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关于调整开学时间的通知模板(精选多篇)
由于当前形势的需要,开学时间不得不做出调整。延迟开学是其中的一种选择,学校需要将此消息通知给学生、家长、教职工等相关人员。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调整开学时间通知模板(精选多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xx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对x季学期开学返校工作进行调整:
一、本学期正常开学,x月x日开始线上授课。校园实行封闭管理。
二、学生延缓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返校。
以下情形的学生,符合x月x日校内通知的返校条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在x月x日至x日之间返校:
1. 本通知发布前已在返校途中或不便退改票的。
2. 因竞赛、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等原因,自愿返校者。
近期,xx市等地相继出现新冠感染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全体师生的健康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发布2023年x季学期学生返校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职工返校时间为2023年x月x日。各年级学生按批次返校,具体返校时间根据年级安排而定。成教学生返校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二、全体师生返校时,请备好口罩等防疫物品。返校前需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xx健康通”绿码。在中高风险地区或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生暂不返校。返校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总务处需根据开学预案及师生防疫需求计划,做好消毒物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开学前要组织人员对各个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和通风。
四、保卫处需按照我校制定的疫情防控期间进出校门的管理规定,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全体师生员工不得提前返校。
二、关于广东中级会计延期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补考时间要求
由于不可抗因素的影响,原定于今年举办的广东中级会计师考试被取消,无法举行延期补考。已经报名缴费的考生需要登录“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退费办理。对于已经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其成绩有效期将延长一年。以下是具体的退费事项通知:
关于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的通知
鉴于近期疫情影响,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对原计划于今年举行的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进行延期安排。以下是我机构对此次延期考试的相关安排和通知:
一、考试安排
本次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定于2023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考试形式采用无纸化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如下:
1. 考试日期及时间:12月3日至4日
2. 考试科目及时间: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13:30-15:45财务管理
二、考试流程及相关事项
1.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11月15日前公布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2.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延期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 延期考试的评卷工作将于12月9日前完成,并报送相关评卷数据。考试成绩将于12月31日前公布。
三、特殊安排与注意事项
对于原计划参加9月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但因疫情停考的考生,我们将统一组织延期考试。考生可选择是否参加延期考试,若选择不参加,将退还报名费并延长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1年。相关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相关网站提交退费申请。
对于已完成9月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但部分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的考生,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延期考试。若决定举行延期考试,需审核延考人员名单并上报财政部。确认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将延长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1年。
四、考前准备与要求
1. 延期考试地区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前2日完成监考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2.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需以考生为本,做好延期考试的各环节工作,并及时通知考生。
3.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需按照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其他通知
关于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报考须知:
广东省的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定于7月16日至17日举行。以下是报考须知:
1. 报考时间为6月14日14:00至6月16日17:00,缴费时间为6月15日10:00至7月17日17:00。
2. 报考人员范围为已报考该次自学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
3. 本次考试为省考课程的延期考试,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节点与4月一致。统考课程的安排按照相关安排进行。
4. 考生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康码”,并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课程并缴费。
5. 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天内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并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座位信息参加考试。
6. 所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
7. 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规定,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考前14天应进行健康情况申报,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考生参加广东省2023年自学考试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的指示,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进入考点后,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随意走动,需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的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考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点,避免聚集。
若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考生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考生需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地市考办发布的信息,因为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会随新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关于考试成绩的公布,预计将在2023年8月下旬发布。考生可以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等多种方式查询全部成绩。关于具体的查询方式及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的相关信息。
关于成绩复查程序,如果考生对某科成绩有异议,需要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向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具体的申请时间、地点将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成绩复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答题是否漏评、漏记分、错记分或加错分等,而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异议不在复查范围内。
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并将结果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如果分数有误,将通过邮寄方式书面通知考生(按照报考时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直接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违纪作弊的考生,并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对于涉嫌组织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考生,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调整我省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每科37元。对于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应在报考课程前持第二代及以上《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以及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关于自考/成考的内容、考点或政策,建议考生及时咨询官网老师,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考生还需注意以下附件:
1. 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 广东省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
3. 广东省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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