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2024年陕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核事宜引起了广泛关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核。待成绩公布后,将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人员才能获得资格证书。
2. 这一规定依据来自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陕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二、关于开展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充审核的通知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们对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进行了补充审核。具体事项如下:
1. 第一次资格审核结果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复核人员和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人员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核,该审核工作由考试报名地省直或省辖市住建部门负责开展。
2. 补充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两年的证明材料,报考级别为考一科或考二科人员还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临时执业证书、项目经理及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详细要求见《2023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免试条件。
3. 补充审核的具体时间安排及方式将由负责审核的地市自行确定,请各位考生提前联系并关注相关通知。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核,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成绩。
4. 参加审核的人员必须遵守当地防疫规定,如需现场审核,请全程佩戴口罩,配合维护现场秩序,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关于2023年河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3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1、12日举行,各设区市为考点。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需按照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其中,辛集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不设报名点,其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市和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2. 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人员需如实填报信息,并承担虚假责任。资格审核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考试组织机构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3.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或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4. 建立健全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对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应试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5.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原河北省人事厅、建设厅相关通知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减少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度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试前、考试中、考试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核查,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及有组织跨地域欺诈考试行为。审核职责得到切实履行,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的要求,我们将利用当地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验证。我们还将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沟通,加强对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核查。对于需要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我们将要求其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
我们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相关人员情况、考试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复核,并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保障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方面,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严肃考风考纪。我们将坚决打击作弊行为,对各种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的规定,对于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将无效,并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对于记录期限为五年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以及长期记录的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我们将把其考试诚信档案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供用人单位和社会查询。相关记录也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考试机构还可以视情况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应考人员应当诚信参考,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包括、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我们也要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现象的发生。
考试结束后,我们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发现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包括抄袭人和被抄袭人。在报名环节上,我们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时间为3月25日9时至4月1日17时。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6日17时。
在报名过程中,考生需要注册并上传照片。在填报报考信息时,考生需按要求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图片。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应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对于往年考生,如果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及时修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
缴费须知及相关规定
考试费用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完成缴费。为确保费用成功缴纳并避免报名失败的现象,请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支付操作后,务必在4月6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确保显示“缴费成功”。
准考证打印安排
从6月6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23年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这一考试为非滚动形式,专业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该考试共设三个科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以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含主观题和客观题,分为多个专业)。参加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参加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则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考科目。
疫情防控与考试组织
考试组织的各环节都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相关考务工作规程和河北省的疫情防控指南,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做好考试疫情防控的准备工作,包括考点的考场布置、考务培训、人员选派等。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应试人员须知
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时,应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具体可参考相关防疫与安全须知。应试时,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会提供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需收回。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客观题部分也是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则需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收费标准与监督举报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的规定,报名费为每人10元,笔试费为每人每科50元。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的监督举报电子信箱为:。
报名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的考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五年;或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十五年。
一、专业资格条件
1. 拥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的任职资格证书。
2. 拥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中积累了满15年的经验。
二、报名条件及免试资格
(二)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人员,若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一级项目经理,同时在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中积累了满15年的经验,可免除《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
三、文件依据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如冀人发[2004]69号、冀人字[2005]177号的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只要一个电话
我们免费为您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