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广东音乐联考时间及相关安排
2023年广东音乐统考时间为2023年1月2日至1月7日。以下是统考具体科目和注意事项:
1. 统考内容:
- 音乐学:包括视唱练耳与乐理、声乐、器乐。
- 音乐表演—声乐:视唱练耳与乐理、声乐。
- 音乐表演—器乐:视唱练耳与乐理、器乐。
特别提示,视唱练耳与乐理科目的理论机考将安排在春节后进行,具体时间会另行通知。全部考试科目都已改为线上实时录制视频并提交作品的方式,不再分初试和复试。
2. 考试调整:
- 视唱练耳与乐理科目的视唱部分原为现场考试,现改为线上提交作品形式。
- 除钢琴外,其他乐器需考生自己携带。
### 二、广东音乐类考试详细介绍
广东音乐类考试主要分为两大类:音乐教育类和器乐类,以及表演艺术专业。具体专业方向包括声乐、钢琴、小提琴、大提琴等乐器演奏和面试等环节。在考试中,除了专业技能的考察外,还注重对音乐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实际运用能力的评估。
### 三、广东音乐考试大纲及注意事项
广东省音乐统考考试大纲详细说明了考试的各项要求。包括:
1. 考试目的和要求:主要检测考生对音乐理论的掌握程度,以及演唱或演奏能力等。
2. 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乐理得分×10%+视唱练耳得分×20%+器乐得分×35%+声乐得分×35%)×3。
3. 考试注意事项:考生需按照要求填写答案,使用规定的笔和纸张答题,并注意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乐器参加考试等。
### 四、广东听说类考试信息
1. 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将在拟定于2023年3月4日至6日进行。所有考生应参加统一报名和统一考试。
2. 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包括省统考和校考两部分。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校考则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考生在报考时需注意各专业方向的具体要求和考试内容。
### 五、温馨提示
考场规定及音乐术科考试要求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本考场实施以下规定:
一、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期间,考生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信息,如姓名、考号、抽签曲目等,同时禁止任何打招呼或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考试信息和通知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星海音乐招生网上公布。任何变动都会在考场公告栏更新,请考生密切关注。具体要求则详见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接下来,针对声乐和器乐考试的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做详细说明:
(一)声乐考试:
通过考生的演唱,评估其嗓音条件、演唱方法及音乐表现。考生需在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3首歌曲进行抽签。其中,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否则将予以扣分。考生必须按照现场电脑抽中的考试曲目演唱,未按要求背谱演唱也将扣分。考试时采用由考场提供的钢琴伴奏,考生需自备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满分为100分。评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音色、发声方法、演唱准确性及情感表现,另外考生还需符合招生规定的身高和形象要求。
(二)器乐考试:
通过考试评估考生的器乐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考生需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参加考试,限定乐器包括钢琴、小提琴等18种。考生需现场背谱演奏作品2首,钢琴考生需选取练习曲和奏鸣曲,其他乐器考生需选取练习曲和乐曲。打击乐考生需选择特定组合并加试基本功。满分为100分。评分基于以下几个方面: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演奏规范、乐曲内容与风格的体现、作品完成度及质量。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音乐术科考试还包括必考项(视唱练耳和乐理)、主考项(声乐、钢琴或器乐)、加试项(器乐、钢琴或舞蹈)。考生必须参加所有项目的考试,并按照要求提供抽签曲目的曲谱。如未按要求提供和演唱(奏)曲目,将按照一定标准扣分。
考试时,考生应按要求填写答题卡,使用指定颜色的笔作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规范。具体要求详见各项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考生在考试前需按要求在星海音乐招生办填写考试抽签曲目,并现场提供所有抽签曲目的曲谱。如未按规定提供曲谱或未按抽中的曲目演唱(奏),将按照相应标准扣分。考官组有权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如调整演唱(奏)时间或抽考作品片段。若考生因紧张忘谱,可给予2次重复机会,超过2次则失去该曲的演奏资格。考生须知与考试信息
一、考生自行决定停止演奏或考试。
二、考生须完成以下考前准备
1. 考生需在考试前一天到达考场,熟悉考场环境及了解考试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2. 考生须凭有效的广东省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将视为放弃考试。缺考或误考者不予补考。
3. 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场,一旦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场规则
4. 考试过程中,禁止考生透露个人姓名、考号等敏感信息,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打招呼和暗示性行为。
5. 舞蹈考试将采取与考官面对面形式进行,考生需穿指定服装(如舞蹈练习服),不能穿着正式演出服装。其他需由考官和考生保持一定距离的面试项目将设立布帘隔断。
