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地质量监督局进行食品检验员证书的报考,前提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 对于初级工的报考条件:
- 需在同一职业(工种)中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的。
2. 对于中级工的报考条件:
- 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
- 或者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中级工培训结业;
- 或者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工种)工作。
食品检验是根据物理、化学、生物化学的基本理论和各种技术,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如国际、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对食品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副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其检验内容包括食品的感官检测、营养成分、添加剂、有害物质的检测等。食品检验工就是负责这些检验工作的人员。
二、取消概述
自2014年起,国务院决定取消部分许可和认定事项。
1. 2014年取消的证:
- 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等。
2. 取消的类型:
- 专业技术人员许可和认定事项,以及技能人员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有些是准入类,有些是水平评价类。
三、其他考试信息
除了食品检验员证书考试,还有其他一些考试信息需要注意。
1. 医师考试:
- 每年的临床执业医师考试一般在特定日期进行,成绩查询时间和合格标准也会在考试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布。考生们需要关注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的考试信息。
2. 其他资格考试:
- 还有一些其他资格考试,如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理财规划师等也需要注意报名时间和考试安排。这些考试的合格标准和成绩查询方法也会在官方公告中公布。
食品检验员证书的考试需要在本地质量监督局进行报考,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在不断调整制度,取消部分许可和认定事项。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各类考试的报名时间和考试安排也需要注意。希望考生们能够关注官方通知,及时获取最新的考试信息,顺利通过考试。关于调整与公务员考试相关政策解读
一、注册税务师变动概述
自2015年起,注册税务师取消。过去,国务院曾发布文件取消包括注册税务师在内的11项许可和认定事项。这一变动是基于对行政审批项目的精简和调整。
对于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证书的人员,其原有证书仍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效力,原有资格依然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税务总局等部门也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二、人力资源行业认定现状
近年来,我国对人力资源行业的认定保持了高度重视。尽管有部分被取消,但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等与人力资源相关的认定,仍需经过统考。这些资格认定在人力资源行业中仍然占据重要地位。
三、其他的调整
除了注册税务师外,国务院还取消了大量其他许可和认定事项。这些调整主要遵循的原则是,取消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而将一些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转为水平评价类。与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方式进行管理的也将被取消。
四、公务员及招警考试相关政策
在公务员报考方面,关于“职称或”一栏的问题,需根据具体报考职位和要求进行选择和填写。对于2014年通过的初级会计师职称考试,需确保在报考时能够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关于招警考试的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对考生身体条件有具体要求。例如,单侧裸眼视力、色觉、外观疾病、听力以及特定职位的身高要求等都有明确规定。考生需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职位。
五、总结
第十一条 对于从事色弱的人员,口岸现场旅客检查、海关货物查验、测绘及地图印刷、医学检验、纺织品检验监管、仪器检验监管、化妆品检验监管及动植物检疫等职位将不予录用。对于色盲者(具有正常单色识别能力者除外),外交部门、机电检验监管、化工产品检验监管、化矿产品检验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及登轮检疫鉴定等职位也不合格。
第十二条 对于存在肢体功能障碍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登轮检疫鉴定、现场查验及海关货物查验等职位将不予录用。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的人员,在机电检验监管、化工产品检验监管、化矿产品检验监管、动物检疫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等职位将不予录用。
第十四条 对于嗅觉迟钝者,食品检验监管、化妆品检验监管、动植物检疫、医学检验、卫生检疫、化工产品检验监管及海关货物查验等职位将不予录用。
第十五条 患有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个人,在医学检验、卫生检疫、食品检验监管、化妆品检验监管、动植物检疫、化工产品检验监管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等职位将不予录用。
第十六条 对于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需按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为Ⅰ级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船员健康检查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操作说明:
一、体检医院和医务人员在体检前应明确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职位和项目。
二、体检应在独立场所进行,保持安静并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需封闭式体检。
三、考生体检前需详细填写报考职位。
四、《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佩戴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义眼者需向眼科医生说明情况。
六、色觉检查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进行,用规定的检查图进行检查。
关于考试日程的通告已经发布,相信你已经得知了确切的时间安排。集中培训的报到时间定于12月18日启动,实操考试将于12月26日进行,而开卷和闭卷考试则安排在稍后的日期。
值得注意的是,据相关报道显示,在2017年对某些证书进行了取消。其中包括哪些证书呢?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据了解,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许可和认定事项总数达到了26项。这些被取消的资格认证包括准入类14项和水平评价类12项。
其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学负责人以及结业考核人员的从业资格也在被取消的范围内。还包括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资格核准、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核准等。
商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以及机械工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等也被列入了取消的范围。
以上这些证的取消,对于相关行业的人士来说,无疑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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