和办法将另行通知。考生在报考艺术类时,若在“是否参加艺术专业考试”栏目选择了“参加”,则可以同时填报艺术类志愿和文史、理工类志愿。

(二)考生填报志愿的主要依据是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编写的《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要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网(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布的该批次院校缺额计划为准。

(三)艺术类志愿(提前批、自主招生批除外)按专业进行填报,各招生科类之间可以兼报。考生可根据自身考试成绩情况填报不同科类和不同校考的专业志愿,也可填报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在填报志愿时,考生应注意填报专业所认可的成绩项和排序规则。对于参加了音乐类统考或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统考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可用于填报相应招生类别下的院校专业志愿。

(四)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仔细查阅招生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对报考资格、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单科成绩、身体条件、性别、文理科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学校的收费标准等信息。因误填、错填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一)艺术院校的录取工作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批次进行。除艺术提前批、高水平批外,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艺术类各批次原始志愿在相应的文史、理工同批次前投档。一旦被录取,考生余下的任何科类和批次志愿将不再进行投档。

(二)云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排序有以下六种计算方式,(具体略)。在编制计划时每一个招生专业对应其中一种计算排序成绩方式由院校决定。排序出现计算结果相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分相同则按照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的情况下则按照同分数考生处理。(具体排序规则可参照原文描述)院校选定的排序规则将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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