四、考试相关信息发布
6. 考试的各项信息及通知将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星海音乐招生办以及考场公告栏公布。若有变化,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并予以确认。
五、主考项——声乐考试细则
(一)概述
声乐是考生的重要考核项目之一,主要考察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及音乐表现力等。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1. 考生需现场背谱演唱一首歌曲,曲目由电脑随机抽签决定。
2. 考生需提供三首抽签曲目供选择,范围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及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
3. 考试时将使用考场提供的钢琴伴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及伴奏带。
(三)评分标准
1. 音色要求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可塑性。
2. 发声方法需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顺畅,吐字清晰。
3. 能准确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表现歌曲情感,音高、节奏准确,演唱完整。
六、副考项——钢琴(及其他乐器)考试细则
(一)钢琴考试内容与形式
1. 主考项为钢琴的考生需现场弹奏两首作品,其中一首为背谱弹奏奏鸣曲快板乐章,另一首为视谱弹奏车尔尼练习曲,曲目由电脑抽签决定。
2. 考生需根据自身程度选择车尔尼练习曲的级别组,考试曲目从该级别组中抽签决定。
(二)评分标准及其他乐器注意事项
1. 钢琴评分主要依据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乐曲的规范性和完整性等。
2. 对于其他乐器,要求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状态,基本功扎实,能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等。
3. 考生需自备乐器(除考场提供的钢琴外),并需符合学习该乐器的生理条件。
七、其他考试项目——器乐与舞蹈考试细则
(一)器乐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器乐是考生的主考项或加试项之一,主要考察考生的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考生需现场背谱演奏作品两首(其中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由电脑抽签决定。评分将根据演奏方法、乐曲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艺术表现力等方面进行。
(二)舞蹈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舞蹈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身体条件、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节奏感及表演水平。考生需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评分将根据舞蹈风格把握、艺术表现力等方面进行。
通过一系列的音乐基础测试,评估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要听觉条件和音乐理论基础,主要包括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考察。
音高测试范围限定在一个升号和一个降号以内的调性范围内。具体测试内容包括:
1. 音组:分解和弦以及包含变化音的多音音组,和弦范围限定在原位及转位的大三、小三、减三和弦,以及大小七、小小七和弦。
2. 音阶: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以及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
3. 和声音程:自然音程内的单音程。
4. 和弦:原位与转位的大三、小三、减三和弦,以及大小七、小小七和弦。
5. 旋律:单声部,调式范围同样为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可带变化音。节拍可以是单拍子或复拍子,节奏型包括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如切分音和三连音等。
对于视唱题,考生需要完成一首单声部旋律(五线谱或简谱)。范围限定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含变化音;节拍为四二拍子、四三拍子和四四拍子;节奏型同样包括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
考生需要按照试题的要求,通过听记(听写)方式完成播放音响给出的。具体过程包括:
1. 听音选择题:根据播放的试题内容选择正确答案,每小题会连续播放三遍。
2. 听音填写题:在空白小节处填写未被记录的播放内容,其中和声音程、和弦需要写出其名称。对于单音、和声音程连接、单个和弦等,会有相应的播放次数和标准音提示。
面试部分要求考生现场视唱旋律,视谱即唱。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必须按照试题要求,清晰地唱名并划拍或击拍视唱。
笔试部分满分75分,其中听音选择题约占30%,听音填写题约占70%,考试时间为35分钟。面试部分满分25分(五线谱视唱满分为25分,简谱视唱满分为20分)。笔试部分要求用五线谱记谱,如用简谱记谱则按实际得分的50%记分。面试部分的评分主要基于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以及音乐表现四个方面。
考试还会涉及音乐基础知识和音乐理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测试,包括音与音高、音律、音符与谱表、节奏节拍、术语和标记等方面的内容。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试卷满分100分,其中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各约占5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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