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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龙江医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的复习要点及资料重点

1. 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概述及备考建议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历史、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等方面。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写作等。

2. 政治部分的重点及复习策略

政治部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与运用。重点包括马列主义基础理论、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的新时期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政治部分是考试中的绝对重点,分值最高,需要重点练习和记忆,特别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政治的部分。

3. 经济部分的重点及复习策略

经济部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原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理解与运用。重点包括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经济常识在近几年分值逐渐加大,与日常生活结合紧密。

4. 法律部分的重点及复习策略

法律部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学基本理论及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重点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等内容。法律部分的知识点非常多,但题目较简单,容易得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部分的出题重复度非常高,因此复习题库是重点。

5. 管理、公文写作及其他科目的复习建议

管理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管理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包括决策、组织、领导、控制等方面的知识。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公文和常用事务文书相关知识的了解与运用能力。科技、人文历史、道德、国情省情市情及时事政治等也是考试的重要内容。这些科目的复习建议主要包括集中学习管理学常识和行政管理知识,熟悉公文的格式和规范,了解科技生活常识和最新科技成就,积累道德和人文历史知识,以及了解国情市情和时事政治等。

二、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职能简介

1.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总数

根据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有34个内设机构。

2. 日常工作的协调与督办

负责机关的文电、信息、安全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以及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

3. 政策研究与宣传

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新闻宣传工作。

4. 法制工作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审核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并负责组织指导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管理。

5. 规划与财务

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等。

6. 就业促进处(劳动就业局)的职责

关于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制定与实施的若干职责

8. 拟定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政策指导方针,以及人员调配操作规定,特殊需人员调配工作的实施与落实;依据规定承担中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及人员调配事务;针对哈尔滨市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外调人员事务进行协调管理;负责及省级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的规划,提出急需并应保障的高校毕业生安置方案,并推进其实施;编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并执行;负责驻外机构工勤人员的选派与协调工作。

9. 规划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并制定相关政策;确立国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入我省市场的准入制度;对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机构进行引导、监督和管理;推行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的制度;负责全省性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的审批与监管,以及外省机构在我省开展交流活动的审查;审批省内职业介绍机构;发布全省人力资源市场状况和交流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定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政策和计划,指导全省安置工作;负责省直部门及中央直属单位在我省的军队转业干部(团职及以下)的接收安置;管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制定部分企业转业干部的解困和稳定政策;组织转业干部的培训与指导;承担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日常事务。

关于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养和政策的拟定与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推广和建设;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激励政策与发展规划的制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和管理规则的制定;职业技能标准的实施,证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的拟定;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政策的制定等。

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政策进行拟定并推行;为级专家和省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特殊津贴专家等提供服务,并实施省长特别奖的相关工作;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留学人员的政策制定及实施;负责级和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以及留学回国人员的科研经费资助。

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和人事管理的实施;对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政策进行拟定并监督实施;核准或备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工作推进;高级任职资格的评审和审批;推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监督指导考试工作。

关于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的拟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的协调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的制定与实施;组织农民工劳务输出及相关服务工作;指导和协调农民工工作服务体系和信息建设。

本文将详细介绍关于公务员制度及其相关工作的管理与实施情况。

一、完善公务员招录制度

为了优化公务员队伍,组织实施了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我们还承担公务员考试科研课题的研发和项目的实施工作,不断完善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我们负责省机关公务员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并承担地市县乡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为了更加有效地管理行政机关公务员,我们还开展了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二、优化公务员考核与激励机制

为了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热情,我们不断完善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和申诉控告制度。我们制定了省的奖励表彰制度,并审核以省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及人员。我们还指导协调省直属各部门的奖励表彰工作,并承办省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我们还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荣誉称号授予和表彰工作。

三、提升公务员培训质量

我们致力于拟订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培训规划和政策,并不断完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和评估办法。我们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并制定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政策。我们还拟订了公务员的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四、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我们承担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综合性政策研究,并拟订了相关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我们负责外国专家的归口管理和综合服务工作,包括办理外国专家证、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等。我们还负责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宣传工作,并承担对外国专家的奖励和表彰工作。

五、综合管理引进国外智力项目

我们负责综合管理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工作,并拟订年度引进智力项目计划。我们还组织了引智工作经验交流和引智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引智示范基地的管理工作。我们负责有关引进智力项目的对外联络工作。

六、对外合作与人事社保相关工作

我们还承担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工作,以及港澳台交流合作事宜。我们负责实施引进俄罗斯及独联体人才智力工作,以及年度引进智力项目和培训计划。我们还拟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并负责对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的监督、指导。

七、其他职责与管理

除此之外,我们还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我们按照党章规定设置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我们还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纪检监察室为省纪检委(监察厅)的派驻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相关工作。

八、内设机构与职责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设34个机构,包括综合协调、政策研究、法规审核、规划统计、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流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军官转业安置等多个方面。每个机构都有其明确的职责和分工,以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1. 拟定城乡职业培训策略并组织其施行

组织拟制并执行劳动预备制度的详细规划和相关政策;设立与健全劳动预备制度;设定并推广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激励及发展规划;策划并规划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与治理规范;组织执行职业技能标凈,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政策,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的相关政策。

2. 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执行

负责级及地方各级专家的选拔和服务工作,包括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以及全省学科(专业)的带头人等;实施省长特别奖的计划;制定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留学人员来本地工作或定居的政策;负责级和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支持留学回国人员的科研经费申请。

3.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管理工作

策划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与管理;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政策,并监督其实施;制定招聘国(境)外、省外人员(不含专家)的政策并执行;核准或备案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方案;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组织全省高级的评审,审批高级的任职资格。

4. 维护农民工权益,推动相关政策落实

制定农民工的综合政策和规划,以保护其合法权益;规划家庭服务业的发展;确保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和问题;负责农民工的劳务输出及相关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的工作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的建设。

21. 规范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督与管理

拟制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及运营机构的标准;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及运营,查处重大违规案件;负责省属以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的备案工作。

22.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制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工作规范和相关制度;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工作;指导争议的预防工作;依法处理相关的劳动、人事争议及协调工作;实施调解仲裁员的资格制度。

33. 加强公务员管理,完善培训制度

策划公务员培训的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务员的考核、奖励、惩戒、申诉控告制度;制定并实施省奖励表彰制度,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奖励表彰工作。

开展国外智力的综合引进政策性研究,筹划并实施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措施;管理外国专家的来华工作和就业许可事宜,包含、聘请单位资质审核以及境外组织推荐外国专家的认证工作;同时负责派遣团队出国培训的机构资质认定。还承担全省引进国外智力的宣传工作,对外国专家进行奖励和表彰活动。对于外国专家的重大活动,也负责组织和实施工作。

全面管理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制定年度引进智力计划并付诸实践;同时策划出国(境)培训计划并执行。积极组织引智经验的交流,推广引智成果,并管理引智示范基地(县)。负责与引进智力项目相关的对外联络工作。

设立对外合作与对俄工作处,专注于与俄罗斯及独联体的智力人才的引进工作,包括年度智力引进项目和培训计划的实施。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任务,特别是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

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对全省的信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督办、复查和复核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大集体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并对信访信息进行汇总提出建议。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以及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干部管理。同时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

设立机关党委,根据党章规定,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还有专门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并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室作为省纪检委(监察厅)的派驻机构,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单独列出,确保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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