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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及天津市卫生局相关规定,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开展2023年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及条件:

1. 师承人员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且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师承关系合同公证日期在2019年8月31日前)。

2. 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需具备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中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同时需拥有丰富的临床经验、独特的技术专长,并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报名材料:

1.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 近期同一底版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 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及复印件。

考核内容:

1. 出师考核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

2. 实践技能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的方式,涵盖中医四诊、针灸、推拿、拔罐、常见急症针灸技术应用等中医临床技术。

3. 综合笔试采取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内容涵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经典著作、中药知识、中医临床常用方剂、临床常用腧穴、针灸科常见病证、中医内外科常见病证等知识。

考核时间与地点:

1. 实践技能考核时间:2023年6月18日至2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 综合笔试时间:2023年8月19日至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报名与缴费:

1. 首次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及2021年实践技能考核通过、综合笔试未通过人员,须于2023年4月13日9时至19日17时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生成打印《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 报名及缴费流程:请按照各区卫生健康委的通知进行申报、初审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于指定时间内缴纳实践技能考核费用和综合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事项:

1. 各区卫生健康委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报名审核、组织参加考核、成绩发布、证书发放等工作。

2. 严格报名审核,确保考生资格真实有效。对违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

二、中医师承的具体流程简述

想要学习中医学,首先需要找到一位符合条件的师父,师父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十五年以上的临床经验。确立师承关系后,需进行公证并到当地卫计委换取师承认证表。随后,前往当地中医药管理局或卫计委、及老师所在单位盖三个公章。报备于卫计委或中医药管理局。每周需撰写一篇心得,每月完成一份笔记,持续三年,然后参加出师资格考核。考核通过后,可报考执业助理中医师,成为一名中医大夫。这一过程需要极大的毅力和经济支持,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坚持,就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三、传统医学师承与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述

第一条:为规范传统医学师承与确有专长人员的医师资格考核,依据《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经过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但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

第三条: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主要分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与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专长考核”)。

第四条: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监管工作。

第二章 出师考核细则

第五条: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执行。

第六条:师承人员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且需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

第七条:指导老师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有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2. 在中医或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

3. 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4. 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5. 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并能完成教学任务。

第八条:师承人员需与指导老师签订由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制定的师承关系合同,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自公证之日起计算跟师学习时间。

第九条:每位指导老师同时带教的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第十条:师承学习的形式和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出师考核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考察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的继承情况。考核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第十二条:具体的考核内容、标准和办法由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第十三条: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需填写统一格式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经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申请出师考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照片、指导老师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第十五条: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出师考核每年举行一次,具体时间由省级部门提前公告。

第十七条:合格者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颁发《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第三章 专长考核细则

第十八条:专长考核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申请专长考核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 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第二十条:专长考核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及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察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考核方式同样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际本领考核。

第二十一条:具体的考核内容、标准和办法由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第二十二条:申请专长考核的人员需填写统一格式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三条:申请专长考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照片、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以及两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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