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2023年哈尔滨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已经发布。本次招聘旨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地选拔人才。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8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细信息详见《哈尔滨市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招聘对象
主要面向应届毕业生(2012年、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2012年、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者需具备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学历。年龄方面,18周岁以上,管理类岗位35周岁以下,专业类岗位40周岁以下。
#### 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6日18:00。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并上传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关于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10日。
对于管理类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5,以及专业类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 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三个步骤:笔试、资格确认和面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包括管理类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共计200分。专业类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主要考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等,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所报岗位所需知识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共计200分。
#### 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更新信息,以免影响考试。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网站。有一些加分政策,例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生行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享受加分。
### 二、关于黑龙江事业编联考面试的信息
#### 面试时间
2023年黑龙江事业编联考面试时间为7月2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时长15分钟。面试地点在哈尔滨市,具体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 相关信息
黑龙江省是中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省会哈尔滨市。北、东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此次面试是黑龙江事业编联考的重要环节之一,考生需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
### 三、关于2023年黑龙江哈尔滨事业单位招聘安排的信息
#### 招聘概况
哈尔滨市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615人。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
#### 报考途径与资讯获取
以下是关于哈尔滨市多个机构及单位的网址列表:
1. 哈尔滨官方网站地址:
2.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网络门户:
3.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
4.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链接:
5. 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在线平台:
6. 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网络主页:
还包括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等多个部门的官方在线平台。各区县的网站地址也一一列举,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等。
关于招聘方面,报名者需满足各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需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则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中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报名者还需满足如下条件:拥护中国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报考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认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等。
关于报考者的年龄要求,需满18周岁,上限根据岗位不同有所放宽。如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对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限制也可适当放宽。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报考者还需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户籍、工作经验等(详见《招聘计划表》)。存在一些限制条件,如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等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方式可采用网上或现场报名,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报名过程中需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关于专业填写方面,考生需注意与《招聘计划表》保持一致,对于某些特定情况如专业名称的表述差异等,可以报名。
报名后需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缴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博士或应届硕士研究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对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招聘过程严谨公正,旨在为哈尔滨市引进优秀人才。有意者请及时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以免错过重要信息。关于具体政策的解析与招聘信息
一、政策加分相关
根据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的相关政策文件,特定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可以享受政策加分。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获得相应的笔试成绩加分。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也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二、退役士兵优惠政策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的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医疗卫生人员特殊政策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办公厅的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在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以享受特定的加分政策。具体加分情况根据其现单位工作年限和考核结果而定。
四、其他相关政策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或优先聘用。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五、招聘流程与联系方式
1.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
2. 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按照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官网通知下载并打印。
3. 提供了各个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联系方式,如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哈尔滨市教育局、各医院及事业单位等,以便考生咨询和联系。
4.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方式以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发布通知为准。笔试科目及分值根据岗位不同而有所不同。
5. 考生需自备考试用品,如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六、其他注意事项
免予笔试或面试的岗位,当报名人数过多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业能力测试环节,筛选人才进入面试或考核。除了以上提到的政策外,具体招聘细节请以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发布的通知为准。
(一)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将结合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来评定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相应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的人选。若入围考生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仅参加单科考试或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则无法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对于未设置笔试环节直接面试或考核的,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直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二)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1. 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
2. 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非统招学历报名人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
4. 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还需原件、学信网上的学籍验证报告或成绩单,以及关于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5. 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及书面承诺。
6. 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若发现提供的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或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不合格。根据笔试成绩,可按顺序递补。若达不到岗位所需的比例,将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现场资格确认及后续流程
1. 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中公布。
2. 面试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主要测试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根据是否设置笔试环节而定。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布。
4.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
5.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事宜将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中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其他事宜
1. 招聘流程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及时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 为保证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将接受各主管部门的全程监督。
3. 监督电话详见各招聘单位公告。
4.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将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5. 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6. 通过考核的拟引进人才可根据意愿安排毕业实习,实习情况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
7.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要求审核,违规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8. 报考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开招聘规定,对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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