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考点为吉安职业技术、吉安市第三中学、吉安市第八中学、阳明路小学、吉安市思源学校、吉安市第二中学、吉安市第四中学共八所考点学校为中小学教师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考点学校。
考点实行闭环式管理。考生请自觉遵守考点防疫安排。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检测(应低于37.3度),应主动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黄码及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除外)的,由考区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后另行通知。因检测体温和查验赣通码、行程卡需一定时间,请广大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的入场时间。
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指定路线进入考场,严格控制入场速度,保持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考试结束后,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逗留。
二、2023年下半年江西吉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教师资格证#导语】从吉安市教育体育局获悉,2023年下半年江西吉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2023年下半年我市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吉安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 持有吉安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3. 吉安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 吉安市内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5. 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吉安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6. 驻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 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申请人应取得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 依据《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下半年网报时间为9月26日8:00—11月1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书》,严格遵守诚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社会人员申请2023年下半年吉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各级认定机构将在认定工作完成后,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统一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地点以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通知公告为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统一由邮政快递免费寄发,请申请人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正确填写邮寄地址,不必到市教体局领取。
1. 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3. 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吉安市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吉安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政策咨询电话、吉安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邮寄登记二维码、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在下方附件中下载。
附件:
1. 吉安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政策咨询电话
2. 吉安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邮寄登记二维码
3. 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原文标题:2023年下半年吉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无
### 三、吉安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
1. 吉安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在每年的3月和10月。
2. 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 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 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 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3.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行为的,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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