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述与教育方针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的主要任务是依据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规范管理行为,加强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
二、学生责任与权利
第三条:学生应努力学习,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制度,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四条:本校学生享有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社会服务、勤工助学、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权利。
第五条:学生有义务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遵守学生行为规范,维护学校及社会的稳定和民族团结。
三、新生入学与复查
第六条:按招生计划和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入学者,需请假并经批准。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合格者办理注册,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四、课程学习与考核
第八条:学生须按学校规定修读课程,并通过考核获得学分。考试课程以学期考试成绩为主,考查课程则根据学生完成教学环节情况综合评定。
第九条:学生修读后未获学分的课程需重新修读。因故不参加考核的,学分绩点记为0,并参与平均学绩计算。
第十条: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贵州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五、主辅修与第二专业
第十一条: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可以选修第二专业课程。修满第二专业要求的学分数和该专业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数,且符合相关规定时,可获得第二学士学位。
第十二条:学生在修读主辅修课程时若出现时间冲突,可申请免听手续。完全相同的课程可以免修并用第一专业的学分替代。
六、转专业及其他学业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自第三学期开始,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具体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学分绩点和平均学绩制,用以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
第十五条:因身体原因不能上公共体育课的学生,经医院出具疾病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转入保健班学习或免修部分课程。
第39条规定,贵州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成绩登录及学籍管理将按照《贵州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暂行办法》执行。学生拥有自主选课的权利,在合理配置教学资源的前提下,学生可以根据资源情况自由选择课程。选课依据的是指导性教学计划,并在导师的指导下按学期进行。对于公共必修课,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修完所有课程并获取学分,缺少任何一门课程的学分都无法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选课。
第40至49条规定了学生的转专业情况。学生若确有专长并且经过考核同意,或者因疾病、特殊困难等原因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或者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特别优秀,都可以申请转专业。但有一些情况下是不允许转专业的,比如新生入学还未满一学期、由下一批次录取转入上一批录取专业、本科三年级(含)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以上者、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等。
第50至57条规定了学生转学的相关事宜。一般情况下,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转学。如因病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可以申请转学。转学的相关事宜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转专业和转学都由学生本人在双学期向所在申请,学校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办理。转学手续通常会在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办理完毕,转专业后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58至67条规定了休学的情况。学生因病或请假缺课超过一定时长,或因某种特殊原因,可以申请休学。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时,可以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第68至73条规定了休学手续及相关权益。休学的学生需要办理休学手续,并附上相关证明,经审核并签署意见,学校教务处批准后,办理离校手续。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奖学金、贷学金等停发。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费用按学校规定执行。休学学生的户口不迁出学校。
第74至85条规定了复学和退学的情况。学生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需申请复学。因病休学的学生在复学时需经过学校指定医院的复查合格方可复学。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学生会取消其复学资格。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期间不得办理退学手续。还有一些特定情况如坚决申请退学、未完成学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学手续等会导致学生被退学处理。这些规定旨在对学生进行合理的学籍处理,而不是作为违纪处分。退学学生的处理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填写学籍处理联单、签署审核意见等,最终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送交本人,并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退学学生的后续处理和相关手续办理也做了明确规定。
92.按照正式学籍的规定,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成功修满本专业的各类课程学分数和总学分数,即可获得毕业资格,并颁发。毕业时间按获得毕业资格的年份计算。
93.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业优秀的学生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并提前毕业,但学习年限不得少于标准学制的1年。学生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安排学习进度,延长学习年限以完成学业,但在校时间不得超过标准学制2年。
94.对于正式学籍的学生,如果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了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未修满本专业要求的学分,学校将核发结业证书。结业学生可在离校后2年内继续选课学习,并履行缴纳学费的义务。修满规定的学分后,结业证书可换成,但不具备申请学位的资格。毕业时间以取得毕业资格的年份为准。若逾期未达到毕业条件或不办理相关手续,将作永久性结业处理。
95.对于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满一年并获取一定学分后中途退学者,将颁发肄业证书。学习时间不足一年者,不发放学历证明或成绩单。
96.对于具有正式学籍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97.无学籍的学生将不颁发任何形式的。
98.、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遗失或损坏,一律不予补发。经声明遗失或损坏无效后,可发放相应的证明书,该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99.学生应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实行考勤制度,无故不参加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或超过假期而缺席者,视为旷课。
100.学生选定课程后,必须遵守考勤制度和课堂纪律。对于迟到、早退和旷课等行为,以及考试作弊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经批准免修、免听的课程可不参加考勤。
101.对于旷课的学生,学校相关部门将及时给予批评教育。需要处理时,将及时做出决定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102.具体旷课时长将受到相应的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对于旷课60学时以上的学生,将参照相关规定作退学处理。
103.学生请假一天内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班主任同意;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需填写请假单,并由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周以上需由负责人批准并报校教务处、学生处备案。请假审批手续由保存。
104.学生外出实习、军训、社会调查等,请假的需由带队教师或相关人员批准。未经请假或准假而缺席者,每天将以旷课6学时计算。因不可抗拒因素或急病等原因无法及时请假的,事后需补假。
105.学生请假期满后需向批准人销假。如假期满仍无法返校,需办理续假手续。
106.学校致力于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107.学校建立和完善了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机制,支持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108.学生应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管理制度,共同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109.学生不得从事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也不得参与非法传销、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或从事损害生形象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110.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111.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成立团体需按学校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学校批准。
112.学生团体应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113.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
114.学生的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115.学校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并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帮助。
116.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需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和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关协议。
一、关于学生退学与开除学籍的相关规定
根据最新政策,对于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学生,学校将只发放学习证明,并且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期限离校。这一规定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以及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对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也需参照此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此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由校教务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贵州的双学士学位教育详解
选择双学士学位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出发,若仅仅为了获得双学士学位而修读,其意义并不大。通常,学生在四个学期内即可毕业。辅修二学位主要面向大二学生招生,要求成绩优秀,无不及格学科,并满足各学校的其他要求。经录取后,学生从大二开始学起。在本科学习阶段,学生需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方可获得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修读双学位会较为辛苦,周末可能会安排得满满的,因此学生需提前做好准备,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贵州双学位管理规定如下:学生可以在修读第一专业的根据学校设置的专业计划,在本或跨选修第二专业课程,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缴费。学有余力的学生,还可以按照学校规定选修第二专业课程。修满第二专业课程要求的学分数和该专业要求的毕业总学分数,且符合和学校有关规定的学生,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若学生主辅修的上课时间冲突,可申请免听冲突的课程。对于第二专业中与第一专业完全相同的课程,经审批后可免修,其学分可用第一专业的课程学分替代。辅修专业和双学位的成绩登录及学籍管理按照《贵州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暂行办法》执行。
三、2023年贵州成人本科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
贵州2023年成人本科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上半年报名时间为12月至3月,下半年报名时间为6月至9月。考试时间为4月和10月,具体日期为4月15日、16日和10月28日、29日。对于想要报考贵州自考的同学,不要错过报名时间。贵州的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会在当地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公布。大部分省份的自考每年有两次,分别为4月和10月。报名通常在每年的8月底至9月初进行,属于统考。开放教育每年则有春季和秋季两次入学机会。2023年贵州成人本科预报名也已开始,有意者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咨询。相关院校继续教育的招生老师坐标贵阳市,为贵阳市自考和成考提供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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