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广东省发布了2021年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试通知,相信大家对2021年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都非常的关注,为此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了“广东省2021年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试时间”,下面我们来看具体内容:
报名时间:建议在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
出师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2021年6月16-17日。
出师考核综合笔试考核:2021年7月6日。
确有专长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2021年5月15日。
确有专长考核综合笔试考核:2021年6月5日。
命题组卷按照《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4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出师考核地点初步安排在广州中医药三元里校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1)中医基本操作,4道题,40分,考核时间10分钟。
(2)中医临床答辩(含中医经典有关内容),6道题,60分,考核时间20分钟。
达到60分为合格,合格人员方有资格参加综合笔试。
(1)中医基础知识试题,150道题,笔试时间150分钟。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题,150道题,笔试时间150分钟。
确有专长的考核地点由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安排并通知考核人员,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地级市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
(1)中医基本操作,4道题,40分,考核时间10分钟。
(2)中医临床答辩(结合本人专长),6道题,60分,考核时间20分钟。
达到60分为合格,合格人员方有资格参加综合笔试。
(1)中医基础知识试题,150道题,笔试时间150分钟。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题,150道题,笔试时间150分钟。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送的关于“广东省2021年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总的来说未来医药行业发展趋势非常可观,所以建议有意向的考生,尽早学习报考,早日成为医药行业的一员,为祖国医药行业发光发热。
二、广东省执业医师考试时间2023
2023年广东执业医师考试时间:6月3日起举行实践技能考试,8月18日起举行医学综合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原则上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的,成绩两年有效。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实行纸笔考试。其他类别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除蒙医、藏医、维医、傣医、哈萨克医、中医(朝医)专业、中医(壮医)专业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1.了解考试内容和考试大纲:医师资格考试的考试内容和考试大纲是备考的基础,要详细了解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2.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根据考试时间和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包括每天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复习时间等。
3.选择好的学习材料:选择全面、系统的学习资料,如教材、辅导书、题库、考试大纲等。
4.重视基础知识:医师资格考试的基础知识占据了很大的比重,要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5.注重实践操作:医师资格考试不仅考察理论知识,还考察实践操作能力,要注重实践操作的练习和掌握。
6.多做模拟试题:通过做模拟试题,可以了解型、考试难度和自身备考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和提高。
7.保持心态平稳:备考过程中要保持心态平稳,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坚持不懈地学习和复习,相信自己一定能够考试顺利。
三、广州2012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指南
广州:2012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指南
2012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指南
为做好2012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7号)的精神和广东考区有关报考工作的安排以及本考点实际工作情况,制订本考点有关报考工作指南,详细如下:
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
考生网上1. 现场报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统一组织考生报考材料到单位所在辖区的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军队、武警医疗机构考生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材料直接到本考点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确认日期统一安排在3月25日~4月5日)。
2. 各报名点地址、联系电话一览表:
天河区员村四横东路13号2楼(科韵路琶洲大桥北站旁)
广州市萝岗区水西环路行政执法综合楼A栋718
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道中11号南沙区公共卫生大楼203室医疗卫生管理科
天河区员村四横东路13号2楼(科韵路琶洲大桥北站旁)
广州市萝岗区水西环路行政执法综合楼A栋718
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道中11号南沙区公共卫生大楼203室医疗卫生管理科
天河区员村四横东路13号2楼(科韵路琶洲大桥北站旁)
广州市萝岗区水西环路行政执法综合楼A栋718
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道中11号南沙区公共卫生大楼203室医疗卫生管理科
天河区员村四横东路13号2楼(科韵路琶洲大桥北站旁)
广州市萝岗区水西环路行政执法综合楼A栋718
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道中11号南沙区公共卫生大楼203室医疗卫生管理科
3.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原件后加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单位审核公章。报名点须审核考生复印件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公章,原件在审核后退还给考生。
4. 考生报考材料复印件均为A4规格,按顺序在侧面装订成册,请在每页材料的右下角注明“第×页,共×页”。网上填报数据和提交材料要求一致并且不得缺、漏项,否则可视为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5. 2012年医考报名材料整理装订及分类报送要求
(试点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另行要求)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由考生自行在网报系统中打印)
说明: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符合制证要求(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
2、考生本人必须在“本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日期。
第1页背面:考生本人复印件
(请复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背面)
说明:1、复印件内容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对应信息一致,毕业学校名称与公章内容一致。
2、下列情形的考生,请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
2.1、中专升专科、专升本学历应同时提交中专、专科复印件。
2.2、考生提交的若为自考办发放的《中专自考》,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
2.3、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a、复员或转业军人,原就读时为军人身份,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复印件;b、大专及以下学历,现上有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提交原入学时省教育有关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c、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2.4、已毕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需同时递交毕业证与学位证。
第2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不含户口本)。
2、港澳台考生须同时提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第3页: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见附件1)
说明:1、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一致。
2、该考核合格证明的试用机构公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第4页: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页)复印件
说明:1、考生试用期间该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试用单位必须有与考生报考类别相适应的诊疗科目。
注:以下第5-7页要求适用于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生,另需附加提交的材料:
第5页:《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见附件2)
说明:
1. 考生上传的照片必须符合证件制作要求。
2. 考生必须在“本人”一栏以及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一栏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
第一页背面:考生本人复印件
(请复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背面)
说明:
1. 复印件内容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中的信息一致,包括毕业学校名称与公章内容。
2. 以下情况的考生,请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2.1 中专升专科、专升本学历,需同时提交中专、专科复印件。
2.2 若考生提交的是自考办发放的《中专自考》,则还需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
2.3 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包括复员或转业证复印件、原入学时省教育有关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以及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第二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
1. 有效身份证明为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不包括户口本。
第三页: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盖章的《报考人员在岗声明》(统一格式,详见附件4)
说明:
1. 该声明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盖章确认。
2. 声明上所盖的乡镇卫生院公章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以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中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第四页: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页)复印件。
说明:
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有效,并核准开设相应的诊疗科目。
第五页:考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说明:
1. 报考人员如是乡镇卫生院的正式在编人员,提交的合同应为人事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的《聘用合同》。
2. 报考人员如是乡镇卫生院的非正式在编聘用人员,提交的合同应为劳动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
3. 去年已参加考试的考生无需重新签订新合同,可凭上一年签订的合同和考生与单位之间的新协议(即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机构执业不少于5年的协议)报考。
第六页(选择性提交):如报考人员是乡镇卫生院正式在编人员,还应提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七页:考生及所在乡镇卫生院共同签署的,并经县卫生局盖章认可的《知情同意书》(统一格式,详见附件5)。
说明:
1. 考生和乡镇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应亲笔签名。
2. 所盖乡镇卫生院公章名称,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以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中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第八页: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学历鉴定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等。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广州考点)。说明: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等材料。若报考材料中出生日期不一致,需提供身份证发证机关或毕业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同一人的证明材料。若遇可疑学历情况,考区、考点可要求考生提交学历鉴定相关证明材料。五、上报材料至考点的时间及要求:详细规定报名材料的提交时间、整理要求以及收费标准等事宜。还列出了部分附加表格和声明,如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相关证明等。最后标明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广州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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