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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题

1. 正确:任何情况下的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明确规定。

2. 错误:行政机关在制定其他规范文件时,可以作出增加行政管理相对人义务的决定,但必须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 错误:实施行政处罚应综合考虑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节、被处罚人的态度等因素,但并不一定决定加重或减轻处罚。

4. 错误: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但必须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

以下题目依次类推,按照同样的方式对每道题目进行解析,例如:

5. 错误: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其陈述的事实、理由和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其加重处罚,但并非“不可以”。

关于行政许可与行政复议的规范,以下各项规定请予以注意:

1. 针对行政许可听证,正确说法为D项:D、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则有权申请回避。

2. 对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为的具体行政行为若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A项。

3. 行政赔偿主管机关在依法赔偿损失后,应责令D项中提到的责任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4. C项并非应当举行听证的行政许可事项。

5. 当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后,需在C项指定的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

6. 某市人民因王某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若市房管部门不执行该决定,市人民应采取的措施是C项。

7. 在行政诉讼中,B项为举证责任的承担方。

8. 通常情况下,C项为行政机关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的决策时限。

9. 若行政机关适用或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C项中的处理。

10. D项中的行为不符合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要求,而C项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

进一步地,关于行政程序与行政法规的一些核心要点:

11.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A项实施行政许可。

12. B项为有关行政许可的正确说法,即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对的,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13.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中,A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14. B项中描述的行政处罚情形是不正确的,即举行听证的有关费用不应由行政机关与被处罚企业合理分担。

15. 在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C项中提到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16. 行政案件通常由C项中提及的人们法院管辖,即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17. 设和实施行政许可时,应遵循C项中提及的法定要求。

对于行政复议的补充说明:

18.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B项中提到的一并要求审查相关内容。

19. 某县卫生局在进行行政处罚时,若宣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时申请人不在场,则D项中描述的方式是正确的送达方法。

对于法律法规公开与权利保障的原则:

20. 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体现在A项和C项上,即实施依据必须公布,实施结果也必须公开。

21. 关于间接强制执行措施,包括B项和C项所述的情况。

其他注意事项与规定:

22. 乡镇人民每届任期为B项中指定的年数,并实行相应管理体系。

23. 对于省级及以下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联名提议,D项为其可提出的对象和内容。

24. 福建省关于规范性文件的时效规定中提到,文件实施满B项中指定的年限后需重新公布或备案。

25. 对于县规范性文件,应在B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备案报送。

对于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与具体要求:

26.《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行政执法需遵循权责一致等原则。其中提到的四个方面是A、B、C和D项中的内容。这包括合理、正当的程序,守信守法的原则等。此外还提到具体的一些行为要求如: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需公开其依据和结果;对于相同的违法行为应给予相同的处罚;以及在决定处罚时不能因其他因素如被处罚人的社会地位等而有所偏颇等(见3条列举)。其他补充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间接强制执行、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等(见5、6条列举)。以上都是依法施政的核心要求与具体体现。

A、在任何情况下,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

B、行政执法机关只能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开展活动,超越范围是不被允许的。

C、当行政执法机关对相对人采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时,都需要有法定依据。

D、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对多个事项进行审查,如某市或乡、镇人民的规定。

E、行政机关在处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时,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例如,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更正错误的,应允许当场更正;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F、行政机关应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等公示于办公场所。

G、对于当事人有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以及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等情形的,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H、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I、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理由包括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以及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J、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如不予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等,应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

K、对于行政执法人员存在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两次以上、出借行政执法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由省人民法制工作机关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

L、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暂扣其行政执法证件等情形的,县级以上人民法制工作机关可以进行处理。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存在特定情形如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

M、对于行政复议中的某些情形,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以及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纠纷,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志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本级发布的决定、命令有权予以撤销,特别是当这些决议、决定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时。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常委会可以依法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执法检查组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了解真实情况。

一、关于证据和程序的问题

1. 关于物证和视听资料:涉及的物证为假药,视听资料为监控录像。

2. 在收集和使用证据过程中,执法人员李某可能存在以下违法之处:对王某制作笔录的过程是否合规,对假药的鉴定结论是否遵循法定程序,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是否完整记录等。

3. 关于执法人员李某对王某制作的笔录,应当详细记录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并有当事人签名,不能签名的需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4. 曾某如感到不满,可以享有的救济权包括:向当地的区人民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对复议决定仍不服,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可依法进行诉讼。

关于A某申请开办小吃店的案例

A某在申请开办小吃店过程中遇到了以下问题:购买申请表时产生的费用,填写申请表时的错误和反复,以及提交申请后的一系列流程问题。其中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有:提供申请表格式文本收费,未允许现场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以及未书面通知A某并说明理由及救济途径。

A某如感到不满,除了信访投诉外,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的区人民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某娱乐中心违规营业的案例

该娱乐中心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进行营业,引发居民投诉。区环保局作出罚款和责令停业的决定后,区工商局介入。但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以下不合法情形:作出罚款和停业决定前未经过听证,现场核实和听证的时间间隔不符合规定,听证会主持人不合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如果该娱乐中心对区工商局的行政处罚不服,可向区人民或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在60日内做出决定,并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

二、关于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的信息

福建省公务员考试一般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春季公告一般在3月份发布,报名后4月份进行笔试;秋季公告则在8月中旬发布,报名后9月中下旬进行笔试。公务员考试一般在每年的十月份中旬出公告。

报考条件包括: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三、2018年福建省考与国考的区别

2018年福建省考与公务员考试的主要区别在于:我国公务员统一称为公务员,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具体分为中央、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两种。公务员考试是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的,而福建省考则是地方公务员考试。招考单位也有所不同。

3、地方性公务员考试是由各省级组织部、人社厅及公务员局联手组织的一项考试。除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直辖市以及广州和深圳之外,其他各省的市、县、乡四级公务员招录均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筹划。

4、公务员考试与地方公务员考试之间并无从属关系。考生可根据目标机关部门选择参加相应考试,甚至可以同时报考两者。只要不受户籍限制,考生还可以跨省市报考,例如安徽的考生同样可以报考河南省的公务员考试。

5、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根据选择的职位报名并参加考试,成功通过后即可成为该部门的公务员。

6、中央和机关的公务员考试面向进行招募,无户籍限制。

7、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除部分偏远地区限定本地户籍外,其余职位同样不设户籍限制,合格的外省考生也可报考。

8、中央和机关的公务员考试笔试包含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两部分。

9、所有报考者都必须参加公共科目的考试,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10、地方公务员考试的科目设置则由各地自行决定。

11、中央和公务员考试对各地方的命题具有指导意义。大部分省市的命题和大纲都参照形式,甚至直接使用大纲,这也是为何备考地方公务员考试时也可以参考公务员考试资料的原因。

12、虽然命题组织模式有所不同,中央和公务员考试有专门的命题组,由命题专家统一命题,但有些地方因人力、物力、财力不足,试题主要来源于人事部门考试中心题库。

13、中央和机关的公务员考试行测题量近两年有所稳定,共计135道题,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而地方公务员考试则与之有所不同,各地方在题量上也有所差异。

14、专业科目的考试内容依据所报考的岗位而定,具体要求和细节会在招录公告及考试大纲中详细阐述。

15、自2002年起,中央和机关的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时间已经固定。报名时间通常在每年的10月中下旬,而考试时间则固定在每年的11月的第四个星期日或12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考试时间一般由各地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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