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专升本的原则上只能报考对应专业的对口学校。请参考以下信息,并附有考试大纲,希望能够帮助你顺利通过考试。
以下是2008年四川专升本考试文件的部分内容,供你参考: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针对各普通高等院校及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现就我省2008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送对象主要是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已有一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中具有与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二年级及应届毕业生。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以及独立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专升本的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本年度的专升本对口学校将由省教育厅根据往年各高职高专院校与本科院校的协议及专业布局进行安排,各有关高校不得无故变更。
专升本的工作将分为校内专升本计划和跨校专升本计划两类进行。各类计划的编制、报送、考试、录取等都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进行。考试科目将包括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考试大纲可参考省教育厅发布的考试大纲。
专升本考试的考试时间定于5月24日至25日,各高校不得无故更改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的认定将结合原在校期间成绩进行计算。对于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将由接收学校依据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录取手续。
为了确保专升本工作的公平、公正,各有关高校应按通知精神制定今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各高校的选拔工作要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专升本咨询及建议
专升本的考试一般是由本省出题,建议参考考试大纲进行复习。下面是我省2009年的部分专升本考试文件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节选)
选送对象及条件与上年大致相同,仍然强调对口的专科与本科院校的合作协议及专业布局的安排。在编制“专升本”计划时,各高校应充分考虑本校相关学科的协调发展及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准备,争取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如有任何关于专升本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欢迎随时向我提问或向相关高校及教育部门咨询。祝你在专升本的道路上一切顺利!2009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不得少于3门课程,其考试科目为基础课2-3门,其中文科选考英语、计算机、语文,理工科选考英语、计算机、高等数学;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2门(英语、计算机、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可加试1门专业综合课)。“专升本”考试由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自主组织,其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自主命题。
“专升本”考试时间:5月23日至24日,各高校不得无故更改考试时间。学校应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严肃考场纪律。届时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巡考。对学生成绩的认定可以结合原在校期间成绩计算。
校内“专升本”学生由本校统一组织考试,跨校“专升本”由选送学校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选送优秀学生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
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院校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考试后依据成绩并按“专升本”计划的1:1.5划定录取分数线。各有关高校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按学生志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并于6月10日前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接收学校依据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录取手续。
民族地区的“专升本”师范专业特招,今年继续由西华师范招生、培养。计划数额120名,招生对象为我省与甘孜、阿坝、凉山州教育局签定服务协议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招生按照全省“专升本”统一政策执行,单独划线录取。
“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学费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借“专升本”名义乱收费。“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25%。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由选送学校与录取学校商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不再颁发专科(在录取当年的9月30日前,凡放弃“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补发专科毕业证),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有关高校应按本通知精神,制定今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选送名单要张榜公布。学生报到后,接收学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
各高校的选拔工作要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相关学校接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全体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选送学校和接收学校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专生本”工作顺利进行。
凡过去文件中有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处,均以本《通知》为准。各高校在报送纸质材料的须分别向计财处、高教处报送用EXCEL格式制作的电子文本。邮箱:(计财处)。
各高等院校在确立“专升本”录取分数后,依据学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筛选,确定本科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并于6月10日前将名单以三份形式上报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进行备案。
所有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将由招生学校依据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遵循相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今年,针对民族地区中学教师的培养,特别组织的“专升本”师范专业招生仍然由西华师范负责,计划招收120名学生。招生对象主要是与甘孜、阿坝、凉山州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招生将遵循全省“专升本”的统一政策,并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关于“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与学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禁止以“专升本”名义进行乱收费。这些学生在入学后,将被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他们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录取院校在认定后将其记为本科成绩。
对于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25%。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专升本”学分认定由选送学校和录取学校共同商议决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也应参照此规定执行。
关于“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以及发放等问题,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有以往文件与本次《通知》精神存在不一致之处,均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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