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秦卫江在清明节期间是否回到秦罗庄的问题
据报道,秦卫江将军在清明节期间回到了家乡红安。他在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秦基伟将军墓前敬献了花篮并进行了悼念活动。他还参观了董必武纪念馆,缅怀父辈们的光辉业绩。秦卫江还与红安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了解家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并就秦基伟将军故居改造工作交换了意见。关于秦卫江是否回到秦罗庄的问题暂时无法确定。
二、关于山东临沂中考改革的内容
以下是关于山东临沂中考改革的重要通知:
《关于印发《临沂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已经发布。该通知旨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临沂市实际,制定了本意见。
改革内容包括:
1. 加快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从2014年起,不再组织九年级学生参加地理和生物科目的考试。分科考试将不再合卷。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和分值比例也有所调整。
2. 完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考试报名一般在4月上旬进行,报名数据使用特定的管理系统采集和上报。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等4科。考试前会下发考试说明,明确各科命题原则、内容范围等。
3. 调整科目分值及成绩呈现形式。语文、数学、英语按实际得分的100%计入总分,其他科目按实际得分的百分比计入总分,满分为780分。成绩以实际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
4. 特殊考生加分政策。根据和省市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特殊考生给予加分。具体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针对驻确定的三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及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特别是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享受降低录取分数的优惠政策。具体来说,他们可以按照当年录取分值的10%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对于作战部队、驻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还有那些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也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按照当年录取分值的5%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对于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照当年录取分值的3%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提供因公牺牲证明书或残疾证,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报考普通高中时可享受加10分的优惠。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子女,持有独生子女证或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时也可加10分。
对于华侨归侨和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持有侨办、台办或公安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时可享受加5分的优惠。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加分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特殊考生。考生在报名时需要将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学校,由学校在考试管理系统中进行标注,并打印出特殊考生名单,报至县区教育局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存档。如果考生在报名时没有申报,则无法享受加分政策。
考试成绩查询方面,全市统一考试阅卷结束后,市教育局会合成所有考试科目的成绩,于7月1日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以通过准考证上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自己的成绩,或者到原毕业学校领取成绩单。初中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是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为了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态,各初中学校需要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标准的重要依据。临沂市已经制定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各初中学校需严格按照该方案进行评价工作。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应该客观真实、科学和公正,并基于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对于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级应成立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描述。最后对于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也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要坚持考生自愿的原则,由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到志愿高中学校直接填报。各初中学校不得统一组织志愿填报,更不得违背考生意愿更改考生志愿。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县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里成立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县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县区和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板报等媒体,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和社会环境,促进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顺利进行。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将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录取程序、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提前进行公示,增加招生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宣传,使广生、家长和群众接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念,认识普通高中招生的目标和意义,了解普通高中招生的政策和措施,明白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的具体做法,理解和支持普通高中招生改革。
为方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各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各县区教育局网站要定期发布考试招生的有关政策和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各县区教育局要将所属招生学校的情况介绍审核后,以县区为单位汇总,于4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
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各县区、各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不准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不准进入初中学校进行宣传;不准在报纸、电视、校园网上刊登或播放招生广告;不准突破招生计划招生;不准跨招生范围招生;不准超过规定班额编班(普通高中招生班额以50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6人);不准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不准抢拉或买卖生源;不准超标准多收费或提前收费;不准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不准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自主选报志愿是考生的权利,各初中学校要切实保障,不准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不准以志愿填报不符合学校的要求为由阻止学生在校学习;不准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
健全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各县区要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监督高中学校的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扰乱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错误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罚力度,违规学校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按规定招生的有关当事人和校长,要采取有力措施从严处理。
各级教育纪检、教育督导、基础教育等部门要对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招生期间,各县区、各招生学校要开设专门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2013年临沂中考改革全内容:
1. 加快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从2013年起,组织八年级学生和九年级学生同时参加地理和生物科目的考试,从2014年起,不再组织九年级学生参加地理和生物科目考试,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八年级考试成绩为准。八年级没有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学生,可以跟随下一年级考试。从2013年起,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分科考试。从2013年起,思想品德课实行开卷考试。2013年,体育与健康考试三项选测项目中,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不变,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和掷实心球由考生自选一项。2013年起,受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报考普通高中不再加分。2013年,各科目考试分值比例有所调整:语文、数学、英语仍为120分,计入中考总分;其他各科目分值为100分,计入总分的比例为:物理70%、化学60%、思想品德40%,生物、历史、地理各为50%,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各为20%,体育与健康为60%。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涉及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其中,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12科,而考查科目则包括音乐、美术等4科。考试前,考试说明会明确各科目的命题原则、内容范围、考题形式及样题范例。
对于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满分为120分,而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科目的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课采用开卷考试方式,而其他科目则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
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各考区负责组织实施。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则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具体的实施则由各考区负责。体育与健康测试的方法则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成绩也是由各考区负责实施。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等考查科目的测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其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30%,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信息技术、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和考查科目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考区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自行确定。而语文、数学、英语等主科目的考试时间则定为2013年6月14日至16日。
考点设置原则上应方便考生赴考,由考区自行确定。在考生所在学校考试的监考教师需全部实行异地监考。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和实际分数两种方式呈现。高中招生录取时,各科目成绩的折算和总分计算都有明确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特殊考生,如驻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等,可享受加分政策。
全市统一考试阅卷结束后,市教育局会合成所有考试科目成绩,于7月1日公布。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验证后查询考试成绩,或到原毕业学校领取成绩单。
为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态,各学校需对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标准的重要依据。评价内容应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等方面,力求客观真实、科学和公正。评价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描述,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文章编号44:针对普通高中,实行的是指令性计划,而中等职业学校则实施指导性计划。各县区需根据当地的初中毕业生人数、高中阶段学校的规模及条件,科学地确定高中阶段学校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普职(包括技校)的招生比例。该计划申请需在2013年4月底前提交至市教育局。经过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同意,并报经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由市教育局下发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在计划下发后,各县区、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县区、学校下一年度需减少计划,超计划招生的则不予注册学籍。
编号45:(二)关于招生范围。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如临沂一中、临沂二中、临沂附中等,其招生范围覆盖全市;而各县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则限定在本县区内。需要注意的是,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归于罗庄区的招生范围,而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则属于河东区的招生范围。对于民办高中学校,其招生范围原则上为学校所在的县区,若要招收其他县区的学生,需事先获得生源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
编号46:在普通高中的招生过程中,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的志愿顺序、学业考试成绩以及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基本录取条件为所有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对于特长生的录取条件可适度放宽,具体标准由招生学校制定,但原则上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低于C级的学生。
编号47:关于指标生的录取。根据上级要求,以学校为单位,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数的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原则综合考虑了初中学校应届在籍在读的毕业生人数和县区对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价结果。为促进教育公平,指标生的录取标准不得低于本高中学校的择校生录取标准。若按此标准仍无法完成指标生计划,剩余计划将作为相关高中学校的统招生计划指标,并在第二年减少未完成计划的初中学校的相应指标生数量。从2013年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选择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将不享受普通高中的指标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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