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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上半年辽宁心理咨询师考试日程概览

心理咨询师考试作为目前热门的专业技能考试之一,其日程安排备受关注。本文将为大家带来2023年上半年辽宁心理咨询师考试的详细时间安排,仅供参考。

中国科心理研究所心理咨询师基础培训项目2023年上半年综合考试定于2023年5月21日(周六)9:00至11:30举行。考试科目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两部分。基础知识包括基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而操作技能则涵盖心理诊断技能、心理测验技能以及心理咨询技能。三级和二级心理咨询师型也各有特色。

二、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及报名指南

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是选拔优秀人才的盛会,其时间安排和报名流程备受关注。以下是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及报名指南: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本次考试的报考条件包括年龄、政治素质、身体条件等多方面的要求。

招考职位明确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特定人群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招考职位如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包括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等单位的工作经历。

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流程包括提交报考申请、查询审查结果、上传照片以及缴费确认等环节。

为了帮助广大报考者顺利参与本次考试,现就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说明。以下为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报考流程、考试要求等重要信息:

一、减免考试费的人员

相关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联系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请于指定时间(2023年2月2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与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审核确认,并办理减免手续。

二、报考流程

未按时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已缴费的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项

1. 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需如实提交信息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考生可按就近原则选择考区。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录计划,具体公布在辽宁人事考试网。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笔试要求

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报考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的一定比例合成。具体计分公式和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

六、面试及后续流程

报考者需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后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

七、资格审查及体检

面试前,招录机关将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报考者的基本信息、证件、学历等。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体能测评。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进行。

经过严格体检及初步筛选的合格人员,正式进入招录考察阶段。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展开全面的录用考察工作。

考察的重点在于政治标准,深入探究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于政治上不合格的候选者,招录机关将坚决不予录用。在考察过程中,招录机关会成立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组成的考察组,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或学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涵盖考察人选的各方面情况,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组还将了解考察人选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组将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招录机关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个人信息和招考职位的详细信息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为保证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特定岗位的新录用人选需在岗位服务一定年限。对于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对于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则需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服务至少5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辅导名义的培训班或网站等都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在此之外,对于辽宁省的公务员考试,辽宁省公务员局将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省、市、县、乡四级的公务员招录工作。招录的具体条件、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都将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请考生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进行报名。

在报名过程中,考生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内容,诚信报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咨询,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和相关信息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为帮生更好地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还编制了《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

本次招录的报名工作将通过网上进行。考生需在网上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报名程序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文章段落内容大重组,尝试用不同的措辞表达:

### 查询审查结果的重要通知

招录机关在报名期间将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至2月4日期间登录该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将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合适的职位。如有疑问,可拨打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 照片上传要求

报考者需上传近期的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背景色为蓝底或白底,格式为JPG或JPEG,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上传前必须使用“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和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操作。该工具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

### 缴费确认事项

审查通过的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对于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核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手续。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须在2023年2月2日至3日进行审核确认。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 准考证打印及相关事项

已缴费的报考者,可在202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期间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妥善保管相关材料。

### 招考重要提示

1. 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需如实提交信息材料。任何弄虚作假或与职位资格不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 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选择就近考区参加考试。

5. 若某职位的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录计划,具体详情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受影响的报考者需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6. 报名期间,考生可查看各职位的报名缴费人数。请考生及时报名并缴费,避免后期网络拥堵。恶意报名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7. 报考者在整个报考过程中应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联络。因联系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 公共科目笔试相关说明

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公共科目根据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成绩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及专业科目成绩按比例合成。具体计分公式和笔试时间、地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

### 面试及后续流程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录用。面试后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0%。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具体规则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需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审查(复审)。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面试工作由省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根据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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