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2014年下半年四川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cn发布):
(一)招考对象: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承认学历的、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3.年龄在18-35周岁(1978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之间,2015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4年8月24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2014年下半年我市共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30名,其中:区市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79名,乡镇机关20名,司法助理员31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范围、对象、条件等见《广安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至8月29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cn)。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考试资格及流程通知
一、资格确认与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确认缴费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自行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个人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黑白或彩色均可,确保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试概述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35%,面试成绩占30%。
三、笔试详情
1. 笔试科目: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 考生须知:考生需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四、笔试加分政策
在特定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根据受表彰情况,笔试成绩可获得相应加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的,不累加计分。
五、成绩及相关事项
1.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4年1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因特殊情况需查分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2. 成绩计算:笔试折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以及面试资格的确定方式等均已在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及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各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需准备特定证明材料。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面试时间为2014年12月,具体事项及总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折合总成绩加面试成绩乘以30%。
八、体检及后续流程
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将进入后续招聘流程,不合格者将按规定递补。
九、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需关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以获取最新的考试信息和通知。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
针对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情况,我们特设了复检机制。如需复检,考生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申请,复检仅针对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且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果为准。
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若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将直接被招录机关拒绝录用。若存在串通体检工作人员、请他人顶替体检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将导致体检结果无效,并可能面临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罚。
若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缺额,将按照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进行递补。若无合适的递补对象,将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具体的体检事项已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等官方渠道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通过体检的人员将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录机关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标准、程序等将严格按照中省相关规定和《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于公示期满无问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将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不予录用;对于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将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此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如已报考其他机关但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若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被录用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在公示、录用审批、试用期内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或严重违纪者将取消录用。对于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新录用公务员,用人单位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本次招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设有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我们也提供了网络技术咨询、报名及资格初审咨询、政策咨询的电话,以便考生咨询相关问题。
为了确保招录过程的顺利进行,我们建议广大考生尽量错开报名高峰,合理选择报名时间,以免影响报名进程。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公告都将通过广安党建网等官方渠道发布,请考生务必关注。
关于广安公务员考试的地点,具体为广安市考试指导(市公务员测评)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对于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请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将影响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对于招考对象中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其他几类可报考人员,也请详细阅读公告内容以确保自己符合报考条件。
以上内容均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我们期待有更多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队伍,共同为广安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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