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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月份小升初民办学校招生面试:根据2020年小升初的考试时间安排表,在四月末到五月初的时候,各地的民办中学会对外地的小升初进行面试和录取;同时2020年的小升初考试5月份的时候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申请办理。2020年的小升初随迁子女要注意了,在5月份要记得办理相关申请。一般来说在五月中下旬是小升初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会在五月底到六月初,家长和学生不要错过。

2. 6月份各地小学毕业考试:进入6月份,各市会组织回城生等级和办理相关的手续,这项广大家长要重视,应该会影响到以后的摇号。六月份中旬的时候,各地的小升初服务平台陆续会公布学生对应的升学区域,同时在六月中旬各个小学六年级会进行毕业考试,学生要重视起来。同时六月份开始,一些学校的艺术、体育特长生网上报名相继启动,还有一些对应的测试和录取都会在六月份进行,家有艺体生的要格外注意。

3. 六月份是小升初考试比较繁忙的一个月,这个时候学生家长都要格外重视,以免错过一些重要的环境和考试。

二、2021年河北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通知

1. 【#少儿升学#导语】2021年河北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家长的查阅,下面考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2.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3. 为全面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现就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5.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地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由当地乡镇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 (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地要全面落实县(市、区)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班主任)等“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要以县为单位,全面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重点调查并标注外出适龄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孤儿、重病重残儿童、特困供养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未登记户口儿童少年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健全县、乡、村、学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台账。要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建立专门台账,确保建档立卡脱贫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义务教育保障工作,建立搬迁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和周边学校学位供给台账,切实满足搬迁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7. (三)严厉查处非法办学行为。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杜绝适龄儿童少年入教入寺不接受义务教育。

8. 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

9. (一)继续坚持“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参照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随机派位过程应邀请公证机构、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三)关于均衡分班和学籍管理的工作要求。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均衡编班的规定。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实现均衡编班,并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学校的分班工作应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还需按照教育部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河北省的实施细则,及时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并确保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杜绝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也要防止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和违规跨区域招收学生等行为。

(一)招生入学信息公开的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这包括具体的招生政策、划片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材料、流程、时间节点等。涉及政策调整的,还需将最终确定的政策再次公开。学校还应在开学前公布新生名单等信息,主动公开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在招生过程中,学校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如给教职工下达招生指标、通过中介回扣等方式。

(二)优化招生流程和材料。各地应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报名程序和证明材料。鼓励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平台,与相关部门实现关键数据提取核查,提供“一站式”管理与服务。对于入学证明材料,应逐项核查并列出清单提前公布。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和繁琐的盖章环节等,应一律取消。

(三)建立招生入学预警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于学位紧张的情况,应提前发布预警提示。对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对于民办义务教育规模过大的地方,应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避免将义务教育责任推向市场。

对于招生入学工作,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纪律。对于违规行为,应建立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渠道。对于违规的公办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整改并给予相应处罚。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应减少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对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和违规个人也应给予相应处罚。对于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应追究相关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等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深入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积极回应关切。在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还应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创造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条件。

各市教育局应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具体办法,并于6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关于河北省期中考试时间,如果是2023年的小学期中考试,那么考试时间通常在10月15日至20日之间。具体日期可查询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获取。

至于河北省2023年小学考试时间表,包括寒假期末考试时间和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等,可参照以下安排:期末考试时间一般为1月8日至14日;寒假开始时间为1月15日,结束时间为2月5日;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月6日。为提高期末考试成绩,可选择合适的复习资料、保证复习时间、选择成绩好的同伴一起复习,并认真听取教师的复习指导。在寒假期间,应完成学校布置的学习任务,参加兴趣班或补习班,并创造动手能力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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