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招聘工作中,山西省从3月份开始了生村官的选聘工作,现在已经完成了选聘流程,村官们已经陆续到岗开始工作。想要了解具体时间安排的考生们,请注意留意下一年的选聘公告。以下是对山西省选聘生村官的具体时间线以及其关键环节的解读。
在去年的选聘中,我们强调了其流程与选聘的院校与专业范围,力求选出热爱乡村建设事业,且符合学历和专业背景等条件的人才。关于这一年度的生村官公告和详细情况,如下文所述。
山西省根据中组部要求于2013年开展了生的选聘工作,特为省内选取了700名具有优异表现的应届毕业生,同时列明了对应的分配名额与计划,希望通过此种方式吸引符合资格的高素质人才参与到乡村振兴事业中。具体标准包括了院系学历、党员、名校条件等,并对年龄、专业等做了明确规定。
二、生村官的岗位性质与待遇
村官岗位属于“村级组织特设岗位”,并非公务员身份。在任期内,村官们将与当地县委组织部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在任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村官可以按照程序续聘。对于村官的待遇和保障政策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工作补助、生活补助等。
三、选聘流程及具体操作
选聘过程包括推荐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体检等环节。具体操作上,各市和高校会接受考生的报名并进行初步审核。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由省委组织部进行再次审核并公示。面试和考察则由各市组织进行,并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选聘人选。
四、关于2008年山西吕梁的村官网上报名流程
对于2008年的山西吕梁村官网上报名流程,公告中已明确指出了报名的基本步骤和所需材料。根据当时的公告要求,考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材料以供审核。具体的报名流程和要求可以参考当年的公告或相关通知。
五、联系方式与附件下载
对于本次选聘政策的咨询和了解,考生可以联系山西省委组织部或各市委组织部进行咨询。相关的表格和附件可以从官方网站进行下载。具体的联系方式和附件下载地址已在上文列出。
六、省内院校名单及选聘政策解读
在选聘过程中,特别提到了省内18所本科院校的毕业生以及其他特定院校的毕业生具有特殊的选聘条件或优惠政策。对于这些政策和名单的详细解读,可以帮生更好地了解选聘的具体要求并做好准备。
总结以上信息,山西省对于生村官的选聘工作一直在进行中,希望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乡村建设的事业中。对于有志于成为生村官的考生们,建议密切关注每年的选聘公告和相关政策变化,以便及时了解并把握机会。今年全市共选聘12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至2年的生、研究生。各县市区选聘名额见附表。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公示、体检、研究确定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和资格审查。4月15日至4月30日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统一在本校报名;其他考生集中报名时间为4月25日至4月30日,报名地点为市委党校(滨河北东路)。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留存),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三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5月20日——23日在市委党校领取准考证。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准考证由各高校统一到市选聘领导组办公室领取;其他考生到市委党校领取。
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笔试分两个科目:即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基础理论、党史与党建、省情市情)。笔试拟于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按准考证上为准)。笔试成绩通过吕梁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分县市区一条龙排队,以选聘名额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拟于7月上旬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行制定)。面试结束后,按合格人数分县市区确定考察对象。因面试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由市选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应届毕业生委托所在学校考察,其他考生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公示和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人员按所报县市区,委托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安排体检。分配。市选聘领导组依据成绩、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聘任对象。各县市区根据考生个人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
受聘人员的任职,由所在乡镇党委、根据《中国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系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预备党员或非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副主任职务。受聘人员经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且所聘村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委任为村党支部书记或依照法定程序为村委会主任。受聘人员任职前,由所服务的县(市、区)及有关乡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免试用期),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受聘人员由县(市、区)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免收代理费)。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市、区)所在地。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不实行见习期,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晋财预(2008)31号),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1年的见习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内任职,续签聘用合同,待遇不变;不再继续担任村干部的,自主择业。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服务年限的,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省内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增加10分。今后招录县、乡两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从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受聘人员中招录。
只要一个电话
我们免费为您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