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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娄底市教育局服务规章制解读

#### (一)背景与目标

为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行政透明度,娄底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服务承诺。这些承诺旨在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廉洁从政。

#### (二)服务承诺详解

1. 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确保政令畅通。

2. 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包括外地来娄投资、经商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 公开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杜绝隐形收费。

4. 公开各类考试及报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确保无超标收费现象。

5. 及时公开高等学校招生政策与录取结果,保障考生权益。

6. 对自学考试、高校招生报考等实行“一站式”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7. 公开教师资格认定及教师职务评聘过程,保障公平。

8. 公开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公正。

9. 严肃查处全市中小学的“三乱”案件和考试违纪舞弊案件。

10. 遵守纪律,文明、依法、廉洁服务,杜绝推诿刁难等不良行为。

#### (三)责任落实与监督

1. 制定并严格落实责任制,由局领导、科室领导负责监督服务承诺制的实施。

2.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3. 定期总结讲评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进行奖惩,鼓励先进,纠正不良现象。

4. 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违诺事件。投诉地址:娄底市乐坪街36号教育局办公楼2楼。

### 二、娄底市教育局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度解读

#### (一)背景与意义

为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行政执法和社会服务程序,娄底市教育局特制定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度。该制度要求从接待服务对象来访、来电、来信开始,待处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为止,首问责任人必须提供热情、周到、及时、准确、满意的服务。

#### (二)执行标准与要求

1. 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周到、准确回答办事人的问题,不得拒绝回答或说“不知道、不清楚”。

2. 对于属自己工作职责范畴的问题,必须及时正确解答。

3. 对于不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畴或不清楚的问题,应引导办事人到相关科室。

#### (三)责任追究与处理

1. 对态度恶劣、方法简单粗暴、损害单位形象的工作人员,一经核实,将公开道歉并做出书面检查。屡犯者将调整工作岗位。

2. 对办事拖延、搪塞、推诿的工作人员,将给予书面检查并相应处罚。

3. 对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经济处罚和待岗处理。

该制度的执行情况将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并向全体职工公布检查结果。对执行好的工作人员将予以表扬,成绩突出的将给予奖励。冯学娅、孙新鹤、王在超、刘福其等成员将负责具体落实该制度。

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干部和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不揽权,不越权,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严于律己,带头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所有干部和职工都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成为规章制度执行的模范。

关于机关政治学习和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务,人事科负责考勤。人事科每季度会统计并公布政治学习考勤情况,对于未按规定参与学习和会议的人员,将视为工作失职,当年不得参与评优。办公考勤制度由人事科、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工会共同负责实施,如果实施不力或半途而废,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年终不得评为优秀。

公文处理与保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实施。如果公文处理不及时导致工作延误三次以上,当事人将不得参与年终评选,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机密绝密文件遗失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将给予当事人相关处分。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干部任免与人事调配制度由人事科负责,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执行,违规者将按党纪政纪条例追究责任。

涉及收费的文件、函件及活动,各科室需事先报告纪检组、监察室,并存档备查。财务管理制度由计财科和办公室共同负责,财务人员要履行职责,遵守制度,坚持原则,违规者将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各科室不得私设小金库,一切经费收支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办理,违规者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收回所有经费。

业务活动发放的补助需填写《工作补助表》,超规定、超范围的补助将予以追究。机关车辆管理、基建维修、财产购置、环境绿化与卫生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违规行为将由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查处。值班保卫与消防安全制度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干部职工福利制度由工会和人事科负责。

勤政廉政制度、责任监督追究制度由纪检、监察牵头,多个科室共同组织实施。由多个部门组成的责任监督追究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机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科室需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地提供情况,不得逃避监督。对知情不报、隐瞒事实者,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绩效考评制度是对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效能的考核和评议。考评对象为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评时间在每年的12月至次年1月中旬进行。结合诫勉教育和失职追究情况,通过个人述职和群众测评等方法,扩大绩效考评的民主化和科学性。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创优争先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特制定执法检查制度。执法检查范围包括依法取得本局予以行政许可的项目。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的履行情况、项目开展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等。开展执法检查前一天必须告知相对人检查的时间、地点和人员。执法检查或调查违法案件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执法依据和理由,做到执法依据公开。对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对涉及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予保密。所有执法人员须依法办事,严肃执法,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将依纪依法处理。

13. 不论何种学历背景,均可报考自考专科。报考自考本科通常需要具备专科或以上学历。在湖南省娄底市,考生可以同时报考自考专科和本科,但在本科毕业前必须取得专科,否则可能影响本科毕业进程。对于只有初中或高中学历的考生,建议先从专科开始报考,循序渐进地学习。

14. 若考生计划参加2023年4月的湖南自考,建议提前备考。可通过购买教材、观看课程视频以及训练试题题库进行系统全面的复习。

15. 对于2023年自考报名有疑问,或需要咨询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请立即联系我们进行咨询。

16. 关于自考/成考的相关疑问,包括考点内容、政策等,请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三、湖南省娄底市教育局投诉及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位于娄底市教育局办公楼317室(娄底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娄底市教育局是机构,办公地址在娄底市乐坪东街。现任领导及其分工如下:

局长、党组书记,负责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分管教育督导(法制办)。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人事科(老干科)、教师工作科、师资培训中心、语委办等部门。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计划财务科、教学仪器站、电化教育馆、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等部门。

为了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和廉洁从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局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服务承诺。服务承诺包括政务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和服务标准等,并采取措施保障承诺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承诺内容包括: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保证政令畅通。

2. 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

3. 公开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

4. 公开各类考试的报名、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不超标收费。

5. 按时公开高校招生政策与录取结果。

6. 为自学考试、高校招生报考等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项目。

7. 公开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等选拔、评聘的程序与结果。

8. 公开对贫困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和结果。

9. 严肃查处“三乱”案件和考试违纪舞弊案件。

10. 遵纪守法、文明服务、依法服务、廉洁服务。

为保障服务承诺的落实,我们制定了以下措施:

1. 制定并严格落实责任制。

2.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3. 定期总结讲评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

4. 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违诺事件。投诉地址:娄底市乐坪街36号教育局办公楼2楼。

四、娄底市教育局电话及地址

娄底市教育局电话为,地址位于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东477号。服务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统筹指导普通高等教育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娄底教育网公布的官方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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