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省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独立招生(简称“对口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对口单招为普通高校招生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生。
自2021年起,参与对口单招的考生必须通过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一、招生批次与组织
1. 对口单招包含本科批次、专科统招及专科注册入学三个批次。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教育厅下达的对口单招年度计划,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2. 高校招生章程是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也是高校对考生的承诺与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高校招生章程需遵守法令法规与政策,如有与及我省招生政策相悖之处,以及我省政策为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相关高校需依据及省相关法规、文件精神及本实施细则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 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相关中职校应积极配合,广泛深入地开展招生宣传。
考生需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按规定使用银联卡(或支付宝、微信)支付报名考试费。考生所报科目组及专业技能方向需与在中职校所学的专业相匹配。
三、体检与专业要求
所有考生均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与对口单招录取。体检工作由市、县(市、区)招办及教育局职教部门共同负责,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与要求执行。
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需进行转氨酶检查。
四、考试形式与内容
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专业技能考试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文化统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综合理论,实行闭卷笔试。
五、考试评分与志愿填报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及文化统考评分工作均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确保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生填报志愿时需遵守相关规定,志愿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及专业技能方向相符。
对口单招志愿填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专业技能成绩合格且参加文化统考的考生,第二阶段为未被第一阶段录取但参与对口单招报名的考生。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六、奖励与照顾政策
考生若参与对口单招,并参与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可享受相应的奖励与照顾政策,如及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者、省创新大赛优秀学生等。
以上为江苏省2020年对口单招独立招生考试的实施方案内容,请各相关单位及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参加由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奖项的考生,需达到文化统考成绩的标准。其中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学科方向相符,方能享受定向升学奖励政策。
鼓励这类考生继续参与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获取更全面的专业技能成绩。如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竞赛中认定的专业技能成绩存在差异,将依据最高分值来计算专业技能成绩。根据考生在校期间参与的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等级,将直接认定其相应的专业技能成绩。
对于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其专业技能成绩将被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的合格分数线。而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秀奖及以上,以及省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其专业技能成绩将比普通合格线有所提高,最高可达到该专业当年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线的120%(超出满分部分仍以满分计)。
对于在级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以依据其志愿直接被录取至省属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同样,获得级比赛三等奖及省级比赛二等奖的考生,也可依据志愿被录取至省属专科院校。若该考生的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可继续参与本科阶段的投档与录取。
在和省级技能大赛的美容美发项目中,不论是模特选手还是技能操作选手,都将享受同等的奖励政策。
根据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要求,每年省级比赛后将增设部分项目的省级选拔赛。参与并获得省级选拔赛奖项的考生,将与省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享受同等的奖励政策。
取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荣誉、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或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将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的政策。以上政策实施后,将不再实行对技能大赛获奖考生的额外加分录取政策。
对于中职校往届毕业生,若在在校期间获得及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可享受对口单招的奖励政策,此政策自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自2021年起,享受直接录取本科院校奖励政策的考生,其文化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分数线要求。
关于在省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的奖励政策如下:参与及省级体育比赛并获得奖项的考生,必须同时达到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和文化统考成绩的要求,方可享受对口单招的奖励政策。
在特定体育比赛中,如体育比赛(由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比赛)和江苏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前几名的考生,可以根据其志愿直接被录取至省属专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学习。
对于一些特定情况的考生,如在录取时符合加分投档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归侨子女等),可享受加分投档的优惠政策,本条可与上述的奖励政策同时享受。这些加分的计算与决定由高校审查,并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对口单招的录取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包括本科和专科的统招批次,使用对口单招的成绩进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阶段是专科注册入学批次,使用对口单招成绩或其他相关成绩进行录取。在每个阶段中,都有详细的投档原则和操作流程。
高校在录取新生时需按规定程序进行,如未能按时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电子档案按高校计划数顺序代为录取,并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通知相关高校。各类普通高校的录取与对口单招的录取互不冲突。
段落升学主要针对的是省教育厅公布的2017年试点项目中的中职“3+3”分段培养和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学生。这些应届毕业生被纳入高校招生年度总计划,但不占用对口单招计划名额。
(1)想要参加段落升学的考生必须为试点项目的学生,否则无法报考。
(2)报名时间和方式与对照组考生相同,并需参照对照组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费及相关费用。
(3)考生所学的中职专业应当符合对口单招科目组的要求(具体参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选择相应科目组的对口单招进行报考。
段落升学涉及到的具体事项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执行。参加“3+4”分段培养的考生需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并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达到转段院校的要求方可参加转段录取。
段落升学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指导下,由试点学校(包括牵头院校和中职校)负责具体实施。考生需参加试点学校组织的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才能参与转段录取。
试点学校要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考核方案需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制定,严格考核程序,确保考核过程公正透明。考核结果需及时公示,并报后段培养学校备案。
在校期间参加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转段考生,经省教育厅核实后,可享受转段升学奖励政策。
仅申请转段升学的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如同时报名对口单招,可填报对口单招志愿。若放弃转段录取,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对口单招录取。其中,获得级或省级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在填报对口单招本科院校或专科院校志愿时,需符合相应的条件。
参加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且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口,才能享受转段升学奖励政策。
对于“3+4”分段培养的中职与本科考生,在校期间获得级或省级技能大赛奖项,且德育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标者,可直接转段升学至本科或专科牵头院校。
对于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考生,如未被转段录取,符合对口单招奖励与照顾政策条件的,可在对口单招录取时享受相应政策。
符合转段升学条件并通过考核的转段考生,省教育考试院会根据牵头院校提供的名单进行投档录取。转段录取与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其中“3+4”分段培养的录取时间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之前,“3+3”分段培养的录取时间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之后、专科统招批次之前。
转段考生只能享受一次录取机会。在转段录取前已被其他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转段录取。被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校的录取。
关于单招中的远程确认和准考证打印问题,如果考生忘记了确认或打印准考证,建议及时与报考院校的招生办联系,了解是否有补办手续。参加单独招生报名的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并打印准考证,否则可能无法参加考试。
远程教育,也称在线教育,通常每年的考试安排分为两次,分别在上半年的6月至7月和下半年的12月至1月之间进行。在每次考试前,学生们需要自行登录到自己的个人学习工作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这张准考证在考试时是必备的。准考证上通常会包含一些必要的信息,如考场号、考试号和其它相关代码等,考生们需要在试卷上填写这些信息。通过这样的流程,远程教育的考试得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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