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新政策介绍
江苏省针对2024年的高职单招政策进行了全面更新。新政策中明确指出,各院校的单招招生计划将不低于总招生人数的70%,而普通高考的占比则为30%。六类教育类专业和七类医学类专业的招生计划将有所缩减,以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
2. 高职单招详解
高职单招是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进行择优录取。该政策特别明确了报考规定,如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具体的政策内容需以官方发布的通知为准。
3. 招生对象与考核形式
单招的招生对象主要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也包括中职毕业生、社会考生以及特定人群如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低保家庭等。考核形式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其中文化素质主要考察语文、数学,而职业技能则通过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
4. 录取标准与优惠政策
单招的录取标准由招生院校自主制定,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于特定人群如退役军人、低保家庭等,单招中设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5. 考试时间与报考要求
单招的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院校公布。报考要求除了针对特定的考生群体外,考生还需符合招生院校的具体报考条件。
二、中职单招考试时间及内容
1. 考试时间与对象
中职单招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三月至四月,考试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 考试内容与形式
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通常为语文、数学、英语,而职业技能部分则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2020年江苏对口单招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概述
为确保我省对口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对口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组成部分,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生需参加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并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年度计划进行录取。
2. 招生批次与录取标准
对口单招包括本科、专科等多个批次。录取标准主要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若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各科成绩。各高校需根据省教育厅的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招收新生。
3. 招生章程与宣传
高校招生章程是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各高校应依据和省的法规政策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各市、县招办和中职校应积极配合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4. 报名流程与体检要求
所有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支付报名考试费。考生所报科目组和专业方向必须与在中职校所学的专业对口。所有考生还需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对口单招录取。
5. 考试形式与科目分值
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试加文化统考。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而文化统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理论。各科目分值根据考试类型有所不同。考试日期也由相关联考委或省教育考试院提前公布。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专业技能考试与文化统考工作正有序展开。各专业联考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通知,按照既定流程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文化统考方面,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委会及各市招办共同负责,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专业技能考试是参加对口单招本科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的考试项目。考生需按照专业联考委的要求,完成各项评分工作,确保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文化统考则是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所有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
考试成绩的公布与通知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需及时将考生的成绩通知到考生本人。对于考生来说,他们需分阶段进行志愿填报工作,第一阶段为专业技能成绩合格且参加文化统考的考生,第二阶段为未被第一阶段录取并参加对口单招报名的考生。
在志愿填报方面,考生需按照志愿填报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都需要进行此项操作。对口单招志愿填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以及有关中职校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对于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若参加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并获奖,或者有其它特定情况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加分或直接录取政策。具体政策包括对技能大赛获奖考生的直接录取或加分政策,对体育科目组获奖考生的直接录取政策,以及针对特定情况的考生在总分上的照顾加分投档。
在录取方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使用对口单招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阶段使用对口单招成绩或其他相关成绩进行录取。
每年省赛后新增的部分项目省级选拔赛的获奖选手也享受与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同等的奖励政策。对于中职校往届毕业生的奖励政策也有明确规定,且从2021年起,享受直接录取本科院校奖励政策的考生需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分数要求。
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口单招采取“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于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调阅考生档案,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情况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及处理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则负责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并纠正违规行为。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方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在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旦有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果没有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则无法投档。完成上述过程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在艺术科目组中,艺术设计技能方向的投档方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对于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也是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投档原则是:按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果仍有同分情况,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阶段是对口单招专科注册入学批次,分为两轮进行,每轮包括三个步骤。考生需填报志愿。参加对口单招报名且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填报6个志愿。院校进行审核。依据公布的招生章程,对填报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预录取考生。进行计算机匹配录取。对于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完成录取后,考生无需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凡第一轮符合条件的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第二轮填报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重新填报其他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则不得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高校录取新生需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以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如高校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代为录取,并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高校。
对于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对口单招录取。对于已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也不得再参加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精神,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学生转段升学工作统一纳入对口单招。具体的转段升学对象为省教育厅公布的试点项目中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和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应届毕业生。转段升学计划纳入省教育厅下达的高校招生年度总计划,并不占用对口单招计划。
转段升学的具体实施由试点学校负责。转段考生需参加试点学校组织的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才能参加转段录取。试点学校需制定转段考核方案,严格考核程序,并及时公示考核结果。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考生,如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能大赛的二等奖及以上或文化统考成绩优秀,可直接转段升学至本科牵头院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如获得专业技能大赛的奖项或文化统考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专科牵头院校。
对于转段考生,他们仅有一次录取机会。在转段录取前,若考生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则不再参与转段录取。相反,若被转段录取,也不能再参加其他对口单招等普通高校录取。
对于同时报考对口单招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如果其成绩达到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标准,可以参与本科批次录取。一旦被对口单招的本科院校录取,便不能再参加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
为了规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转段录取工作,全省三年制普通高职院校(不包括江苏联合职业技术)招收的五年制学生,在第四学年时必须办理由中职升高职的转段录取手续。相关考生需参加对口单招报名,报名工作由高职院校按照报名文件组织。报名结束后,高职院校需将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遵循附件2所规定的数据格式。
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苏价费函〔2010〕56号以及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报名费为每生20元,文化统考考试费则按每门26元收取。对于艺术科目组专业技能考试,每生每科需缴纳60元考试费,其他专业技能考试则每生每门收取40元。各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在发放准考证时,将按照上述标准收取费用。
考生被高校录取后,需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中职校或单位领取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入学报到后移交高校。这一过程的具体操作,将参照《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暂行规定》(苏招委〔2001〕8号)文件执行。
对口单招工作具有极强的政策性,要求严格管理、周密部署。各市、县教育局、招办、各专业联考委、相关学校和单位应切实加强领导,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各专业联考委和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加强对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的组织管理。从命题、评分到保密等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以确保公平公正。这些机构还需要增强服务意识,为考生提供积极主动的服务。
各市、县(市、区)的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以及中职校需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政策宣传、资格审查、报名、体检、志愿填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特别是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和网上填报志愿方面,要加强指导,以确保考生顺利报考。
各牵头院校应与中职校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转段升学考核方案和操作办法,加强转段考生的资格审查,杜绝非试点项目的学生参加转段升学。要强化考核工作的管理,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
为了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权益,各市教育局和各专业联考委需要发挥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严禁舞弊行为,强化对重点环节、岗位和时段的检查和监督。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圆满完成2020年对口单招的各项工作,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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