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1. 招考对象与资格要求:
广东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对于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的报考者,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取学士学位。报考者需具备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拥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以及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 特定职位的要求:
对于明确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满足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而针对广州和地级市以下的公安机关警察、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一线干警和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年龄要求在18至30周岁,但对于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特殊职位如法医、狱医等,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3. 招考职位查询与报名:
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招考职位可在广东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查询。各市招考职位详情可查阅各市招考公告。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招考职位分别在广东人事网、广东公安网、广东组织工作网等相关网站上公布。全省选调生职位的详细信息可查阅广东组织工作网和广东人事网。
4. 报名方式与时间:
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职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职位及选调生职位的报名方式及时间请查阅各市招考公告。
5. 专业与职位匹配:
报考人员须按照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 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包括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在省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参加基层就业项目的人员、到基层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人员、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等,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也有相应的计算方式。
8. 关于企业工作的基层经历审查:
在企业工作但无法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的报考者,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材料不足以证明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9. 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的定义:
粤东西北地区包括汕头、韶关等地级市及惠州市龙门县和肇庆市的部分县。而珠三角地区则包括广州、深圳、珠海等经济发达的地级市。
36、关于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的问题。
37、定向生于2015年毕业且限在定向地区报考,而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8、招录机关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设置专业,报考者需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应职位报考。所学专业以所获上的专业为准。
39、对于包含多个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者须符合具体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则只有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者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培养方向外,其他毕业证上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0、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所学专业,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但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材料证明专业课程的一致性。
41、报考者需按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后果自负。
42、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用符合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但学位证书所列的专业可报考山区县的职位。
43、关于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的问题,是否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44、可以,但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15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
45、关于报名中的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的问题。
46、除报考乡镇选调生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外,其他学历包括全日制教育学历及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47-51、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的报考问题。留学回国人员不能以尚未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须在规定的日期前取得相应的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学历认证。
52-61、关于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及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证书人员的报考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和的人员,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可报考市级以下机关没有专业要求的职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信息时,必须按照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直接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不真实填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关于“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相应的学历学位。使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进行报考,确保所学专业与所获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招考职位未要求学位的,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持有相应学位证书可报考指定地区的职位。
对于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的情况,是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进行报考的,但需提供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除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以及面向“退役生士兵”的专门职位外,其他职位的学历要求包括全日制教育学历,也包括具有承认的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对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教育部所属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不得以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截至指定日期未取得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在政策上等同于大专学历人员,可报考没有专业要求的市级以下机关职位。报名时需选择相应的学历选项,并在指定时间内取得及证书。
英语四级是指已取得英语四级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六级则指已取得英语六级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考生需符合相应要求方可报考对应职位。
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务员之间存在特定亲属关系的,其在职务上的安排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具体来说,如果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或者是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也不允许其中一方在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中从事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等敏感岗位相关的工作。
对于存在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为招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情形的报考人员,也应当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职位,以确保公务员招考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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