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汝州市特岗教师的工资都是每月15日固定发放的,每季度末发放季度奖金,每月工资5000左右。
2. 汝州市特岗教师的招聘条件是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身体条件符合当地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二、2019年上半年河南汝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河南省和汝州市关于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结合教育部、河南省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汝州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类社会申请人:2015年(含)前入学、因故(未取得普通话证书、体检不合格、未取得等)毕业当年在学校未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二)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申请人;
第一类社会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第二类社会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需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在汝州市的中国公民。
(二)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要求,我市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4月22日-6月17日(6月1-6日网站关闭),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6月13-14日到汝州市建设路(原南环路)济仁糖尿病医院(建设路与城垣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参加体检。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及一寸彩色照片2张,体检前须空腹。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指定体检地点参加体检。
(三)现场确认时间:6月24日-6月27日。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到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确认并提交材料。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到汝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309室参加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提供原件。现场确认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补充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另需补充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原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书》的原件。教育硕士另需补充提供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幼师、中师学历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河南省平顶山汝州市2023年实验中学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步伐,特结合我市实际需求,决定开展实验中学高中教师的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
2. 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2023年计划共招聘实验中学专业技术岗位高中教师60名,具体岗位详见公告。
三、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报考岗位教学工作的能力,服从相关要求。
3.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拟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4. 报考人员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解聘。
5. 年龄、学历要求详见招聘公告。
四、招聘流程及要求
1. 发布公告:在中国中原人才网、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7天。
2.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网址及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将另行公布。
3. 报名要求:应聘者需下载并填写《汝州市2023年实验中学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准确。
4. 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 考试安排: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基础理论等;面试主要考察教师的备课、试讲等基本素养。
6. 体检及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7. 递补机制:对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 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者,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博士研究生、名优骨干教师等特殊人才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我们诚挚邀请有志于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为汝州市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招聘细节请以官方公告为准。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汝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实验中学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原报名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人员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补录。
对拟聘结果公示后,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由招聘单位填写《汝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均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新招聘的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在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人员管理办法按照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符合周转房使用条件的,提供周转房一套。
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者到岗后,将再次进行身份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者五年内不得流动,外出学习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汝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实验中学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丁国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鹏(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员:陈振军(市党组成员、监察局局长)
杨洪刚(市副秘书长、目标办主任)
王金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金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未尽事宜由汝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实验中学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375—602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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