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高校毕业生及优秀人才的引进措施
1. 年龄限制与岗位适配:南宁市各级企事业单位广泛招募35周岁及以下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以及经教育部认证的归国留学人员等。
2. 人才住房保障:对符合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管理规定的青年人才,将通过提供实物配租等形式,确保其居住无忧。
3. 生活补助与高层次人才优惠:新引进至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企业或机构并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青年人才,将获得生活补助;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将根据其类别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
4. 户籍政策优化: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才,可为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登记办理南宁市居民户口,方便人才的生活。
5. 创业平台支持:新建或扩建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为青年人才提供免费创业工位,助力其事业发展。
二、线上线下综合服务为海外人才保驾护航
6. 专门服务团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从政策咨询到落地实施的全方位服务,确保其无后顾之忧。
7. 永久居留证办理:引进的外籍人才若符合条件,公安部门将积极协助其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南宁市安家费补贴及其他支持政策
根据《南宁市人才安家费补贴暂行规定》,列入南宁市引才目录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不同标准的安家费补贴。当前,南宁市已开始2017年度的人才安家费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按规定时间报名。
四、2021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解读
(一)招聘条件与流程
1. 基本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条件适应岗位需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2. 年龄与学历要求: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南宁市邕宁区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年龄、学历、学位等均需符合要求。
3. 不得报考的情形:如曾受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等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 报名方式与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12月24日,具体报名条件和流程详见南宁市邕宁区人民门户网站和相关公告。
(二)招聘流程与面试环节
1.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查方式,三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查结果。
2. 面试与筛选:面试比例根据岗位需求而定,面试入围人选需经过筛选面谈环节,最终确定面试人选。
3. 面谈与筛选方法: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等,最终筛选出优秀人才进入面试环节。
五、公告发布与查询
(一)公告发布渠道: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南宁市邕宁区人民门户网站和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查询方式:报名时间、地点、要求等具体事宜可通过南宁市邕宁区人民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广西在人才引进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优秀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支持。南宁市及邕宁区通过发布公告、提供住房保障、生活补助、安家费补贴等方式,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面谈与面试的评分标准及成绩公布
1. 面谈的评分标准及成绩公布。面谈分值满分为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谈成绩需经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在网站公布,以此确保公正透明。
2. 面试的评分标准及成绩公布。面试分值同样为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同样需经考生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在网站进行公布。
单位在确定面谈及面试人员后,会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关于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面试时间暂定为后续通知。
二、考察、体检及聘用流程
1. 确定考察人选。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 考察工作。用人单位将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的考察,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认,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3. 体检环节。体检工作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将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4. 聘用公示。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
三、疫情防控要求
在现场报名、考试环节,考生需配合出示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与。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将根据当时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满足我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具体报考条件、职位要求、年龄限制、学历要求等详细信息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计划表》。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相关公告及规定,按照要求参加考试,祝大家考试顺利!公务员招录工作指引
5. 军队及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要求
在军队团及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对于退役士兵而言,他们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是重要的资格认证。全日制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并不被视作基层工作经历。
三、定向招录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
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
2. 优秀村干部与城市社区干部的招录
对于优秀的村干部和城市社区干部,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域的职位。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岗位变动,但符合资格条件的,也可报考。
3. 退役军人的招录
面向退役军人招录的职位,需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自2023年1月29日起,可登录指定网站查阅《计划表》,了解招考信息。
2.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3. 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材料不实或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5.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城市社区干部的职位,需先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6. 交费确认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视为放弃报考。
7. 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不足时,部分职位可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具体详见《计划表》。
8. 关于招考资格条件、减免政策等具体问题,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9. 所有报考流程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网的官方通知为准。请保持关注并遵守相关规定。
六、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须知
一、成功报名的考生须知
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请确保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公示拟录用阶段,它是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
二、笔试准考证相关事宜
1. 打印时间:笔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定于2023年2月21日8:30至4月2日8:30,直至面试当天都保持开放。
2. 笔试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3. 科目与分值: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每个科目分值均为100分。
三、试卷类型与适用职位
不同职位对应的试卷类型有所不同。例如,《计划表》中指定的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卷,而特殊招录职位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还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1.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2月25日,上午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的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2. 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则定于2月26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3. 笔试地点:公共科目笔试在各市人民所在地设置考点,共设14个考区,考生可按居住地或职位所在地选择考点城市。
五、体能测评与面试
1. 报考特定职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测评标准和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面试入围人选的确立将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资格审查结果,按照一定比例确定。
3.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并采取其他措施确保面试的公正性。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在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严禁携带通讯工具,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3. 如有伪造学历或其他证件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成绩公布与录用流程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公布,同时也会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入围名单。后续的体检、考察等环节也将按照一定比例和综合成绩进行确定。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时,招录单位会根据考试成绩从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如果是跨年度的情况,则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环节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通知、人社部发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确保体检过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将进行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负责。考察过程将依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按照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对报考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方面。
对于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原因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或者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一律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在体检完成后,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将按照综合成绩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也将同时进行岗位选择。放弃选择的岗位将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但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必须遵守任职回避的规定。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报考合并职位人员,他们需要在完成体检、考察、公示后再进行岗位选择。公示时,只按照招录职位进行公示,不公示具体的选岗职位。招录机关会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如果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就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于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于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会在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
对于通过政策倾斜新招录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职位,他们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公安、司法机关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执法勤务警员也有相应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到其他机关。其他职位如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也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将取消录用。报考特殊招录职位的,有关要求将按照特殊招录工作简章执行。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录用。根据相关政策,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退役军人、志愿者等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醒广大报考人员注意考试诚信问题,遵守相关规定。附件为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关于自考/成考的信息,请咨询官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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