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地招收港澳台研究生的情况、难度及招生数量概述
1. 招收港澳台研究生的难度相对较低,每年的招生数量大约在一万左右。
2. 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一种学历层次,由拥有硕士点、博士点的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毕业后,学生可被称为研究生,意为拥有研究生学历的人。
3. 在中国,研究生分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照学位类型的不同,又可分为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型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主要拥有学术型学位,以学科设立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主要培养教师和科研机构研究人员。
4. 专业型研究生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处于同一层次,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5. 普通高等教育统招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通过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等方式进行招生。在职人员读研在2017年前主要指的是在职研究生,主要通过十月联考、同等学力申硕等方式进行招生。从2017年起,传统在职研究生取消,设立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一同参加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并实行相同的培养毕业标准。
6. 毕业时,非全日制研究生将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和学位证书双证,两者仅学习形式不同,但学历类型和证书效力相同。
二、参加港澳台联考的报名资格与条件
1. 参加港澳台联考需要满足特定的报名资格,并准备相应的报名材料。
2. 港澳地区考生需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 台湾地区考生需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 华侨考生必须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在最近四年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两年的记录。
5. 考生需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报名条件中确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父母一方的法律关系证明文书、获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等。
6. 所有考生应提供高中毕业的证明材料。
7.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现场确认的,需书面申请并经报名点同意后委托亲属代理确认。
8. 联招办根据《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法》制定并发布年度招生简章。考试各考区需严格遵守规定,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高校根据成绩、志愿和计划择优录取考生。
三、港澳台联考的报名要求
1. 报名港澳台联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港澳地区考生持有相应的居民身份证和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有相应通行证;华侨考生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满足居住时间要求。
2. 对于华侨考生,若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须在报名前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未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五年以上合法居留资格,须在报名年内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想要了解更多信息可咨询暨南华文。该在办学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培养方案和专业特色,强调学生的师范生基本技能培训和实践教学建设。推荐感兴趣的学生可以选择该了解更多信息。相关办学成果和活动信息可通过暨南官网了解。联系方式可在官网找到并查询验证真实性及可靠性(仅供参考)。联系电话及相关联系方式具体可以关注院校招生网站更新或直接咨询学校招生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如果您需要关于香港院校入学条件的更多详细信息您可以联系暨南招生办进行询问相关信息以得到专业的解答和帮助。香港院校入学条件会根据不同的院校和专业有所不同具体的信息可以在院校的官方网站或者相关的招生宣传册上找到建议您提前查阅相关信息并咨询院校招生部门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四、中国人民研究生的国际交流机会 中国人民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际交流资助项目以拓展自己的学术视野和经历。 (一)“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 该项目旨在配合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速高水平和重点学科建设培养建设所需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选派规模和类别以及留学期限 该项目每年选派约五千名研究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博士阶段学习。 留学期限一般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三十六至四十八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六至二十四个月。 留学基金会为入选学生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和方式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执行新标准资助金额上浮了百分之四十至七十。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查阅相关官方网站或联系相关院校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为公派研究生提供的奖学金包含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和零用费等。赴英国留学的公派研究生可按规定申请1,000英镑的以内的Bench。
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所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申请人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以当年留学基金委具体通知时间为准,一般在每年的3月。
北京市“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是以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为主,选拔优秀的研究生到国(境)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进行国(境)内外联合培养。
派出时间:每年7月——12月。
依据北京市《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学校每年选派若干名研究生进行国(境)内外联合培养。
以我校全日制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为主,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境)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申请人需提交国(境)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函),国(境)内外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的费用说明。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选拔,学校审核,择优录取”的方式。
我校资助国(境)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外学习的期限为3-6个月。
依据北京市《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任务书》的要求,我校资助分以下两种情形:1、资助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留学期间的部分生活费;2、仅资助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哈佛—燕京学社是一所历史悠久、隶属于哈佛的非盈利性学术机构,旨在促进东亚地区人文社会科学的高等教育。该社尤其关注传统汉学研究,是久负盛名的美国汉学研究机构。
中美“富布莱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选派资助的学科应为与美国问题研究的相关领域,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增进中美两国理解的申请者。
中国人民国际交流“校长奖学金”项目每年资助10名研究生(以硕博连读研究生为主),到国外知名访问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
资助范围:学费、生活费、往返机票。
根据我校与国外(境外)高等院校签署的互派交换生的合作交流协议,我校在规定时间内选拔优秀研究生赴国外(境外)高等院校交流学习。
项目由国际交流处和研究生院共同实施,国际交流处确定具体项目和名额,研究生院在网站和教务系统发布相关信息,然后采取学生申请、推荐排名、研究生院审核选拔的方式组织。
各需对研究生参与的学术交流活动进行细致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内容及其在所属学科领域的学术水平。审核通过后,需确定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名单,并在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申报截止时间如下:首次申报为3月15日,第二次申报为6月15日,第三次申报为9月15日,最后一次申报为12月15日。
(五)特别提示:各在审核申请资料时务必严谨认真。如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活动,需在活动结束后进行申请。若参加的是境外或港澳台学术活动,则需提供相关的出国、赴港澳台批件复印件。
(六)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细节,请查阅《中国人民研究生学术活动资助管理办法》,其中包含了更详尽的信息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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