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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考试和成绩管理工作,维护教学秩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考核目的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检测与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以及应用与创新能力。

第三条凡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涉及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职业能力教育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等都要进行课程考核。所有考核成绩均须载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

第四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课程的考核方式须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积极推进考试方式改革,建立以思想道德与专业能力相结合的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实行结构成绩。课程考核方案(含考核形式、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成绩构成及比例等)须在每学期初提出,经院系部批准,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第六条所有课程平时考核应有完整的原始考核记录,包括学生平时的出勤情况及学习纪律情况,课堂提问及随堂测试结果,课后作业、讨论、课内设计上交及完成情况,课程实(试)验表现、实(试)验报告完成及上交情况等内容。

第七条学期末,课程考试在考试周进行,采取闭卷形式;课程考查随堂进行,可采用综合测试或答辩、课程小论文或综述报告(调查报告)、综合性大型作业(设计)、实验操作或上机操作等形式。

第八条本科学生应积极参加“英语四级考试”,以检验其英语水平是否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考试命题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专业及学科特点,设置多样化的题型,重点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创新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量的大小和难易要适度。

第十条期末考试命题时要求有A、B两套难易程度基本相当的试题,试题总分实行百分制,各题分数要分布合理,并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

第十一条同一份试题中不得有重复内容;主观性试题在两年内不得重复使用;A、B两套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且与前两次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50%。不得直接使用近三年已在期末考试中用过的试题。

第十二条考试试题要求使用统一规定的格式模版,用B5纸打印。对于个别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如制图等),可以用8开纸打印。

第十三条命题教师在命题完成后,应填写《考试命题审批表》,与A、B两套试题(含参考答案与评分细则)一并交回院系部,经教研室主任或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后,按要求密封保存。

第十四条各院系部将审核后的A、B两套试题,分别装于两个试题袋密封,签字、盖章后提前一周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将从A、B两套试题中任抽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题,另一套作为备用试题或补。补考结束后A、B两套试题均返还至各院系部保存。

第十五条期末考试试题的印刷、分装、密封均由教务处负责,各院系部在考试前一天到教务处保密室领取试题。

第十六条考试试题启用前属于学校机密材料,教务处及各院系部要确定专人负责试题的保密工作,并建立考试试题泄密责任追究制度。接触试题的所有人员要具有高度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试题的安全。

第十七条课程考核前,任课教师要协同院系部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该课程以0分计:

1. 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学期计划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2. 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以上者。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若擅自参加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八条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不予办理该课程缓考手续,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补考,须重修。

第十九条学生所修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及职业能力教育课程,期末考核成绩不及格,可以参加在下一学期初组织的正常补考。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不可以补考,应参加重修。

第二十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跨专业选修课)期末考核不及格的,不安排补考,不记成绩和学分,学生可在下学期重新选修或另外选修课程。

第二十一条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可向所在院系申请办理课程缓考手续。经任课教师、辅导员确认,系教学副主任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可以缓考。缓考按正考对待,随补考进行。

第二十二条没有办理缓考手续或缓考申请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或参加考试不交卷者,一律作旷考处理。旷考课程成绩以0分记载(备注“旷考”字样),且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补考,须重修。

第三十二条,评阅和复查试卷工作结束后,任课老师和评卷人将现场拆封试卷,将学生成绩录入学生成绩册并签名确认。对于不及格的成绩,将采用红色字体进行标注,而任何成绩的改动都必须签名。

第三十三条,任课教师要对试卷进行深入的总结分析,填写《试卷分析表》,并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各院系部主任将审阅各门课程的试卷分析结果及复查报告,对整个考试评卷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总结材料至教务处。

第三十四条,对于同一班级的同一门课程,评阅和登分结束后,试卷将被装订成一册。考核方案、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细则、学生成绩册以及试卷分析表等将按序封装于试卷首页。

第三十五条,除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外,所有课程试卷由所在院系保存。非本院系学生的试卷,将在复查试卷工作结束后(开学两周后)统一交回所在院系。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成绩册及试卷在成绩登录后,经教学副主任确认签字后直接交教务处保存。

第三十六条,各教学单位应妥善保管试题卷,采取防水、防潮、防火、防盗、防鼠等措施,以确保试题卷的安全。

第三十七条,理论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而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则采用五级制。五级制与百分制之间存在换算关系: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以下)。五级制转换为百分制的标准为:优秀为95分、良好为85分、中等为7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45分。

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六条,详细描述了课程考核的总评成绩评定方式、成绩评定结束后的工作、成绩管理、成绩更改、学生成绩证明等相关规定。

关于运城职业技术的性质:

运城职业技术是一所经山西省人民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快速发展,是山西省高职专科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由蒲县宏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建设,总占地面积广阔,教学、生活、实验实训等功能设施完善。目前,注重校企合作和对外交流,与多家企业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为学生实训、实习、就业创造了良好条件。重视教师科研能力的提高,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科研成果。秉承“做学合一,厚实融通”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学生未来为本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紧紧围绕运城产业结构调整和黄河金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实际需求,专业设置以工科为主,同时面向新兴战略产业发展培育新专业,在优化煤矿及装备制造类专业群的重点打造健康及老年管理类、文化及旅游服务类两大专业群,与运城错位发展。在认真办好学历教育的大力开展各类社会培训,近3年开展煤监局师资、山西省煤炭厂矿长工段长安检人员等培训累计23699人,创收1830万元。投巨资建设的集教学、科研与培训为一体的现代化教学矿井被上海大世界基尼斯总部认定为“中国之最”,教学矿井与西安煤科院、常州煤科院、中国矿业、西安科技、河南理工等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教学科研项目合作,同时也为省外煤炭类院校提供实习服务,运行四年来共接收省内外9所院校师生井下实习30859人次。目前,是运城市先进制造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被认定为级煤矿安全培训基地、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级技能大赛赛务基地,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清华“积极心理学中国职业教育实践基地”、清华“中国职业教育与精准扶贫研究中心”共建单位。

在不断探索民办高职院校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十三五”期间计划再投入5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努力建成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为区域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持。

运城职业技术是专科还是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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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职业技术是公办还是民办

运城职业技术有哪些专业附好的重点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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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职业技术怎么样评价排名好不好(10条)

运城职业技术录取通知书,开学时间,入学考试指南军训宿舍条件转专业政策;

三、运城转专业难吗

运城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确有特长,经核实,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专业后更有利于个人发展的。

(1)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2)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1)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或复学学生,因学校专业调整停办其所报(学)专业,不转专业无法入(返)校学习的。

(2)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和专业发展情况,经学生同意,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4)服兵役退伍复学学生申请转专业。

运城(Yuncheng University),是由山西省主管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山西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山西省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截至2023年10月,学校有教职工1304人,其中专任教师104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30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695人,有高级职称教师32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02人。有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三晋英才”拔尖骨干人才4人。

以及“三晋英才”青年优秀人才9人,山西省教学名师8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3人,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9人,山西省优秀教师6人,山西省模范教师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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