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最新招聘公告
为适应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优化、提升人员素质的需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我们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20人,其中包括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人和差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高港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报考资格方面,要求报考者年龄在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需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对于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其他报考人员应具有泰州市区户籍或为泰州市区生源。
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亦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泰州市区的亦可报考。定向招聘选派到高港区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也有相应的招聘对象。
下列人员则不得报考:包括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等。
本次招聘组织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与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8个步骤实施。
报名工作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下午6:00。报名地点位于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原件进行报名,同时缴纳报名费98元。
在招聘流程方面,包括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其中,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基层医疗卫生招聘岗位则需掌握卫生、医疗相关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最终,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员。
整个招聘过程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希望广大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踊跃报名,共同为江苏泰州市高港区的事业单位注入新的活力。
根据招考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规定,经过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高港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如果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不予聘用。
公示结束后,各招考单位将填写《高港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政审考核表、复印件等,报送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需自行处理。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在聘用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考生,将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递补。但考生一旦被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将不再递补。新聘用人员将有一年的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者则解除聘用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聘用的人员不列入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范畴。如所在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并获批准,本次聘用的人员将分流到相应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者将终止聘用关系,需自谋职业。
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
关于2023年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项公布如下: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涉及27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6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报考者需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并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对于报考者的资格要求,包括承认的学历、相应的年龄限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报考者还须在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的资格条件可在《岗位表》中查看。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市委组织部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确保招聘流程的公开透明,已按照规定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等平台发布了最新的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内容、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以及体检标准等关键信息均已在上述网站进行了公示。这一举措旨在为求职者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等环节均已实现网络同步进行,为求职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报名网址为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
关于报名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报名及照片上传,以及信息修改和补充时间:2023年2月26日09:00至3月3日16:00。
2. 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及初审处理时间:均为2023年2月26日09:00至3月5日18:00。
求职者在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的资格初审。如有异议,请及时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详细联系方式可见《岗位表》。
缴费方面,求职者需使用支持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报名费为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后,如因特殊情况需退费,需符合特定条件(如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期间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以解答求职者的咨询。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求职者,不得拒绝其报名;对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求职者,将说明理由;对于填报信息不全的求职者,将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
特别提醒求职者注意以下几点:
1. 本次招聘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等)均已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如有疑问,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及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电话咨询。
2. 求职者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需按要求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
3.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根据求职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如发现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报考或录用的资格。
4.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一定要求时,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 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求职者,可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先网上支付后凭相关证明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6.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求职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使用。
7.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并由省统一命题。具体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及笔试时间等详见《岗位表》及《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8. 笔试期间,求职者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并遵守考场规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招聘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请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考试安排及录取通知
一、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泰州人事考试网站进行公示,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可进行查询。
二、专业加试及岗位要求
部分岗位需进行专业加试,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在笔试合格者中,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6倍确定专业科目加试人员。详细信息可查阅《岗位表》。专业加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成绩公布与面试准备
考生考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提前向考生公布。面试前,考生需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
四、面试与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将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准备的有效证件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具体要求如下:
1. 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 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 其他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也需准备齐全。
五、成绩计算与处理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无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总成绩;有专业加试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将按照规定比例计入总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录用流程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将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也将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七、考察与录用标准
考察工作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即视为考察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法纪遵守等方面的不良行为。具体情形详见相关规定。
一、禁则规定
第30条: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将不予聘用。
第31条:其他依法规定的情形,若不适合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同样不予以聘用。
二、招聘流程与要求
各招聘主管单位(部门)将依据相关政策和公告规定,严格筛选,从考试、体检到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选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对于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以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公示内容包括了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的详细信息等。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或主管单位可在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的资格。
三、聘用与递补规定
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将办理聘用手续。若反映的问题需查实,将暂缓聘用并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将在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但每个岗位仅递补一次。
四、合同与试用期
成功聘用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将签订聘用合同,并设置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将予以定岗定级,而考核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服务期限与纪律要求
首次聘期为三年,除依法解除合同外,拟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至少三年(含试用期)。招聘工作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将对此进行监督。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公告的解读与咨询
本公告由泰州市委组织部和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可拨打咨询电话或访问指定网站。还附有相关的附件供下载和参考。
七、关于泰州事业编报考时间2023的说明
泰州市事业单位编制考试是针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考,通常在每年的6月至8月进行。2023年的泰州事业编考试时间也预计在这一时间段内。报名通常在考试前1-2个月进行,并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网上发布报考公告和开放网上报名。考生需注意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报名费。参加泰州事业编考试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考生需认真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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