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警的上班时间因地区而异,通常是早上8点半或9点开始上班,而值班则全天24小时都有人员在岗,以应对日常业务需求。
2. 依据相关规定,原则上所有警察机关的警察都属于公务员,包括派出所的干警。
3. 公务员是机关的工作人员,其上下班时间根据季节和地区有所不同。一般夏季的上下班时间是从上午8:00到下午6:00,而春、秋、冬季则是从上午8:30到下午5:30。
4. 公务员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
5.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主要负责公安工作,是下设的职能部门。公安局按级别划分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和县级公安局等。
二、关于2024年公安联考考试时间及相关信息
1. 2024年公安联考考试时间定于每年10月中下旬,考试日期则固定在每年的11月第四个星期日或12月的第一个星期日。
2. 考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人才。
3. 笔试通常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公安基础知识等科目。在江苏等地,《公安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以及《申论》都是必考科目,而浙江等地则会增加“心理测评”的考核内容。
4.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技巧、求职动机等。面试过程中会有专业人员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5. 在面试前,考生需提交相关证件如准考证、学位证等以供审核。符合条件者会收到体能测试通知,考生需按时参加体测。
6. 在总成绩的计算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其中笔试成绩除以2后与面试成绩相加得出总成绩。
三、公务员招警考试中的视力问题及报考条件
1. 在招警考试中,对于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的考生来说,是不合格的(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而对于一些特殊职位如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等,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也是不合格的。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是不符合体检要求的。
2. 人民警察职位属于有特殊要求的公务员职位,对身体条件要求更高,包括单侧裸眼视力、单侧耳语听力等多项指标。队员还有更为严格的“体能及身体素质标准”。
3. 报考警察系统的公务员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包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安工作、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等。报考学历要求一般为大专或本科。
4. 有一些情况如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以及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等是不得报考人民警察的。
六、对于直系亲属以及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如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情况,或在我国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将不符合报考资格。
四、关于四川省绵阳公安机关的报考时间已经公布。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以及《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等相关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绵阳地区共计划招募545名公务员。相关公告已在四川人事(www..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cn)和四川警察网(www..cn)上发布。
对于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只要符合职位的报考条件均可报考。其中,综合管理职位主要面向2008年本科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其他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专业限制较为灵活;公安专业职位则主要针对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警察院校毕业生。
考生在报考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及其他必要证书。对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范围内均可报考;而大专学历的人员则限于是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备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包括身高、视力、体重等要求;具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关于回避的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人民警察: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配偶、直系亲属和对自己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
本次考试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cn)。
网络报名流程如下:首先选择职位,考生需认真阅读相关公告、问题解答和简章,了解职位具体情况后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会每天公布各职位的报考人数,以供考生参考。接着是填报信息,考生需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如实、准确地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同时上传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考生应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取消录用资格,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填报信息后,考生应在2个工作日内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通过初审的考生需打印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资格初审由招考单位根据考生网上填报的材料和照片进行严格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提示其重新上传照片。全部资格审查工作应在11月19日前完成。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减免考试考务费。具体的减免条件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考生;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在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51个县(市、区)的考生等。对于这些考生,可以免除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考务费和心理素质测试费)。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二、四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符合上述第五种情形的灾区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学校或工作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12月8日至12月16日(13、14日双休日除外)内凭有效证件和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办理退费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8年12月1日16:00-12月6日24: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均可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少数民族地区个别职位需加试少数民族语言笔试的,考试方法及分值比例在本市(州)公告中明确。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7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09年1月7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2009年1月10日前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网上查分,查分结果于2009年1月13日在该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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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职位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25%、25%、20%。公安专业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30%、40%。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有关规定,截止报名时,参加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加5分;报考其他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成绩。
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规定,参加、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所在地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
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按照《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面试时间定于2009年1月17日至19日。经过资格复审的合格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各市(州)将负责通知面试的具体安排事项。为确保面试公平、公正,面试前将通过抽签决定考生的面试顺序和评委的面试分组。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的三日内进行,测试内容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各市(州)委、人事局、公安局将负责组织实 施。要求两项及以上达标方为合格。测试地点应选择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场所,并实行全封闭管理。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体能测试方案,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并获得省委和省公安厅的批准后实施。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将由各市(州)通知考生。
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将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某职位参加面试的人数不足该职位录用名额的三倍,将划定总成绩合格线,并从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必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如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将依次递补。相关具体安排将由各市(州)通知。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各市(州)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个人信息、考试成绩和拟录用职位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需以反映问题,并提供相关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将办理录用手续;若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则不予录用;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做决定。因公示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也将依次递补。
经公示合格者,将由市(州)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并通知招录单位。被录用人员需凭录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若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对于已报考其他机关但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警的考生,若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应主动终止参与本次考录。新录用的人民警察将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将正式任职并评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非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的新录用人员需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同样取消录用资格。
首轮录用工作结束后,对于仍有空缺的职位,省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将统一进行调剂录用。具体调剂对象和方法将在四川人事、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警察网公布。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各市(州)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公布监督联系方式,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可查询各市(州)《公招公告》或联系省人事厅。相关教材可在卖卖城图书网购买。
四川省委、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的监督电话已在本公告中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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