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其他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核减招聘人数开考。
2.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核准不足比例开考,原则上不得低于1:2,以下岗位的招聘,可以按1:1核准开考:
- (1) 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的岗位,或工作地点设在以上县域的岗位;
- (2) 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或长期在野外工作的岗位;
- (3) 招聘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
- (4) 招聘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岗位;
- (5) 县、区、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以下级别公共卫生机构,招聘预防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 (6) 列入2023年柳州市(含县、区按规定自行建立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的岗位,和列入2021年度急需紧缺目录但未招聘成功的岗位;
- (7) 2021年度招聘因不足比例取消招聘,本次招聘仍然不足比例的岗位。
二、2013年柳州市事业单位考试在哪报名考试考什么内容
1. 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8:00时-6月12日8:00时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3. 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计划表(详见《2013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招聘工作(后勤)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4. 注意事项:
- 报名者需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
- 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栏目进入报名系统,填写《2013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5-30k),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3年6月5日8:00时-6月12日8:00时
- 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及招聘单位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及要求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2013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资格审查及报名流程
###审查时间:
2013年6月5日8:00至6月12日17:30,关于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13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缴纳报名考试费及发票领取时间
经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者,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共110元,包括报名费10元和考试费100元(每科50元,共两科)。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方法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栏目中的建行缴费帮助指南。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6月5日8:00至6月13日8:00。
需要领取发票的报考者,请在以下时间办理:2013年7月5日(周五)、7月8日(周一),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前往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柳州市中山东路42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表领取发票。
###准考证下载打印方法及时间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可从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栏目中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需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1日至7月6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知识,包括基本原理、理论、常识、职业道德、逻辑推理、语言理解与表达等。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少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如确需补缺,需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将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并可选择其他岗位或申请退款。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2013年7月6日(星期六)《公共基础知识》上午9:00至11:30。公共科目笔试地点和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专业科目笔试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时间和地点由组织部门公布。原则上专业科目笔试在公共科目笔试后21天内完成。
####笔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公共科目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照顾加分。所有单位专业科目笔试完成后7天内,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公布笔试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具体比例和材料要求在文中详细阐述。面试前还需进行资格复审和验证。面试内容主要为职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测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需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验证。验证无误后方可进入面试。面试考官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面试当天从考官组成员中随机抽取。专业性强的职位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最后文中还提到了其他如改报及退费、面试方案核准等相关信息。(一)面试工作结束,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确定考核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公布。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小组成员签名。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考核不合格者,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一)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市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四城区两新区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医院进行;六县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以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事业单位公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各县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和市直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机关(参公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区转发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等文件组织实施。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一)根据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实行公示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一律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 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 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目的;
5.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 违反《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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