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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教育同仁们,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沭阳籍教师回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调对象及条件

1. 沭阳籍在县外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专技人员(含符合条件的配偶及子女);

2.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3.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和教师资格证;

5. 学科须符合我县统一发布的岗位要求;

6. 入职以来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不得回调情形

1.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违法犯罪受到治安、刑事处罚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适宜回调情形。

三、回调流程及要求

1.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4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沭阳县1109室(沭阳县苏州东路9号综治中心11楼)。逾期不予受理。

3.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员户籍在沭阳的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4. 考核方式:相同岗位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发布的岗位需求人数时,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若申请人数超过岗位需求人数,将根据情况进行面试等。

5. 体检:合格人员按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工作由沭阳县和教育局统一组织。

6. 调动手续:调出手续由个人与原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等相关部门协商办理,调进手续由沭阳县和教育局共同办理。个人档案和手续齐全后,由沭阳县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本公告涉及的所有信息均会及时发布在沭阳县人民网站,请务必关注。因个人原因延误的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2.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申请人员需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包括无在高、中疫情风险区经停历史、提前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配合检测体温等。

3. 工作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4. 本公告由沭阳县负责解释。

五、附件

1. 2023年沭阳籍教师回调需求岗位表

2. 2023年沭阳籍教师回调个人申请表

沭阳县教育局 谨启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二、关于沭阳教师编制考试时间2023的相关信息

江苏沭阳2023年教师编制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上半年笔试时间为3月11日,下半年笔试时间为9月16日。上半年面试日期为5月13日至14日,下半年面试日期为12月9日至10日。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请参照官方公告及教材。成为有编制的教师,工作更加稳定,享受相应待遇和社保。请关注沭阳县人民网站及相关通知以获取更多信息。

三、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事业单位教师招聘报名时间及相关信息

亲爱的教育工作者们,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事业单位教师招聘报名时间已经确定。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00至1月20日16:00。报名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时间为同期进行。请有意向的老师按照规定时间登录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时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证件照,初审通过后请及时完成后续操作。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得修改,请务必仔细核对后再提交。更多信息请关注官方公告及平台通知。祝您报名顺利!

(考生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如果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于报名人数不足以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已经报考但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受理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以与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考生如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逾期则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为:。

现在,我们向大家介绍2017年江苏宿迁沭阳县城区教师招聘公告,共招聘33名教师。这一招聘活动是为了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过县委、县的批准,沭阳县城区公办高中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报考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如果是国外颁发的,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管理机构的学历中文认证证明;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考范围内;本县公办中小学正式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如果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的考生,将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面向2016、2017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日语专业为2011年以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招聘环节由沭阳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花乡沭阳”、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三所高中将在不同的时间段组织考试,考生可以兼报、兼考。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将通过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如下:沭阳县南湖街道上海南路西侧路南侧;沭阳县沭城街道学府中路1号;沭阳县沭城街道西路1号。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为2017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20:00。缴费时间为2017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可在网上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才算通过该岗位的网上报名。如有问题,可咨询报考学校。

报名网址为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现场报名人员需按招聘单位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报名资料。网络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话:、88323605。(1)现场报名人员需按招聘单位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报名资料。网络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沭阳县教育局会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网络报名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现场报名的,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网络报名的,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7)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和相关通用知识,笔试分值100分。

(8)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9)面试前,由沭阳县教育局会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2016年及之前毕业考生需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③教师资格证(2017年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师范类毕业生证明;2017年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统考面试合格证)。④本人1寸照片2张。

(10)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内容为演课(12分钟),报考音、体、美学科的另加特长展示(1分钟左右),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试不会指定特定的辅导用书,也不会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考生们提高警惕,避免受到欺诈。

考试结束后,面试环节的成绩公布后,将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总成绩相同,将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需要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这一过程将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告。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与县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于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导致的空缺,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的人员,将由县教育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考察,考察将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察对象的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等都将纳入考察范围。未能按时提供材料的考生,将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后,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请县委、县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将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录用审批结束后,因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将不再进行递补。招聘单位需填写《系统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审批,并办理相关关系接转手续。聘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需承诺最低服务期5年,并享有一年试用期内的待遇,按照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将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则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在职人员需自行处理与原单位的各种合同或协议。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与县共同组织,并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为(县教育局)。本简章由沭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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