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 年龄要求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出生日期详见职位表)。
4. 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5.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6. 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
7. 其他资格条件见职位具体要求。
优先招聘条件包括: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等,具有相关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技能的人员在学历上可适当放宽条件。
###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安全活动的。
2. 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 曾因、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0.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 三、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方式一:2023年9月16日,至贺州市委党校(地址:八步区南环路与园博大道交汇西北侧)退役军人招聘会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二:2023年9月19日和9月20日每天指定时间,至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主楼602室)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的有效证件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需同时提供。报考者须确保所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 五、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1. 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
2. 上机考试范围主要包括相关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附件。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及合格标准详见招聘公告。
3. 体能测评是上机考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的环节,考生需结合自身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不参加或不合格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4. 退役军人可免予上机考试,直接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 六、其他
贺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形,将取消聘用资格。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一定标准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岗位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在贺州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一)面试候选人的确定:经过上机考试和体能测评后,按照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候选人。如果岗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则所有通过上机考试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均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采用面谈考察的方式,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只有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才被视为合格。
关于普通勤务辅警职位的评定:总成绩由机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两者权重各占50%。即:招聘总成绩 = 机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对于退役军人,可免于参加上机考试,其招聘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在2023年9月下旬,对体能测评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若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则同时确定未体检入围人选。体检和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费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重点审查是否具备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条件,以及考生个人征信记录。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一)经过招聘单位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和贺州市公安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对于公示期间出现异议且经核实影响聘用的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自愿放弃聘用资格,需提交书面申请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排名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零一个月),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三)对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
(四)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实际需要,招聘单位可调整其岗位,并相应调整工资待遇。不服从岗位调整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的时间为2023年10月。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将纳入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岗位出现空缺时,市公安局可从候录库人员中优先招聘,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可聘用为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关于本次招聘的几点说明:
1.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也不办理编制手续。
2. 试用期为六个月,期间需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间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3. 聘用人员在岗期间如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或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况,将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关于薪酬待遇: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待遇约为3700元(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考生需按照有关防疫要求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后需坚持每日健康打卡,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各环节时,考生需体温正常、出示绿码行程码及健康码,必要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招考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会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中提到,该地区的警辅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在这段时间里,一类岗位的薪资待遇为4300元,二类岗位为4800元,三类岗位为5000元。这些工资待遇包含了个人需要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经过试用期后,警辅人员的工资将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的薪酬管理办法进行确定。除了基本的工资,他们还可以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体检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福利待遇。
这样的公告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提供了详细的薪资待遇和福利情况,为有意向加入警队的人们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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