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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单招二轮时间:4月20日9:00至15:00。

江苏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第一轮录取已经结束,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参加江苏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且未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第一轮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第二轮报名。

第二轮报名时间为:4月20日9:00至15:00。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报名,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1.是医学类、艺术类、体育类、和警校、军校的大专批次。提前批高职的录取分数要比普通高职分数高很多,接近二本线,甚至很多院校的分数线都高于二本线。

2.提前批高职是指一些高职院校的某些专业会比其他高职院校提前录取,这类学校主要集中在军队院校、公安院校、航海类院校,以及其他有特殊规定的院校及专业。

3.像是艺术和体育类的专科批次也属于高职提前批。

二、2020年江苏对口单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为确保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对口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对口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021年起,参加对口单招的考生须参加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1.对口单招包括本科、专科统招、专科注册入学三个批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口单招年度计划,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2.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法令法规与政策,凡与和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和我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3.有关招生院校须根据和省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及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4.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相关中职校应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广泛深入地做好招生宣传。

5.所有考生均须按照报名文件(另行下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报名与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按规定持银联卡(或使用支付宝、微信)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考生所报科目组、专业技能方向(见附件1)必须与考生在中职校所学专业对口。

6.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核查。参加报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入学当年生源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招生部门的录取证明,并由各市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7.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报名点)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报名的培训指导、现场签字确认等工作。

8.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对口单招录取。

9.体检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和教育局职教部门共同负责,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

10.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均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查。

11.体检工作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

12.专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工作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分别组织实施。命题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标准执行。

13.文化统考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对口单招语文、数学、英语和各专业大类专业理论考试大纲执行,有关高校和中职校在命题教师的选派等方面有责任予以支持与配合。

14.考试形式: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文化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实行闭卷笔试,试卷由试卷Ⅰ、试卷Ⅱ两部分组成。试卷Ⅰ为选择题,试卷Ⅱ为非选择题。

3. 全省统一实施网上志愿填报制度,所有符合对口单招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志愿填报文件(将另行下发)的要求,使用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在网上完成志愿填报。此流程不再进行现场确认,逾期则无法补报志愿。

4. 对口单招志愿填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以及相关中职校(报名点同时也是志愿填报点)进行分级管理,各自承担相应的职责。各地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5. 对口单招本科和专科统招批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本科批次设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专科统招批次则设置A、B、C、D、E五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有一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同科目组专业志愿的选项。本科批次和专科统招批次的院校服从志愿分为“是否服从其他公办院校”和“是否服从其他民办院校”两类,且不实行征求平行志愿的制度。

6. 针对对口单招专科注册入学批次,设置了A、B、C、D、E、F六个“院校+专业”志愿,该批次将分两轮进行,采用计算机匹配方式进行录取。

考生在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并完成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后,可享受下列奖励与照顾政策。

一、针对及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创新大赛、“三创”优秀学生的奖励政策。

考生若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且竞赛项目与所报科目组对口,同时取得文化统考成绩,方可享受对口单招的奖励政策。为鼓励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建议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其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将按照一定规则进行认定。根据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奖等级,可直接认定该生相应的专业技能成绩。具体认定规则如下:

二、针对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的奖励政策。

参加及省级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必须取得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方可享受对口单招的奖励政策。对于在及省级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考生,可根据其志愿直接录取至省属院校的专科专业学习。

三、针对特定情况下的加分投档政策。

(1)特定类别的考生,如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等,在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录取时将进行加分投档。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口单招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包括本科和专科统招两个批次,使用对口单招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阶段为专科注册入学批次,使用对口单招成绩或其他相关成绩进行录取。

第一阶段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分别划定。对于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招生院校将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具体投档办法为: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及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志愿,一旦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第二阶段的专科注册入学批次也将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考生填报志愿、院校审核及录取等步骤。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相关规定及公告。

(3)计算机匹配录取。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录取即完成,考生不需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4)转段升学。转段升学对象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17年试点项目中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和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中职校的应届毕业生。转段升学计划纳入省教育厅下达的高校招生年度总计划,不占用对口单招计划。

(5)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考生,如未被转段录取,符合对口单招奖励与照顾政策条件,可在对口单招录取时享受相应奖励与照顾政策。

(6)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并考核合格的转段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试点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合格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

(7)转段录取与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统招批次录取前进行。

(8)转段考生只能享受一次录取机会。转段录取前凡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不再参加转段录取。凡被转段录取的,不再参加对口单招等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9)兼报对口单招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如考生成绩达到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要求,可参加本科批次录取。被对口单招本科院校录取后,不再参加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录取。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教育局职业教育部门)以及中职学校需明确分工,协同合作,强化组织管理。必须细致执行相关政策的宣传、资格审查、报名、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加强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用及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顺利参与考试。

各主办院校需严格遵循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与中职学校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升学考核方案及操作流程。要加强对转段考生的资格审查,杜绝非试点项目的学生参与转段升学。要强化考核工作的管理,为相关中职学校提供考核工作的指导,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

各市教育局及各专业联考委员会应进一步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考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要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检查与监督。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必须严肃查处,以切实保障考生及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保证我省2020年对口单招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关于江苏省单招流程

2023年江苏省的单招政策虽未公布,但基本流程与往年相似。以下为往年流程的简要介绍:

一、报名对象与要求

针对江苏省内已经参与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往届生。考生的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特定标准,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有特殊的等级要求。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通常在年初的一段时间内,如2016年的报名时间为1月15日至20日。考生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意向报考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完成报名考试费用的支付。

三、考试内容

文化联测一般在预定时间进行,如2016年的文化联测时间为3月21日。文化基础考试满分为1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成绩以A至D等级呈现,并会进行相应的等级换算。

四、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进行,学校会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整个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原则。

总体而言,江苏省的单招流程严密而公正,旨在选拔出最合适的学子进入高等学府继续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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