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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枣庄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已正式启动,该考试遵循《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厅统一部署。此次考试旨在选拔具有特定资格和能力的优秀人才,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1. 报考人员需具备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支持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毕业满两年,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

5.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 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7. 其他资格条件需满足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的要求。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07年3月21日至25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3. 报名网址:www.(枣庄人事考试)。

4. 资格审查:用人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三、考试安排

1. 笔试科目: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 笔试时间:下午2:30至4: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 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的各项能力。

4.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根据笔试成绩和计划录用比例确定,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2.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3. 特定人群如农村特困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

4.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5. 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

五、考试费用及加分政策

1.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2.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根据规定进行加分。符合加分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环节结束后,将会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来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总成绩都会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进行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照用人部门或职位划分,从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名单。对于参加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人员的最低总成绩。

省垂直管理系统驻枣部门的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省的统一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关于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将在后续另行通知。

对于已经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他们已具备公务员身份,因此无需参加面向社会招考的笔试。他们将由人事考试中心单独命题,重点测试其理论政策水平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的公务员考试时间相同。

对于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选拔工作人员的情况,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录用计划的3倍来确定面试人选,并另行组织填写具体的报考部门。如果报考人数不足录用计划的3倍,市委组织部将在征得个人同意的基础上,从其他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的公务员时间相同。

在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后,用人单位将在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的指导下,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果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果体检和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对于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该职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体检工作将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予以回避。对于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失责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者,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全市各级机关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等情况,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学习和工作表现,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经过体检和考核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将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省垂直管理系统驻枣部门的拟录用人员,还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此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将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市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两年。新录用人员需按规定接受培训。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如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关于市直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关于2007年度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选拔工作人员的相关报考条件、报名方法、考试内容、录取办法等,将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附件:

一、枣庄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计划及招考职位表(请点击打开或下载)。以下为详细内容解读:“二、枣庄公务员报名考试流程图解”。首先输入相应网址进入登录界面。点击注册按钮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并填写相应注册信息后完成注册过程。之后再次输入登录名、密码及验证码并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首页上传照片保存成功后即可开始报名流程选择考试职位所属地市提交接受查看报考诚信承诺书页面填写报名信息并保存完成职位选择报考导航等步骤。”2023年度枣庄市公务员招录和选拔录用选调生笔试将于2月25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考,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所有考生在考前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须向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备,在应急考场参考。为确保您参考时身体状态良好,请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2月21日9:00至2月25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灯塔-枣庄党建在线”),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请尽早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应试人员须知”,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1.参考证件:考生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件缺一不可。

2.考试用品:考试时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严禁携带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通信、计算、存储设备,考试期间,凡发现考生随身携带违禁物品或带至座位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3.规范佩戴口罩: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阳性考生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

四、按时抵达考点:考试期间出行人数较多,可能造成考点周围交通拥堵,请考生提前了解考点所在位置,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线,预留充足的赴考时间。

因考点入口处设立身份验证和体温测量通道,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并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经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考生,在应急考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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