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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汉的官方信息,我们整理了关于2023年转专业的相关政策。

一、转专业的通知与政策依据

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江汉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及《江汉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江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转专业工作进行通知。

二、转专业的适用对象

除以下情况外的在校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 定向录取及明确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

2. 高考时录取科类与拟转入专业招生科类不同的学生;

3. 高考科目与拟转入专业当年在湖北招生选考科目不同的学生;

4. 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艺术体育类专业;

5. 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等。

三、转专业的申请与执行

1. 转专业实行自愿选择模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各专业的转入人数控制在学校公布的人数范围内。

3. 每个本科学生仅可填报一个转入专业。

4. 具体的转入专业目录及限制条件,详见《2023年各专业可转入参考人数及考核形式》等附件。

5. 转专业的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申请表的填写、提交、审核、考试等,都有详细的说明。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报名时间、考试地点与时间等,都会在教务在线上公布。

6. 预录取的学生本学期仍在原专业学习,参加期末考试,下学期开学初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转专业的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根据的要求进行。

四、注意事项与补充说明

1. 学生申请转专业一定要结合自身特长、职业发展规划和人生规划,谨慎填报;成功转专业后,原则上不受理退转专业。

2. 转专业学生的课程成绩认定、学费缴纳等,都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

3. 对于转专业过程中的政策疑问,可向教学管理办公室或学业学籍科咨询;对于违纪问题,可向校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

五、江汉专升本相关信息

关于江汉的专升本情况,建议参阅《江汉201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等相关文件,以获取详细信息。专升本的对象、条件、申请流程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江汉转专业政策及专升本的相关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欢迎继续提问。7、2.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

8、3.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9、4.报考英语专业学生应具有一定的第二外语(法语、德语、日语均可)基础;

10、序号;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学制;计划招生人数

11、4;电子信息工程;080701;2;30

12、报名工作结束之后,考试之前,学校可能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并在网上予以公示。

13、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以报考我校相关专业,每名学生限报一个专业。

14、(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4月28日,现场确认时间5月5-6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15、(二)现场确认地点:江汉J16楼A111室(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16、1.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10日-4月28日登录我校主页“招生就业”的“专升本”栏目或通过我校主页“教育教学”

17、进入教务在线,选择“专升本专栏”,按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电子登记照(要求必须为本人,如审查发现非本人照片,取消报名资格。该照片将作为考试证及入校后其他证件照片,相片分辨率应设为300,大小不得超100kb),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提交(要求填报本人正在使用的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便于我校及时联系)。

18、2.4月28日-4月29日,我校对专升本网上报名考生集中进行资格审核。在此期间报名学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审查通过的报名申请表中“本科高校意见”栏有“同意报考”。

19、3.报名审核通过者自行联网打印《2015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打印的申请表照片彩色、黑白均可),本人确认签字后(签字必须为本人手写),交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本

20、校高职、护理与医学技术专科考生交所在)签字盖章。

21、4.5月5-6日报名学生持《2015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一份[须经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盖章]、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一份到我校指定地点现场确认,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交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22、5.6月3-4日,申请者本人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我校教务处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领证地点:J16一楼A110注册中心。

23、(一)考试时间:6月6日一天(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24、(二)考试地点:江汉主校区(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25、(三)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3门课程(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

26、“专升本”学生的录取工作将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负责。我校将设定英语成绩(英语专业为英语综合、其他专业为英语)录取资格线,资格线按我校今年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必须英语成绩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才可能被录取。对于通过资格线的考生将按三门课程考试总分,严格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比较考试科目三的成绩;考试科目三的成绩相比较考试科目一的成绩,择优录取。

27、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28、6月9日前,我校将在网上公布所有考生成绩,6月18日前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若公示录取名单无异议,我校将在7月6前到省教育厅办理备案手续,8月中旬前向备案后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学生在领取录取通知时,需提供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并复印一份留我校备查。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网上通知。

29、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8月底到我校报到注册(具体要求见“报到须知”)。被录取学生的档案由所在毕业学校密封加盖骑缝公章后交学生报到时一并交所在。

30、“专升本”学生与我校2015年在校相同专业本科生执行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从2011级开始实行学分制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上级物价部门的批复的标准执行,报到前查看网上通知。

31、学生入校后,我校将组织入学资格审查重新编写后:

(一)开展双学位专业教学办在截止日期前进行学生报名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双学位教育的发展,双学位专业教学办于2011年12月14日前需将申请双学位学习的学生报名表进行汇总,并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二)学籍科进行双学位资格审核与专业确定

教务处学籍科将对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双学位报名资格的审核,并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要开办的专业。原则上,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专业将不予以开设。学籍科将在2011年12月19日前,通过“教务在线”平台公布获得学习资格且能够开班的学生名单。

(三)学生缴纳双学位专业课程学习费用

成功获得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的日期即2011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期间,前往学校财务处缴纳双学位专业课程的学习费用。逾期未缴纳者,将自动放弃修读双学位的资格。

(四)获得双学位注册资格与课表下载

一旦学生成功缴纳双学位学费,即获得双学位注册资格。学生需在本学期结束前,登录学校“教务在线”网站下载双学位专业课表,并按照课表安排参加学习。

(五)双学位学习者退选流程

对于无法继续坚持双学位学习的学生,可以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至第二周内填写《江汉双学位退选审批表》(此表格需一式三联),经所在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并前往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如错过此期限且双学位学费未缴清的学生,将无法参加校级公共选修课的选课、考试及成绩登录。

(六)双学士学位专业的上课地点与时间

双学士学位专业的上课地点设在学校内,教学时间则安排在双休日或晚上,以充分兼顾学生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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